首页 -> 2007年第1期

八卦新闻中名人形象的生成与运作

作者:刘英姿 马 藜




  近几年来,港台《XX周刊》类的八卦娱乐杂志在内地纷纷翻版发行,如《OK》、《E周刊》,甚至打出“八卦无极限”的广告语。2003年7月,隶属于光线传媒瞄准市场空白的刊物《BIGSTAR》诞生,有人把2003年称为“八卦元年”。2006年刚创刊的《南都周刊》通过一学生博客所透露出的讯息挖出了去年超女季军张靓影成名前与酒吧乐手不为人知的旧恋情。互联网更是八卦新闻的集散地,有许多带“八卦”字样的论坛、新闻网页或网站,名称不一,诸如八卦新闻”、“娱乐八卦”、“八卦绯闻”、“八卦阵”、“八卦爆料”等名称,新闻频道、搜狐、网易、新华网、知天下、5460等网站都有以“八卦”为名的栏目,且都是作为娱乐栏的一个子栏目。在百度、一搜等搜索网站输入八卦新闻就能找到相关网页。八卦新闻中的主角是各种媒介名人,使得偶像崇拜自觉或不自觉地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变得更加随意和休闲,成为当代媒介消费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有机部分。本文主要探讨八卦新闻中的名人形象生成和运作以及其媒介文化意义。
  
  一
  
  此“八卦”出自粤语,与周易等神秘主义相距甚远,甚至没有任何联系。是指到处传播东家长西家短等他人信息的行为,相当于英语中的Gossip或Nosy News。八卦新闻是由此衍生而来,口语色彩浓厚。另外一种说法,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香港报刊争相刊登美女裸照,因受制于法律和社会道德,在裸照的“三点”位置贴上八卦图案,类似于马赛克的效果。后来八卦新闻用来泛指娱乐媒体上的主要由狗仔队“挖掘到”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即平时所说的“名人”,如政治人物、演艺明星、体育明星、企业名流以及某些有娱乐价值的新闻人物,以下简称为“名人”)的私生活和鲜为人知的内情的报道,把报道这类新闻的杂志叫做“八卦周刊”。八卦新闻中主角大部分是影视演艺娱乐圈中的明星或准明星们,因此有人把八卦新闻称为“八卦星闻”。一些新闻网站的娱乐新闻主要是报道明星的日常琐事、出格行为或所谓爆料,如ZCOM智通网首页都是和明星有关的,例如2006-3-11这天的网页,共有十五个专栏,其中的“星光前线”、“火爆星情”、“今日十大星闻”、“欧美明星”等都与明星有关,报道篇幅短小,语言通俗,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内容与明星的演出工作无关,有人称之为名人生活“流水帐”。在这里,媒体要报道的内容本身并不重要,它的意义在“报道”这一媒介形式本身。把原来流行于口头传播的奇闻逸事及其不断夸张式的叙述方法整合,并把传播对象和传播效果扩大了无数倍。也把人们原先通过口耳相传的稗官野史和流言传说来验证想象中的名人,变成了一个简单的传播和接受过程。
  在媒介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为了争夺更多的受众,获得更大的市场利益,媒体乃不惜揭发他人的隐私,侵犯他人的生活安宁和私人领域,即使所得的新闻纯属于私人事物,与公共利益、公共兴趣无关,也尽情渲染。这是八卦新闻报道的意义和目的。因此,八卦新闻从“符合读者情感和品味的感性”出发,以名人的日常言行、穿着打扮、兴趣嗜好、逸闻趣事、绯闻以及隐私等主要题材,并对此进行情绪化、夸张渲染性的报道和评论。这些题材有些经过细心追访,谨慎查证,但大多是道听途说的、缺乏证据,甚至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有些是无伤大雅、博君一笑;有些则是粗俗卑鄙、丑陋不堪。这些报道中的公众人物与他们平时舞台上的光辉形象大相径庭。炒作是八卦新闻、八卦媒体和名人常用手法,只要是名人,只要有娱乐性,任何事任何人都可以炒,经过事先精心策划,能把鸡毛蒜皮、司空见惯的个人生活琐事讲叙得极富有故事性和戏剧性,甚至真假难辨。八卦新闻成了市民文化、流言蜚语与新闻的奇异的结合体,是大众文化与新闻连接鄙俗文化与媒体利润的纽带,成为全球化时代的一种独特大众传媒现象。由于需要大量的八卦新闻来充斥媒体的空间,满足人们的窥视欲,专门以打探名人八卦为职业的狗仔队也就应运而生了。
  
  二
  
  八卦新闻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名人世界,政界、影视界、文学界、体育界、以及社会名人等有或大或小知名度的人物,都活跃在其中成为现代都市的意象符号。那么,什么是名人?八卦新闻自有界定,与我们平常所说的社会名流的涵义有很大的出入。从百度公布的“2005年网络十大名人”就可窥一斑。百度上“2005年网络十大名人”共有相关网页230篇,在具体入选名单有所出入,但芙蓉姐姐、流氓燕、红衣主教、天仙妹妹都位列其中。笔者以http://www.ys138.com论坛上的一篇《2005十大网络红人》为例看八卦新闻是如何叙述这些名人,这篇文章用比较简洁个性化的网络语言介绍了芙蓉姐姐、后舍男生等十位名人,毁誉参半,褒贬不一,还配以精致的图片。如对芙蓉姐姐的介绍,先介绍了她的生日、体重、身高、暴强语言、窜红时间和窜红地点,然后是简略的评价:“芙蓉姐姐(又称火冰可儿、水媚妖姬),清华、北大BBS上超人气的红人,她以绝对的自信和骄傲——展现真实的自己;姐姐凭着她的独特和执著,在网络世界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并且影响逐渐由高校BBS扩展到广大传媒,甚至于她的fans称其为像‘神’一样的校园名人”。这些名人都是行为出格、怪异、个性化、极度自恋,利用网络和媒体炒作成名的人物。依传统视点——名人是为社会做出杰出贡献的著名人物,这些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名人。但是八卦新闻评判谁是名人的标准是是否能够吸引大众的眼球,是否能娱乐大众,是否有附加值。
  这是芙蓉姐姐这一类靠因大胆出位、极度自恋、言不符实的言论和照片的人成为网络名人,继而被传统媒介所追逐的现实原因。现代社会人们的交际圈扩大了几倍、甚至几十上百倍,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媒体把名人的音容笑貌、嗜好、人际关系、家庭婚姻情况都传播给大众知晓,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人也能借助媒体迅速成名,媒体也可以把一个无名人士炒成炙手可热的明星。天仙妹妹,羌族姑娘,真名叫尔玛依娜,原本生活宁静,不为世人知晓。与一位网络发烧友偶然相遇,她的照片被放在网络上,成了网络明星,几乎一夜之间成了大众媒体关注的焦点。天仙妹妹的照片频频出现于各大报纸,人气不亚于任何一位演艺明星。从此,天仙妹妹取代了她的真名,被迅速符号化,成为自然纯真、不受世俗污染的美的象征。2004年,云南大学血案的凶手马加爵被媒介塑造成了一个十分典型的暴力媒介形象,被多次用于其他类似的命案报道,一些影视公司也紧跟其后,将此案拍摄成影视剧。因此,马加爵成了暴力偶像,上了八卦新闻的名人排行榜。
  八卦新闻认为,名人是一个能够操纵某种形式的社会权利的群体。是否是名人,与学识、人品、能力或道德操守并无多大关系,也不在于其对社会贡献的多少,而在于是否具备了某一形式的财富,如外貌条件,或是引起社会极大争议性,能否“一鸣惊人”等等。如果具备这些标准,那么不管是杀人犯还是创造性的艺术家还是刚出世的婴孩都是名人,都能吸引“眼球”制造“注意力”经济,都能受到媒介的高度关注。受众有兴趣看名人的八卦类报道,名人的八卦越多就越有名,无限循环。无名者可热炒成名,已有名者可广加利用。所以超女靠炒作而红遍大江南北,宋祖德靠骂名人或揭名人老底而出名,芙蓉姐姐靠言行特异红遍网络和媒介。王菲是内地歌坛天后级明星,李亚鹏的知名度也不小,所以,他们还未出生的婴孩就引发了媒体的新闻大战,那婴孩曝光度高于一般名人而家喻户晓上了八卦新闻的“名人榜”。但是传统的默默为社会做贡献的诸如袁隆平这样缺少娱乐因子的科学家却难以入八卦新闻的“名人榜”,即使要报道这样的名人也是从娱乐因子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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