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2期
李佩甫小说的复仇者形象
作者:张玉凤
一、李佩甫小说对传统复仇母体的突破与发展
复仇是人类各民族都盛行过的历史文化现象,它根源于原始人以暴抗暴的正义性,同时复仇又是以超常态的、极端性方式为特征的人类自然法则的体现。但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是礼乐文化,人际交往过程中讲究礼仪谦让,文学风格上推崇的是温柔敦厚,所以,从总体上,现身于中国文苑里的怒目金刚的复仇神并不是很多,而且实施复仇行为的多是顶天立地的先知圣徒与豪杰之士,他们的奋力一击舍生取义固然让人觉得悲壮、荡气回肠,其言其行毕竟与常人隔着一层。相反,辗转于社会底层的无数被侵犯的弱小者的发愤雪耻,尤其能印证平凡个体生命的本质与存在的价值,然而,他们被纳入文学视野的机率并不是成比例地增多。李佩甫小说无疑在这个领域进行了深入的开掘,尤其在复仇母题的描写对象、表现手法方面有新的突破。
在中国叙事文学的创作发展进程中,以复仇为母题的作品呈现着不同的表述形态,但大致可归纳为血亲复仇、痴心女子负心汉式复仇、第三类复仇(主要指以捍卫个人尊严与名誉为旨归的复仇和由个人的家仇情恨转向群体的阶级的复仇)三类。李佩甫对第三类复仇的描写有惊人的突破,尤其是写在权力高压下的人们为个人尊严而进行的复仇波澜壮阔,绚丽多彩,同时也是最为悲烈惨重的。
二、李佩甫小说复仇者形象
李佩甫笔下的复仇者大多受到压抑的童年记忆,并且在其性格形成中有重要作用。如《豌豆偷树》中的王小丢,他父亲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为了给地浇水像狗一样讨好着村长和其他人,然而“村长不应,村长伸手朝小丢爹头上捋了一下,说‘吊货!’几个人也上去捋小丢爹的头,这个落一下,那个捋一下……小丢爹笑着,转着圈儿给人说好话,人们就转着圈儿捋他的头,落得他身子一趔趄一趔趄的,却还是笑,转着圈儿给人递烟吸。”屈辱的经历深深地伤害着他的自尊,当时“他就在亮光里蜷着,像小石磙一样蜷着,黑黑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他双手捧着小脸,人像烟化了似的,独双眼睛亮着,眼睛里燃烧着与年龄极不相称的思考的亮光”。仇恨的种子深深地埋下了,于是他决定要复仇。于是他在村长二儿结婚的时候当场讨债,他的复仇成功了村长难堪不已。虽然它最终遭到了报复,但是他身上所带有的野性与勇气,展现了小人物与命运抗争的壮举。《李氏家族》中的李大有,小说略去了他如何在以五叔为代表的乡村权力的排挤下,背井离乡在新疆流浪的情节,他一出现就直接是掂了一兜子钱回来的,但可以看出他一定有着不幸经历。他成熟的地方在于,他在自己的复仇过程中也学会了“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即善于把乡村宗法社会中的舆论和集体无意识的力量,化为为自己所用的东西。而把小人物复仇描写到颠峰的是《金屋》中的主人公杨如意。作为一个随娘一起嫁过来的“带肚儿”,他备受村人们的轻贱。他采取的也是先从外面的世界寻找可以凭借的物质基础、然后再向本土上所有侮辱过自己的道德秩序和权力挑战的战略。他对村子里的权力体制洞若观火,同时对外部世界的权力体制也保持一种清醒的认识,知道自己和它们之间不可能建立起一种信任关系,而只能寻找其弱点来利用它,因而他成功了,不但靠在邻近县城的仓库打小工起家,建立了自己挂靠在XX部大红伞保护下的涂料厂,而且也靠送礼经营起了自己的关系圈子。然后这个暴发户回到了村子,盖起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小楼,这成了杨如意前所未有的复仇精神的象征。
以上人物的复仇方式不同,但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不约而同地表现为对乡村权力的争夺和占有,争夺过程中带有明显的报复性,或曰精神复仇、文化复仇。实际上他们也在寻求一种心理平衡,所谓昔日的“自卑”,构成了当下的“超越”的主要动机,过去受到的屈辱,他认为就要以今日的羞辱对方来补偿,来回报。在李佩甫这里,复仇一族固然是他所青睐的对象;但毋庸讳言,他笔下的这些复仇者形象又是极其孤独而苍凉的,大都是一种充满阴郁的,找不到真正精神归宿的个人主义者,只用一双孤狼一样冷漠而轻蔑的目光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事物,这其实包含着作者对他们命运的一种深刻的理性洞察。
当然,由于社会的发展、法制的完善,尤其是人与人关系的变化,落后的复仇观念已很难再占有主要市场。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城乡差距的拉大,社会阶层的分化,第三种复仇(为个人尊严而进行的复仇),非但不会减少,而且会增多。李佩甫小说的价值所在无疑在于他发掘了,这一过程中乡村复仇者独特的心里体验,为我们描绘一个更为广阔的农村世界。
张玉凤,女,河南省开封人民警察学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