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中国古代的姓氏与名号

作者:倪一清




  中国姓氏的产生,大约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最初,姓和氏是有分别的。原始的姓,是母系氏族公社的族号。“姓”字由女、生二字合成,许多古姓都从“女”旁,如姜、姚、蠃、姒,就说明了这一点。氏是姓后来的分支。由于子孙后代的繁衍,一族分为若支,散居到各地,每一支又有一个特殊记号作志,这样就产生了氏。可以这样说姓就是旧有族号,氏是后起族号。到了后来,大约是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开始以氏为姓。
  中国姓氏的具体来源比较繁杂,大至有:①以封地为姓,如齐、鲁、吴、楚、秦、燕、赵、宋等;②用官爵作姓,如王、侯、司马、司徒、司空等;③以从事的职业为姓,如陶、贾等;④以居住的处所方位为姓,如西门、东郭、南郭等;⑤少数民族姓氏音译成为复姓,如长孙、慕容、呼延、尉迟等。
  古人的名与字是不同的。古人幼时命名,成年(男20岁、女15岁)取字,字和名有意义上的联系。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尊辈称字出于礼貌和尊敬。如称司马迁为司马子长,陶渊明为陶元亮,李白为李太白,杜甫为杜子美,韩愈为韩退之,柳宗元为柳子厚,欧阳修为欧阳永叔,司马光为司马君实,苏轼为苏子瞻等。
  名和字在意义上是有联系的,“字以表德”,即字是名的阐义,如屈原,名平字原(“原”,宽阔平坦之意)。曹操,字孟德,诸葛亮,字孔明,岳飞,字鹏举。有时候,人们也以姓名与字连称为尊重,如孔丘仲尼、曹操孟德。
  号,又叫别号、表号、别字,与名字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特点在于往往加上显示身份的一层意思,带“道人”、“楼主”、“居士”等字眼。名、字与号的根本区别是:前者由父亲或尊长取定,后者由自己取定。号,一般只用于自称,以显示某种志趣或抒发某种情感;对人称号也是一种敬称。如:陶潜号五柳先生,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李商隐号玉溪生,贺知章晚年自号四明狂客,欧阳修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王安石晚年号半山,苏轼号东坡居士,陆游号放翁,文天祥号文山,李清照号易安居士,罗贯中号湖海散人,吴承恩号射阳山人,方苞号望溪,袁枚号随园老人。
  有人用斋号或室号来称呼。如南宋诗人杨万里的斋名为诚斋,人们称其为杨诚斋;姚鼐因斋名为惜抱轩而被称为姚惜抱、惜抱先生。再如称蒲松龄为聊斋先生,梁启超为饮冰室主人,谭嗣同为谭壮飞(其斋名为壮飞楼)。
  也有称籍贯的,如唐代诗人孟浩然是襄阳人,故而人称孟襄阳;张九龄是曲江人,故而人称张曲江;柳宗元是河东今山西永济)人,故而人称柳河东;北宋王安石是江西临川人,故而人称王临川;清末有一副饱含讥刺的名联:“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上联“合肥”指李鸿章(安徽合肥人),下联“常熟”即指即指翁同解(江苏常熟人)。
  有人认为称号仍不够尊重,有时则以官职相称,如杜甫称杜工部(检校工部员外郎),王维称王右丞。自称时,在尊长面前用学名(入学时老师起的名),不得用字、号。上书时只准用名,不能冠姓。
  谥号,是死后追封的名号。古代帝王、诸侯、士卿、大臣死后,朝廷按阶级道德标准,根据其生平德行给予称号,原寓褒贬之意,即所谓盖棺定论。如称欧阳修为欧阳文忠公,王安石为王文公,范仲淹为范文正公,王翱为王忠肃公,左光斗为左忠毅公,史可法为史忠烈公,林则徐为林文忠公。而称奸臣秦桧为缪丑则是一种“恶谥”。但有些有名望的文人学士死后,由亲友私谥,如陶潜死,颜延年谥为靖节征士;黄庭坚死,门人谥为文节先生。
  从中国古代姓氏名字上,也可看出中华民族古代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倪一清,教师,现居安徽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