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老子》的圣人思想及其教育启示

作者:马秀春




  一、“圣人”及其在《老子》中的体现
  
  1.“圣人”的涵义
  许慎《说文解字》中认为,“圣”(聖)“从耳,呈声”。可见,“圣”的本义是和耳朵的听觉功能有关的。“这种听觉功能是超越普通人之上的,是能够‘闻其末而达其本’(《韩诗外传》卷五)的特殊功能,因此,许慎将‘圣’诠释为‘通’”。同时,我们也知道,“古人常将‘圣’与‘狂’、‘愚’作为对立的意义来使用。例如,‘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尚书·多方》)‘惟此圣人,瞻言百里;惟彼愚人,覆狂以喜。’(《诗·大雅·桑柔》)‘圣知不用愈者谋。’(《荀子·成相》)”。“圣人”即指与“狂人”、“愚人”相对立的拥有智慧的人。事实上,“圣人”的原初之意也只是表示比一般人要更聪明,更具智慧的人。圣人,《辞海》又云:“道德修养造乎极地者,谓之圣。圣人,谓品格能力迥乎于常人者。
  此时,圣人的含义已超出它的原初之意了,它不仅包含着聪明和智慧,更具有一种崇高性、理想性、神秘性。“圣人”成为一种最高理想人格,它的存在本身具有一种巨大精神号召力和情感凝聚力。
  2.“圣人”在《老子》中的展现
  《老子》81章中,有24章出现了“圣人”一词,总计30次描述了“圣人”。例如,“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是以圣人执一以为天下式。”、“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等。我们发现,其中“圣人”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聪明者或者君主、侯王,他是老子所推崇的理想的最高人格目标,是智慧的化身,道德标准的化身,政治理想的集中体现者。
  
  二、“圣人”的品质及其形成
  
  1.“圣人”——智慧的化身
  老子中的“圣人”被赋予了极高的智慧,表现为一体道之人,同时,在“无为”中传达和表现着这种最高智慧。
  圣人表现为一典型有道者,《老子》有曰:“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圣人为体道之人,其精神境界是高深、智慧的,有着极高的洞察宇宙、天下万物的内在智慧。“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是以圣人执一以为天下式”。
  圣人的智慧还体现在他的“无为”原则中:“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持,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体现在他的虚静、谦让、自守的处世态度中:从表面看来,有德之人谦退居下,“不敢为天下先”,而实际上“退”正是一种“进”,是“进”的一种手段。
  2.“圣人”——道德标准的化身
  《老子》又称《道德经》,或《老子道德经》,“德”字在书中就出现了多达22次。作为具有最高智慧人格的“圣人”,在《老子》中也成为最高的道德标准化身。
  “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圣人自知而不见”,“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圣人对自身的修养,便在于处“无为”,身体力行,不违常理,不自傲,守谦卑。无欲无为,顺物性,“致虚极、守静笃”。圣人从不吝惜给予,“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圣人也不居功自傲,“圣人为而不恃,成功而弗居也”圣人还是素朴的表率,“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圣人为腹不为目”,不受声色物欲的诱惑,而是保持安足平静的生活、操守内心的安宁和精神的自由。
  “圣人”处事,不是为了有所图、有所回报,而是在体道、悟道之时,自然而行,他的行事完全处于道性和自然本性,决不包含私人妄念。“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圣人“被褐怀玉”、“珞珞如石”的奉献之道,是其真正内涵。
  3.“圣人”——政治理想的集中体现者
  在《老子》那里,圣人集中体现了其治天下、取天下的基本原则即“无为”的思想,“无为”是老子所主张的治国、行事的核心思想,贯穿着《老子》的全书内容。
  “无为”即不妄为,是无所不为而非无所作为,是达到无不为的手段,无不为是“无为”所产生的效果。另外,“无为”也是成功致胜的根本。“通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按照“无为”的原则去行动,没有不成功的。它要求统治者不妄为,效法自然,让百姓自由发展。
  “无为”是顺应规律,不去强加干涉。“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也就是说,无论我们处何事,都不要强为,应顺应规律,强为就会把事情办坏。
  “老子提倡‘无为’,其形上依据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其现实政治理由是‘我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是针对有为而发的,“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陈鼓应先生在《老子哲学系统的形成和发展》中写道:老子提倡“无为”的动机是出于“有为”的情事……所谓“有为”是指统治者强作妄为,肆意伸张自己的意欲。老子看到的“有为”之政的祸害已经非常严重了,所以他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贪,……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又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因此他也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在治国安民上,“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为无为,则无不治”、“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耳”,包括老子所主张的“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制度等,均反映了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思想。
  
  三、启示:“无为”教育与有为教育的碰撞与融合
  
  教育的目的是指向人的完整性,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教育以满足社会需要为出发点,从而造成对教育主体发展价值的忽视,使所培养的人才缺乏鲜明的个性、独立的人格和创造的活力。人的完整性培养也只是我们提出的一个理想目标而已。然而,我国古代老子的“圣人”,可称其为模型,尤其是其“无为”特性,在“圣人”成为最高理想人格目标、磨练其完整性的过程中更是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无为”教育与有目的性的教育,即有为教育在其碰撞、融合中可以使人达到完整。
  1.由老子的“无为”得来的“无为”教育
  根据上面提到的关于“圣人”的“无为”思想,我们暂且认为“无为”教育即在教育中贯彻“无为而治”的原则,它是指教育者要顺应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个性特征进行因材施教而不妄为、不横加干涉、不要求千篇一律,以“无为”的教育态度来更好地实现“有为”教育,达到教育目的(即“有为”)。教育的发展、管理,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都有它们各自的内在规律,要以“无为”的态度去作为,即老子认为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也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将由外界得到的人类社会经验有效地内化为自己的个体经验,从而真正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其个人完整性。
  2.“无为”教育与有为教育的碰撞与融合
  “无为”之道是治国、养生之道,也是教育之道,教育中渗透“无为”思想形成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的策略,即“无为”教育与我们的教育目的,即有为教育是教育的辩证法。二者的有机统一使教育进入了一种艺术的境界,也因此使得作为教育对象的人完成了其完整性。“无为”作为一种教育的艺术、教育的境界,有其特定的表现:
  第一,教育发展有自己的内在规律,教育理念、教育策略具有自主性。老子曰:“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教育理念及其策略要根据教育者或受教育者自身的个人价值、伦理价值和专业价值等去制定和实施。
  第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同一情境内,他们之间是一种彼此的心理体验和移情,相互理解和接纳,他们是一种建立在平等、交流、民主和合作基础上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这种民主平等友好合作的师生关系,对学生主体精神的充分发挥,主体人格的丰富与完善以及学习积极性、主动性的有效激发都有重要作用;对于教师自身的完善也是有效地促进。
  渗透着“无为”思想的“无为”教育遵循了师生各自身心的成长发展规律,减少了不必要的干预,隐蔽着教育意图,以教育情境的熏陶、教育技能的感染,以及教师自身的示范等为间接的教育手段,使得受教育者在获得的亲身体验中自省地领悟道理,在以自身为主体的自我教育中达到精神的升华和认识的飞跃。正如老子云:“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无为”教育与有为教育在这种辨证统一中得到了融合,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也达成了各自的完整性。
  马秀春,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