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灵感与艺术创造的关系

作者:范冬梅




  一切创造性活动都离不开灵感。而灵感更是艺术创造者的崇拜之物,没有灵感状态下的艺术创造,其审美价值是不可想象的。
  文学艺术之初,从事艺术性创作,表现为对灵感的原始信仰,这是一种对超自然力量的具备一定艺术创造力的艺术者的灵感的崇拜。这种情形,早在赫拉克利特或苏格拉底以前就存在着,远古的诗人,在进入创作的最佳状态时,常常陷入一种心驰神迷,不可自抑的陶醉状态中,而每每在这种状态下的吟唱,就畅达,就生美。反之,就涩然,甚至枯绝。当时的人们无法解释这种现象,自然就归于一种“神”的力量,据说荷马时代,诗人在吟唱之前,首先要向缪斯祈祷膜拜,乞求降赐灵感。据说荷马在创作史诗《奥德赛》之前就虔诚地祈祷过。创作之中,灵感一度中断,创作无法继续进行下去,诗人痛苦之状令人惊骇。他再次举烛设祭乞求缪斯恩赐灵感的叩拜之诚之苦,令人毛骨悚然。
  “灵感”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文中,意思就是“神的气息”。柏拉图把灵感现象概括为“灵魂在迷狂状态中对于天国或上界事物的回忆和观照”,他并断言,若是没有这种诗神的迷狂,单凭诗的艺术就可以成为一个诗人是妄想。柏拉图所谓“天国或上界的回忆”,正是现在意义上的作家个人的经验、记忆、潜意识的显现。所谓“灵魂迷狂”,就是今天的作家创作的“高峰体验状态”。从诗创作的心理机制看,柏拉图对艺术创作心境的表述,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未能从科学的角度揭开“灵感”的真谛。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也说:“没有一种心灵的火焰,没有一种疯狂式的灵感,就不能成为大诗人。”这是作为哲学家眼中的灵感,于诗人和好诗的关系,但仍是对灵感客观唯心主义式的崇拜。因此,现代学术界,不断地从科学的角度探密灵感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心灵迷狂说”有价值性。今天虽然还未得对灵感做出确凿的解释,但已得出不少有说服力的结论。科学解释说,灵感是大脑神经细胞的一种最优化的组合。这个结论侧重于大脑神经活动的机理,因为灵感是一种创造性思维方式。实质上,灵感是思维处在高度集中紧张的状态下,由于受到某种事物的刺激和启发,突然产生富有创造性构思的一种心灵状态。灵感的来源是艺术家大脑中生活和知识积累的突然泛起,是一种客观外物诱发所致。灵感孕育和骤发的物质基础是人脑,还包括心灵的辅助。人脑中客观存在的神经细胞构成的系统是灵感的物质器官,心灵中情感的孕育,辅助培植着灵感。“迷狂”只是灵感产生时的表征,灵感突来时会引起情感的剧烈变化,艺术家怎能不如醉如痴呢,尽管人脑中的细胞自身会不停地组合,但这不足以催生灵感。灵感常常依赖外物的诱发,包括阅读时诱发,具有突发性。由于违背了中国的婚配常例,引起车厢人异样的目光。但夫妻俩相亲相爱,相敬如宾,整个旅途情深意长。作家目睹,灵感渐生了,写作框架在火车上就构思完成了。王蒙的小说《风筝飘带》,灵感诱发则是一次散步,不经意间抬头看见一居民宿舍楼阳台上飘晒的红内衣。阅读诱发,常常表现为萌生仿写、续写的欲望,对原文原诗的翻新,对自己深层积累和写作欲望的突然调动等。灵感突来时艺术家的兴奋,与其先天禀赋、气质、个性有关,并不是什么神插足进来的。
  在我国古代,虽然完整直接提及“灵感”一词较晚,对灵感专门的论断也很支碎,但从古代文人墨客艺术创作前和创作时的神秘情形中,从大诗人好诗诞生的进程中,中国人早就认识了灵感的存在,和在艺术创作时的重要性。文人造临风景名胜时的题壁诗,王献之触物灵动时的挥毫,都是灵感诱发冲动所致。灵感就是中国人所言的“顿悟”。谢榛在《四溟诗话》中说:“尽日觅不得,有时它自来”,这不就是灵感吗?古人早说:“得之在俄倾,积之在平日”,前句是在揭示灵感到来时的突发性和偶然性,后句则是揭示了灵感的来源,具有朴素的唯物性。巴金曾坦言:“我最主要的一位老师是生活,中国的社会生活,我在生活中的感受使我成为作家。”张天翼也说:“我以为一个作家的修养,不但要读书,不但是要获得他所需要的各种知识,而且尤其要紧的是——他的人格修养。”这都是在谈创作的原动力——生活问题、思维问题、艺术者个人品德问题,同样也适用于对灵感的认知。周恩来在谈文艺创作时说过:“长期积累,偶然得之。”我们不能忘记灵感同智力、艺术家知识积累之间的必然联系,在对灵感认知尚处于进程中的现状,我们暂又不能回避其有神秘的一面,艾青说:“我是根据灵感写东西的,没有灵感,就不写。没有了灵感,写作也就停顿了。”艾青还说:“灵感是诗的受孕”,可见艾青对灵感钟情痴迷的程度。可以说,灵感是对善于劳作又善于思考劳作的人的一种回报。灵感是对长于积累又具备脑力表达条件的最珍贵的奖赏。艺术家普遍表现为对灵感的崇拜。郭沫若说:“我的信念,觉得诗总当由灵感迸出”,当年他创作《地球,我的母亲》时,诗人就是一次孕育灵感,成功捕捉灵感的一次尝试,当时诗人正在图书馆看书,突然灵感袭来,他跑出图书馆,赤着脚在草地上来回走动,后来干脆入魔般地匍匐在地上,动情地吻着大地,去感触她的皮肤,感受她的拥抱。于是在路边完成了诗,一气呵成。古代有人写诗云:“运笔不灵看燕舞,行文无序赏花开。”鲁迅曾深情地告诫进步青年作家,写不出来的时候,不要硬写。当年苏轼游假赤壁,灵动写出了千古绝唱“大江东去”,欧阳修醉翁亭与朋友对饮入醉,谱写出了华章。我敢断言,李白的品酩过程,必是创作灵感的孕育过程。
  古人对灵感的崇拜,是受人类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认识能力不足制约的。今天应加快对灵感的认知和研究。最终导致创作脱离人民,脱离生活,漠视实践,甚至脱离自己的眼睛,创作走进“实验室”,难有成就。在现阶段,不少艺术者好逸恶劳,“凭空作业”,不好的迹象,已露祸端。科学界、学术界,加大对灵感现象的研究力度,势在必行了。尽快解谜,作出科学的有说服力的较系统的结论来。灵感现象是客观的,这一点不要再争论。灵感在艺术创作全过程中的奇妙作用是客观存在的,不再动摇。灵感必是建立在自然、生活和作者自身智慧之间的,彼此一旦高度相融,就会溅起美妙的艺术火花。人性和心灵确实存在着探索不绝的神秘,自然包括创作时的灵感。这正好给人类以不尽的探索空间,我们要以积极的心态,从事对灵感现象的研究工作。人类种群的复杂性,决定着灵感的复杂性;人类精神文化积淀中的复杂性,也决定灵感的复杂性;人们后天受教育的程度的差异性,同样造成对灵感的差异性;人先天禀赋、心灵习性的差异性,导致灵感的因人而异性。但作为灵长的人类,爱憎、好恶、喜怒具有共性特征,我们是能够找到沟通的钥匙。人类凭自身的能力和努力,必须逐步解开自身的局部之谜,包括灵感之谜。况且前文讲过,一切创造性劳动都离不开灵感,那么,在对灵感的探秘过程中,我们自可以充分发挥灵感的作用,去认知灵感,这一点很重要。人类的既往史,几乎是一切发明、发现、创造都得益于灵感,如此进步的今天,不发挥灵感的作用去创造,是不可想象的。中国人探讨灵感现象,要立足全人类,吸纳既得的一切成果,又要注重民族性,学会用中国特色的语言表述灵感秘密,用中国特色的意象记录灵感。如祖宗开辟的用香草自喻、借日月言志等,要继承。欧洲人可以用有没有性感赞美美人,他们心目中的美神——维纳斯,就是裸体不衣的,而我们则不可效仿。欧洲男女相逢相离时,用接吻的方式表示友情、别情,这很自然,但在中国,接吻是不能轻易的,并有排他性。这一点东西方习性就截然不同。民族间的差异性,同样适用于灵感研究。那为什么东西方的艺术品互介后,彼此又都能认知呢?这就是人类的共性所致,当然也离不开译介者,从中的美学折衷,人文精神折衷,还有交融性变易的功劳。中国人也啧啧赞美维纳斯的美,安格尔的裸体画早被我们接受了。——古人崇拜灵感,今人赞美灵感,笔者就常得益于灵感,所以我鼓噪对灵感现象的深层研究。在不陷入玄奥的思辩的同时,在不脱离客观性的基础上,去逐层认知灵感的答案,再不要去神的世界企求乞讨了。一段时间内,人类对灵感现象,尚有困惑是必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走出荷马时代,舍弃对灵感的巫术性崇拜,也是一切艺术创作者必须马上做到的。纵然未来人类解开了灵感的生理基因,而灵感的因人而异性,社会复杂性,突发性,不定时性,不规则性等,还有灵感对生活反映的变异性,时常还出现扭曲性等(如现代主义创作),都是不尽的揭谜论题。
  范冬梅,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