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古代军妓制度例析

作者:石兴琪




  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三册收录了白居易的《琵琶行》一文,其描写音乐技法之高超,真可谓冠绝古今,用“文不甚深,言不甚俗”一句来评判可以说是恰如其分。然而文中“弟走从军阿姨死”一句历来课文上都是忽略而过,没有解释。或许编者认为此句过于简单,没有注释的必要,可是不然,包括《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在内的各类鉴赏作品对此句的注释均是模棱两可,有的认为是“弟弟、母亲”,有的认为是“弟弟、继母”,有的认为是“女伴、继母”等等,各类说法莫衷一是,就连《教参》也很模糊地说,“其中暗示着社会曾发生过重大变故”,那么是什么“重大变故”呢,《教参》及各类鉴赏作品却又没有提及。其实,此句中的“弟”指的是“军妓”,“阿姨”,则是指“老鸨”,也就是妓院的管理者。那么这句就可以理解为“女伴们都被官府征为军妓走了,而老鸨也死了”,这样理解既符合“社会曾发生过重大变故”的暗示,那么“门前冷落”,“老大嫁作商人妇”也就顺理成章了。
  其实古典诗词中的“弟”有时也指姐姐对妹妹的称呼,称之为“女弟”。《史记·陈丞相世家》中载“樊哙,且又乃吕后弟吕须之夫”,此处的“弟”就是妹妹,也即“女弟”。唐《教坊记》“香火兄弟”条云:“坊中诸人,以气相类似,约为香火兄弟”,此处更是对教坊妓女以兄弟相称解释得明白如画之处。《太平广记》卷二百七十四引《闽川名士传》中也有“及詹使至,女弟如言。詹启函阅之,观其诗,一恸而卒”的记载,说的也是名士夏侯詹爱上一个名妓的故事。
  中国古代征妓入军自汉武帝始,此后历代沿革至清。《万物原始·汉武外史》一文载“至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者。”《汉书·卷五十四·李广苏健传第二十四》中载“陵曰:‘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始军出时,关东群盗妻子徙边随军为卒妻妇,大匿车中。陵搜出,皆斩之。”此处的“卒妻妇”即汉代最早出现的“军妓”。《唐律》中规定“今以妓为官奴,皆入籍。奴,婢贱之人,律比畜产,以买卖,以征入。”可见平日里妓女可以买卖,遇有重大事件时,官府则可征调入军为军妓,而《琵琶行》中“弟走从军阿姨死”正是指妓院妓女们被征调做军妓之事。
  白居易写《琵琶行》一文时为元和十年,也即815年,五年后宪宗死,穆宗即立,才被调回长安,此时为820年,也即长庆元年。查《唐史》,此时正是“吐蕃之乱”之时,在吐蕃与唐王朝长达七十余年的战争中,唐王朝历调军队与之作战并征调军妓入营。《旧唐书·张延赏传》中载“大历末,吐蕃寇剑南,李晟领神策军戍之,朝以成都官妓从之”,《辍耕录》中也载“今以妓为官奴,征以入军”,可见“征妓入军”是符合《唐律》规定的。这场战争,一至延续到821年,即长庆二年,也就是白居易回长安后第二年,唐王朝与吐蕃重新修好,订立“长庆会盟”之后,这场带给大唐人民长达七十余年的战争苦难才告结束,而《琵琶行》中所指的“期间暗示着社会曾发生过重大变故”之事,即指此事,而后来琵琶女“老大嫁作商人妇”自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石兴琪,教师,现居甘肃高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