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表现性评价与学生写作素养发展

作者:田卫华




  表现性评价在课堂教学及评价中受到普遍重视和广泛的采用,是国际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重要经验和趋势之一。在新课程背景下,认识和了解表现性评价,并在课堂评价实践中积极地应用与推广,具有促进学生进步和实现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意义。本文拟从实际应用的角度,探讨作文表现性评价的意义及作文表现性评价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期望能为中学作文评价探索出另一种思路。
  
  一、作文表现性评价意义
  
  新课程改革以来,中学语文作文教学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应试教育”的长期影响,作文教学的内容和方法违背了作文学习的规律,尤其是作文评价体系滞后,严重影响了作文教学前进的步伐。长期以来,我们的作文评价从意识到行为顽固地滞留在传统的注重结果的终结性评价上,评价与教学分离,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方式单调,评价功能突出甄别与选拔。在这种评价制度下,学生处于被动地位,自尊心和自信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主体能动性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学生的写作能力得不到合理的评价,写作素养得不到很好的发展。因此,树立全新的评价理念,构建全新的评价体系,运用先进的评价方法,促进学生写作能力的发展,势在必行。
  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推进,表现性评价在许多国家受到了青睐。在我国大陆,伴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启动和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的深入进行,表现性评价也引起了我国教育界的广泛关注,不少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对其进行了研究和介绍。表现性评价之所以引起教育界的广泛关注,是因为表现性评价法具有目标导向性、整体性、实践性、过程性、开放性、个性化与层次性等优点。尤其在作文评价领域,表现性评价具有其它评价方法无法替代的优长,它不仅可以帮助教师客观地评估自己的教学,而且可以帮助学生反思、改进自己的学习;不仅可以评价学生语文知识的积累,还可以评价学生在生活实践中运用语言的能力;不仅能够评价学生作文水平方面的发展情况,而且适合于评价学生作文过程中的作文态度、构思修改策略等。因此,为适应国内外课程评价改革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推动新课程评价改革的实施,解决我国传统作文教学在评价方式方面的弊端,我们有必要在中学作文教学中使用表现性评价。
  
  二、表现性评价概念界定
  
  表现性评价最初只是一个与传统的以多项选择测验为代表的标准化测验相对立的术语。发展至今,表现性评价有许多称谓,如“另类评定”,“真实评定”,“新评定”及“3P”评定(performance,Portfolios,products assessment)等等,本文采用《新课程与学生评价改革》(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组织编写)一书的称谓“表现性评价”。
  关于表现性评价法的概念国内外也有多种理解,本文我们采用Stiggins的权威性定义,即“表现性评价为测量学习者运用先前所获得的知识解决新异问题或完成特定任务能力的一系列尝试,具体来说就是运用真实的生活或模拟的评价练习来引发最初的反应,由高水平评价者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直接的观察、评判,其形式主要包括建构式反应题、书面报告、作文、演说、操作、实验、资料收集、作品展示”。
  
  三、作文表现性评价构成体系
  
  实施表现性评价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明确评价目标和评价标准—设置表现性任务—表现性评价工具的构建—开展表现活动,收集表现信息—判断和达成评价结论—对评价结果进行反思。
  
  1.表现性评价目标的构建
  明确评价目标是理解和施行表现性评价的前提,表现性评价目标的构建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步骤:第一步:确定目标结构。评价目标的确定主要是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及学生实际情况,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如作文评价,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评价目标:作文内容(观点、情感、材料)、作文形式(结构层次、语言)、写作思维(敏捷性、流畅性、创造性等)、书写要求(是否工整、整洁)、写作态度(是否认真、按时完成)、写作习惯(审题习惯、拟提纲的习惯、修改习惯等)。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评价重点,如果是终结性评价(如高考)最好进行全面的评价,这样可以全方位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如果只是过程性的课堂评价,则采用分项的方式有重点地进行评价,这样有助于发现问题和改进教学。第二步:清楚明确地陈述目标。在表现性评价中,评价目标既是教师评价的标准,也是学生进行自我评价的依据,因此清楚表述评价目标是至关重要的,这决定着表现性评价是否能顺利、有效地进行下去。第三步:征求教师、家长和学生意见,修订目标。在传统评价体系中,由于评价目标往往是由教育专家或教师确定,因此评价目标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个秘密,但表现性评价目标是开放的,允许也需要各方面人员(包括教育专家、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参与,共同制定修改评价目标。
  
  2.表现性评价任务的构建
  表现性评价的基础是要让学生完成一个表现性任务。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就是通过观察学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的各种行为表现和完成的各种产品来实现的。设计表现性任务一般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步:确定焦点。即确定需要评价的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以及认知行为等评价目标。第二步:创造情境。即选择一个有意义的或重要的问题创造一个背景性的情景。第三步:写出指导用语。即用清晰的语言描述希望学生知道什么和做到什么;描述出让学生要做的产品和应有的行为表现。第四步:确定受众。告诉学生他完成这个任务是为什么人做的,什么人将从这个任务中受益。第五步:给出对表现任务的评分规则(详见下文)。第六步:修改。
  下面是一则作文表现性评价案例:为杂志撰稿
  艾滋病是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话题。假设你现在应一家杂志社之邀,写一篇文章来比较现在和十年前我们对艾滋病的了解情况。你要按以下要求完成任务:
  (1)找到最新的有关艾滋病病因、危险因素及治疗方法的文章或其他资源。列出所有的资料来源,并附上所有资料的摘要。
  (2)从去年的出版物中选出五篇最好的文章或其他资源。
  (3)依照同样的程序选出过去十年中出版的五篇最好的文章。
  (4)写文章比较这两组文章和(或)资源。叙述过去十年中人们对艾滋病的认识及治疗方法方面的改变。
  (5)把你的文章寄给此杂志的读者看。把你的文章限制在4页打印纸内。你可以按需要加入插图和图表。
  (6)把参考资料列在文章的末尾。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你的文章进行评价:资料的数量、种类、质量,文章所用表达方式的多样性,文章内容丰富性和恰当性,叙述的清晰性和效果。
  
  3.表现性评价工具的构建
  (1)表现性评分规则的构建
  表现性评价中另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对学生完成表现性任务情况进行评分的规则,教师和学生将根据评分规则来评价学习的行为和效果。评分规则是对学生表现的不同等级水平的描述,说明不同等级的表现具有哪些优点和弱点,使学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工作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而不是仅仅知道一个等级。评分规则要在学生完成表现性任务之前告诉学生,这样能够使学生行为有明确的目标指向,从而激发学生表现出他们的最佳行为。
  设计评分规则的一般步骤:第一步:根据评价目标明确各个评价准则——完成表现性任务的的重要表现和成果(如作文内容、作文形式、写作思维等)。第二步:对每个评分准则划分等级水平(一般来说划分3-6个水平比较理想),并用准确的语言加以描述,找出与每个等级相对应的学生表现做样例。第三步:给每个准则赋予权重,对最重要的准则给予最大的权重。第四步:说明是整体评分法还是分项评分法,一般评分规则还是指向特定任务的评分规则。上述评分规则的设计过程都是建立在师生共同参与的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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