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明清时代读书人的称谓

作者:李传群




  科举制度至明清已日臻完善,程序更加繁琐,对读书人的称谓也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这些称谓反映了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给绝大多数读书人造成了莫大的精神残害。
  童生。彼时的读书人一般先在私塾接受启蒙教育,要交学费,但很便宜,叫“束修”。私塾的老师叫先生。受业到一定的年限和程度,要参加县一级,由县令主持的考试——即童试。合格者称之谓童生。获得下一轮的考试资格。若在随后的科举考试中不合格,至老也只能称童生、小生、老童。
  秀才。有童生资格的人可以参加由省级学政(学道)主持的在府、州、县举行的院试,也叫进学考试。合格者叫秀才,尊称相公,官府称之为生员,自称老生。秀才,由县级政府管理和定期考核。考核成绩分为六等,四等以下要受责罚,末等要取消秀才资格。秀才犯法,必须报请省级学政,褫夺衣冠,革去功名后,方能惩处,用刑。秀才具有讲学资格,可以开馆授徒,免除赋税和徭役。穿戴规定样式的衣服和帽子,也称衣冠中人。部分成员可以进入府学或县学补廪,当廪生。按月从官府领取膳米。因为廪生的名额有一定的限制,所以秀才只能挨次补廪。也就是说只有当廪生生员出现空缺后,才从秀才中择优录取。秀才中品学兼优的,可以保送到国子监学习,到国子监学习的人叫监生。
  举人。具有秀才,监生资格的人,可以参加由中央学政主持的在省院(贡院)定期举行的乡试。考中者称之为举人,也叫孝廉。因为乡试通常在八月举行,所以考取的举人也称“蟾宫折桂”。举人即不受县级政府管束,按月领取俸禄,条件适合者可以出去做官。举人可以和县令称兄道弟,平起平座,所以百姓尊之为举人老爷。因为考中的举人若要参加会试,必须由地方政府派人派车“公车”解送入京,故称中举为发解。乡试第一名称为解元,后面的统称亚元。贡生,尊称贡爷。是从秀才中选拔到国子监肄业的人。取得贡生的途径有多种,诸如:岁贡、恩贡、功贡、副贡、拔贡等。简单的说贡生就是未通过乡试,用其他方式获得的举人资格。因为科举考试录取的名额非常有限,所以当上贡生和考中举人,是同样令人羡慕,值得炫耀的事。贡生的地位,待遇和举人大致相同,有此资格,可以再参加乡试,取得正式的举人资格,特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去做官。因为成了贡生便不受府学、县学的管束,所以俗称出贡,会在宗祠或宅院前竖旗,以示荣耀。
  进士。具有举人资格的人,可以参加由礼部(中央政府)主持的会试。会试于农历三月举行,所以也叫“春闱”。考中者叫进士,有一个时期称为庶吉士。是古代读书人的最高学历。又叫中式举人,亦称“探杏”。有此身份者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辖,可以做官、讲学或研究学问。譬如:进翰林院,充当翰林。考中进士的人必须接受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也叫廷试。殿试的目的是将进士进行分级。一般分为三级,就是常说的三甲。一甲三名,挨次是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弟、官属从六品。因为状元是殿试的第一名,所以又称为殿元,尊称殿元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官属正七品。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官属从七品。一甲可以直接作官。二甲和三甲要伺机才有官做,所以有补缺、候补的称谓。
  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造就了一大批统治阶级的忠实奴仆。读书人要想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必须经历接连不断的身心磨难,才能在失去自我的基础上,成为封建专制统治的一员,附庸或牺牲品。
  李传群,教师,现居湖北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