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在规范与变异中探寻语言艺术之美

作者:赵 燕




  语言是自我表达和人与人之间进行思想沟通,情感交流的一种重要手段。语言负载的信息是丰富的,不同层面的。它既反映一个民族的深厚文化历史,也是个人修养、道德、情感心灵的反映;它既涉及理性的、实用的客体范畴,也涉及到了主体精神、情感、心理世界。不管是科学论述还是日常交际或文学创作,都涉及到语言艺术研究。语言艺术是发挥语言效用,最大限度传达语言内涵的重要保证之一。语言艺术是规范与变异的统一体,规范与变异中的融合,实现语言效用,营构语言之美。
  所谓规范语言,是指那种为了交际和研究需要,更多地借助言语自身的关系、结构、法则、逻辑,受规定了的一套语言组合规则(即逻辑语法)的固定、规范的那种语言。而艺术语言,则是对语法偏离的语言,它在形式上与语法、逻辑对立,它“更多地凭借言语个体的情绪、想象、直觉、心理意象,超脱寻常文字、寻常文法以及寻常逻辑,这样的语言叫变异的艺术语言”。
  规范语言和变异的艺术语言共同存在于汉语之中,它们既矛盾又统一,达到对思维、情感不同角度的最全面深层的反映,实现对社会生活不同角度、层次的透视,更好地完成社会交际的任务。
  
  一、超越语言形式上的矛盾,拓展语言的情意内涵。
  
  规范语言历来重视的是规范,规范的形式是它们衡量语言是否正确、成功的标准尺度;而艺术语言强调的是变异,是对常规语言模式的超脱和违背,变异正是艺术语言的存在形式。
  例①“桥下的流水静静地唱着甜蜜的摇蓝曲,催人在夜风温馨的抚摸中慢慢沉入梦乡……”
  ②“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
  ③千万个雷锋站起来。
  在第①句中“流水静静地唱”“夜风温馨的抚摸”,如果按语法要求主语谓语不可随意搭配,那么把人的行为“唱”,动作“抚摸”与流水、夜风等无形、无语的东西搭配起来,显然是不符合语言规范的。然而从艺术语言的角度来说,它们却是一种成功的变异,比拟、比喻的运用更能恰当地表达人们温馨、宁静的内心感受,在形式上虽构成了一种不合理,却是被公认和固定的辞格。又例如,第②句把“春色”分成三分,二分复归尘土,一分随流水而去,也不合语法逻辑、生活的逻辑,把并非实体的“春色”具象化,定量化了,然而这却是一绝妙的千古名句,它最大限度地反映了作者独特的情感体验和思想、哲学意识,其成功就在于超凡脱俗的用笔,妙在变异。在第③句中用复数“千万个”来修饰限制一个“雷锋”也是违背语法的,但正是这种违背,让人们体会到了一个具体物质化人的逝去和一种精神的源远流长,突破了时间、空间的局限。
  由此可见,从语言形式的角度分析,规范语言和变异的艺术语言之间是一种矛盾的对立,规范语言排斥的正是变异的艺术语言所追求的。形神兼备,为人们品味语言创造了可能与空间。无形,语言即空;无神,语言无灵。“无理而妙”显示了语言的独特魅力。
  
  二、沟通态式上的矛盾性,完成从基本意义到语境意义的跨越。
  
  规范语言之所以强调规范性,是出于交际目的而设置的。规范,即约定俗成,固定下来。因此,规范语言具有客观性、社会性、概括性和相对稳定性。人们可以用辞典的形式把它的意思固定下来。但固定下来的这种词的静态备用性能否完全体现交际目的呢?
  有这样一个真实笑话: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作业中有那么一题,要求对“妈妈身后就常常多了一条尾巴”中的“尾巴”一词进行解释。做完后,儿子拿给妈妈检查,只见作业本上写道:“尾巴,动物身体末端突出的部分,这里指妈妈身后的一根。”看到这里妈妈大笑不已说“我可没有啊”!儿子不解,“是没有啊!可字典上是这样说的”。这里其实就存在规范语言和变异的艺术语言态式上的矛盾性。儿子的解释是从词的静态备用性上去完成的,他的问题出在不懂根据原文情感,特定的语境,从艺术语言的角度把握“变异性”(这里是情景义变),从动态角度去完成。这里的尾巴是指原文中那个老和妈妈寸步不离的小孩。是“尾巴”的比喻义。即“尾巴”本义的变异了。
  有“孤篇横绝,竟为大家”之美誉的张若虚,在他的《春江花月夜》中有这样两句描写思妇与月光的诗句,“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月光静静的笼罩着楼阁,屋子里的妆台、捣衣石都照得真真切切,然而由于特定的心境,难述的相思,思妇放下门帘,反反复复拭抹捣衣石,想把勾起她相思的月光赶走。月光是静态的、无形的,按常态,“卷”和“拂”用在这里是不可理喻的,然而,结合诗歌抒写的特定语境,还有什么语言能比这种动与静的矛盾统一的组合能真实细腻的表现出挥之不去,无处不在的缠绵相思之情呢?
  规范语言,注重词的静态备用性,是一种集体性的体现,只有静态,集体化,才能使人容易把握交流。而艺术语言的动态使用性是化常为变,对汉语规范词法词义加以突破,是结合语境独创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表情达意与交际。突破与保持正是规范语言和变异的艺术语言在态式上的矛盾对立性和统一性。没有静态备用性,规范语言无从规范、固定化;同样没有动态灵活性,无法形成或创造“意新、语新而又字句皆新”的艺术语言。
  
  三、从认识角度和表现层次上的矛盾性,走向理性与情感的融合。
  
  不容置疑,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不论人的头脑中会产生什么样的思想,以及这些思想什么时候产生,它们只有在语言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和存在。没有语言材料,没有语言的‘自然物质’的赤裸裸的思想是不存在的。语言是为了表现思想而存在的,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
  然而思维是复杂的生理心理活动过程。人的思维有静态方面,也有动态过程。静态思维就是一般的形式逻辑的思维;动态思维是一种创造性、飞跃性的思维,具有概念多向流动。作为思维物质外壳的语言既要反映这种静态性也要表现动态性。艺术语言与规范语言正好在此体现了角度上的不同。规范语言,从推理、概念、逻辑出发,达到对思维的静态的理性认识。而艺术语言反映的是动态思维及多因多果多网络的世界,它是非推理性的,非直接性的,是情感、艺术的,精神的,是感性认识。例:
  ①“月亮恋爱着海洋,海洋恋爱着月光。”(刘半农《教我如何不想她》)
  这里如果从规范语言的角度看,它是不科学、不合逻辑的,“月亮”与“海洋”怎么会产生恋爱关系呢?然而从艺术语言角度作动态分析就会清楚这里所反映的不是一个理性实证世界,而是心理、情感的,这是刘半农在远离祖国故土的情况下,触景生情,引发的对祖国爱人的思念之情,描绘一个违背规范的虚化景象,实则是要营造或准确传达爱恋祖国亲人的真实情感。又例:
  ②荷花荷叶的香味……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
  也是不能从规范语言的科学理性角度去认识的,只能从艺术语言的情感、审美角度去把握,它需要借助联想想象活动,才能体会一种悠远、缕缕不绝的月色幽香的意境。
  规范化的语言与变异的艺术语言对思维的反映,对世界的认识角度是完全不同的。尽管从反映对象世界的思维层次方面考察,会发现二者的矛盾之处,规范语言传递的是辞面的科学信息,而艺术语言传递的是潜在的美学信息,是深层修辞。但是情与理的融合更大限度丰富了语言的内涵,拓展了语言的张力。
  规范语言与变异的艺术语言的矛盾性是显而易见的,但同时二者又存在内在的高度统一性。应该说规范语言和变异的艺术语言是语言的两翼。规范语言从概念上表述现实世界和人的思想感情,但不可避免地滤去了现实生活原生美的鲜味,而变异的艺术语言却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原初经验的鲜活美。规范语言从理性角度科学的把握世界,反映思想,而艺术语言是感性的、审美的。规范语言停留于表层,而艺术语言传达深层情感心理,发掘潜在信息。
  从概念到鲜活,从科学逻辑实证到情感心理意境,从理性到感性,规范语言和变异的艺术语言完成的不正是对思维,对世界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表现吗!只有在规范语言这个前提基础之上,艺术语言的变异才能通畅地完成美的深层潜在信息的传递,才能展示其独特魅力。
  规范语言和变异的艺术语言是既矛盾又统一的,二者结合,达到对思维更全面直接的现实,达到交际的目的。
   赵燕,昆明师专中文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