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活动式作文教学浅探

作者:王怀艳




  根据唯物主义的语言观念,作文生成的全过程必须有三个要素:生活、意识(包括感知、思维)、言语。即,作文活动的实质就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人的意识通过语言对世界的能动反映。既然这一切统一于实践活动,而且写作中的各种心理现象和心理功能的终极根源是人类实践着的物质世界,那么我们作文训练的根本策略是“活动”——在自然、社会、人生中活动、历练,在活动中感知、在活动中思考、在活动中体验。《新课标》规定,中学作文教学与写作应联系“学生生活实际”和“社会生活实际”,在“运用”中提高作文能力,那么,“活动式”作文教学就应该联系学生生活实际和社会生活、自然生活实际——这也是一种实践。
  这里的“活动”不是目前热热闹闹、真真假假的“示范课”、“表演课”,也不同于语文活动课,而是学生在实践中“生成作文”,又把作文“运用”于实践。有一个说法:“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这种说法十分准确的概括了语文与实践的关系。我们的理想是,学生与社会实践和生活实践融为一体,学生不仅仅做社会生活的旁观者,还要做社会生活的亲历者、参预者,更要以他们的文章做社会生活的开拓者和塑造者,从而彻底打破教材与时代隔离,学生与时代隔膜的状况。具体说来:
  首先,树立“大语文”思想,改革现有教材模式。大幅度压缩统编教材内容,这部分只选择适合而又略高于学生认识水平的真正的经典;给予老师充分的选择教材、编写教材的权利,甚至引导学生自己编写教材;选择一些与时代紧密联系的杂志、刊物进入课堂,例如,大胆把报纸杂志,尤其是反映本地生活的报纸杂志引入课堂,让学生明白发生在他们身边的、他们亲眼所见或亲身经历的实践变成文章后是什么样子。新闻学有一条基本原理:人们最感兴趣的是空间、时间上距离自己最近,与自己利益最相关的新闻。所以,要尽量选择反映本地生活、事件的文章进入课堂,以引起阅读兴趣,引导学生关注现实。这个过程本身也是一种实践活动。
  其次,树立“活动”教学理念,回归生活本源。学生的活动局限于课堂,师生的思想僵化于应试,其意识中的表象、意象必然贫乏、苍白。这样,走出去,参与社会生活就显得十分必要。应该规定,每学年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深入社会生活的基层,那里的人们才是我们社会生活的主体。像有些作家体验生活,只获得表面印象那样是远远不够的,学生不但要观察他们,融入他们的生活,而且要进入他们的内心世界,与他们的心灵取得沟通。对他们的一切,不要采取俯视态度,而要取平视态度;对他们的一切,不要取“他们的”观念,而要取“我们的”观念。这样,把课堂扩大到社会生活中去,扩大到社会生活的主体——最基层的广大人民喜怒哀乐中去。让学生用文章记录这一切,甚至影响这一切。只要剖析记者一篇深度报道的新闻作品的形成过程,就可以理解这一点。记者在报道前可能对事件和相关背景情况一无所知,只有通过深入采访(即进入生动鲜活的实践中去),才能成为深刻分析、深入报道的前提。我们想起了60年代毛泽东倡导的学生“学工学农学军”运动,如果滤去它在执行过程中的极“左”因素,就切实深入社会生活实践这一点,我认为是可取的。从写作角度讲,只有在这里,学生才可获得丰富鲜活的表象和意象。
  第三,把作文训练与人格陶冶、品德养成结合起来,即把“立言”与“立人”、“立德”统一起来。这样改变“言”、“行”分离、“人”、“文”分离的状况,把作文活动变成学生的精神家园,成为学生人生诗意栖居的场所,成为学生人格冶炼的活动。
  如何科学地、健康地处理做人与作文两者的关系问题,是与写作教学生活本源观天然地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以外在于个体生命的空洞的理念为作文起点,必然导致“人”与“文”的分离甚至对立,铸成学生人格分裂和变态,这与教育目的相悖;相反,如果从真实生活出发,注重生活的原生态及其个体生命对它的刻骨铭心的体验和感悟,则必然会逻辑地避免上述写作教学价值的异化。而且,从积极和建设的观点看,确立做人与作文的内在合一将促进文风的良性发展,推动学生人格的和谐健康的发育与成长——这正是写作教学最重要的价值所在。因此,《新课标》主张“引导学生表达真情实感,不说假话、空话、套话,避免为文造情”,“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这是《新课标》对“人”“文”离合问题的正确解答。由此出发,我们高度肯定近年写作教学出现的“人”“文”合一的价值取向,视之为符合写作真谛、引领21世纪写作教学趋势的一种重要导向,以突破“为作文而作文”的传统模式,力求矫正那种片面强调写作知识和写作技巧而忽视培养人与发展人的教学宗旨之类的痼疾。首先,要突出“为做人而作文,以做人促作文”的写作教学理想目标。即一方面引导学生追求做人的真谛,把写作教学过程视为涵养道德情操、升华思想境界、提高文化品位这种洗礼心灵的过程;另一方面则把作文能力的培养融入做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等主体需求之中,融入生命的知、情、意、行的和谐成长之中,融入人之所以成为人的语言特质的铸炼之中。其次,要构建本色化内容的写作教学实践模式,使作文过程成为丰富多彩、意兴盎然的生命本质的对象化活动,而绝对不是那种迫使学生呆坐在课堂里死抠写作知识、模仿佳作范例、拨弄文字的机械游戏。再次,继承发扬中国传统文论中“文品即人品”的写作教学思想精华,赋予其新时代的特色和活力。所有文章均是作者人格的物化形态。因此,古典文论中“文品即人品”的思想与“人”“文”合一的写作教学新理念是一脉相传的,只是人格的内涵具有时代的差异和历史的发展性而已。总之,先做健全的人,再作健康的文,惟如此,才能使客观上被曲解了的写作教学观重新得到有机的整合。而学生健全人格的冶炼和评价也只有在现实生活中才能进行。
  第四,对学生写作能力的评价,不能只靠中考、高考那两篇作文,那2——10分钟的评阅时间,应该有一个综合衡量机制,以全面考察一个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所以必须改革评价模式,从保守狭隘回归民主、多元、开放。由于长期因袭的写作教学观念的束缚,导致教师对学生作文评价上存在下述弊病。教师往往用统一化的作文标准去“规范”学生活泼舒展、风格迥异的“放胆文”,使之谨小慎微地就范于套路或模式而不敢越雷池一步。至于教师撰写的评语,常常缺失深、准、新、实而流于浅、泛、旧、空,尤其是缺乏“觅优”(作文闪光点)的自觉意识和鼓励创新的强大内驱力。从教学评估机制上说这是囿于高考作文命题与评分标准的一元化。历年来高考作文,以全命题或半命题居多,以过分贴近时政和时事居多,以记叙文和议论文的体裁规范居多,这固然便于教学和评分的统一,但也使教师指导作文的自由度很低,学生信笔走马的自主空间自然更小。现在,《新课标》所体现的写作教学评价观,已经走向民主开放。这具体表现在评价维度、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诸方面。就评价维度而言,《新课标》强调“重视对写作的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的评价”,特别是要鼓励“有创意的表达”,这里自然包括言语内容和言语形式。这是写作教学评价观方面最具实质性意义的一个进步。如果视学生为教学客体、视其为“套中人”,则自然要评估其是否全面接受了一整套写作教学理念,并是否以其写作实践来体现之;如果视学生为写作主体、视其为以独立人格作精神支撑的人,则自然要以宽容和民主的态度来评估其是否拥有己见和主见。这样,评价标准就不能限于诸如中心突出、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言语流畅这些基本的共性要求,更需看思维深刻、匠心独运、言语奇崛等发展性指标。两者之和囊括作文之灵魂、血肉、骨架、肤色等诸多方面。这样一种评判标准,虽然具体操作上增加了难度,也对教师语文素质构成了考验,但的确能解放学生的心灵和语言,真正能生发“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积极效应。就评价主体和评价方法而言,《新课标》倡导师评、生评、自评的结合(包括作文修改中师改、自改、互改的综合),这自然使写作评价主体趋向多元化、评价格局趋向民主化。这种民主、多元、开放的评价格局正适应了生动丰富的现实生活以及在对这种生活的体验感悟中学生言说方式的丰富与多元性。
  王怀艳,教师,现居湖北枣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