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2期

试论鲁迅的读者观念

作者:王玉琦




  自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中提出文学的四要素以来,将文学活动视为一个完整的循环系统已成一种常识。作家创作作品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往往也会受到潜在读者的影响。这一点,在鲁迅的创作过程中也体现得极为明显。
  首先鲁迅站在民众的立场上指出,每个人都有资格成为文学作品的读者,他说:“文艺本应该并非只有少数的优秀者才能鉴赏,而是只有少数的先天的低能者所不能鉴赏的东西。”但文学毕竟是一种艺术,所以要成为它的接受者不可能不受它的传播媒介的限制,必须懂得一整套文学的编码与解码系统。鲁迅同时也指出,要成为读者“首先是识字,其次是有普通的大体的知识,而思想和情感,也须大抵达到有相当的水平线。否则,和文艺即不能发生关系”。因为“文学,原是以懂得文字的读者为对象的,懂得文字的多少有不同,文章当然要有深浅”。而不识字的人,“和文艺即不能发生关系”。文学读者还应具备与作品所反映的生活相关的知识背景。鲁迅在为潘菲洛夫等人的报告文学《枯煤、人们和耐火砖》写译后记时,就曾顾虑这部作品“也许不适宜于中国的若干的读者,因为倘不知道一点地质,炼煤,开矿的大略,读起来是很无兴味的”。因而,只有拥有识字以及相应的素质等才有可能成为潜在的读者,当他在同文艺作品发生联系时才能成为现实的读者。
  文学读者是一个相对含混的概念,由于其能力、水平、职业、欣赏趣味等等因素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层次和类别。正如鲁迅所指出的那样:“文学虽然有普遍性,但因读者的体验的不同而有变化。”因而,“读者有许多层”。将读者分成许多“层”,即不同“群体”,模糊含混的读者就变得比较容易把握了,而且经细分后,同一个读者群的阅读取向也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他在《谚语》一文中指出:“某一种人,一定只有这某一种人的思想和眼光,不能越出他本阶级之外。”所以,一部《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由于读者群的阶级、阅历、修养、文化背景等因素的不同,读者阅读取向会存在明显的差异性。鲁迅曾举例说,“穷人们也爱小说,他们不识字,就到茶馆里去听‘说书’,百来回的大部书,也要每天一点一点的听下去”。鲁迅有此判断很重要,因为可以使他的创作更为准确地面向既定的读者并实现其传播意图。
  那么,鲁迅的“心目中”的读者是谁呢?从弃医从文那天开始,鲁迅一直致力于拯救国民的“灵魂”。为这一传播意图所决定,文学当然不能是少数人“把玩”“品评”的奢侈品。他说,“在现下的教育不平等的社会里,仍当有种种难易不同的文艺,以应各种程度的读者之需”。面对“各种程度的读者”,鲁迅主张“应该多有为大众设想的作家,竭力来作浅显易解的作品”,并把多作“大众化的文艺”视为“现今的急务”。所以,他呼吁,“应该多有为大众设想的作家”,主张“文艺的大众化”,认为“为了大众力求易懂,也正是前进的艺术家正确的努力”,这也是不少启蒙作家的共同选择。
  那么,如何实现“大众化的文艺”呢?鲁迅认为,应“使大家能懂,爱看”。所谓“懂得的标准,当然就不能俯就低能儿或白痴,但应着眼于一般的大众”。大众文艺创作应考虑到接受主体的接受程度和能力,并尊重和适应大众读者的审美习惯和民族传统。“譬如罢,中国画是一向没有阴影的,我所遇见的农民,十之九不赞成西洋画及照相,他们说:人脸那有两边颜色不同的呢?西洋人看画,是观者作为站在一定之处的,但中国的观者,却向不站在定点上,所以他说的也是真实。”这是中西艺术传统和民族审美习惯的区别。那么,为中国的大众读者设想,“作‘连环图画’而没有阴影,我以为是可以的;人物旁边写上名字,也可以的,甚至于表示做梦从人头放出一道毫光来,也无所不可”。为大众所“爱看”就更为复杂了。“看客的取舍,是没法强制的,他若不要看,连拖也无益。”为大众爱看,贴近大众的生活甚为重要,鲁迅幽默地写道,与其“看一位不死不活的天女或林妹妹,我想,大多数人是不如看一个漂亮活动的村女的,她和我们相近”。还要注重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鲁迅在自己翻译的小说《毁灭》出版时,便增印“插画六幅”,就是因为“究竟是可以裨助一点阅者的兴趣,所以也就印进去了”。在文学创作时更应如此。
  使大家能懂,爱看,并不意味着一味地迎合和迁就大众。“若文艺设法俯就,就很容易流为迎合大众,媚悦大众。迎合和媚悦,是不会于大众有益的。”“主张什么都要配合大众的胃口,甚至于说‘迎合大众’故意多骂几句,以博大众的欢心。这当然自有他的苦心孤诣,但这样下去,可要成为大众的新帮闲的。”不仅无益而且有害,只能助长大众的不健康的趣味。要有益于大众,应根据“他们是要知识,要新的知识,要学习,能摄取的”要求,使其在接受的过程中逐步提高。因为“要前进,全照老样却不够”。他批评某些读书人为“新国粹派”,因为这些“读书人常常看轻别人,以为较新,较难的字句,自己能懂,大众却不能懂,所以为大众计,是必须彻底扫荡的;说话作文,越俗,就越好”。这样做“虽然好象为大众设想,实际上倒尽了拖住的任务”。与“新国粹派”这种主张相反,鲁迅主张翻译外国文学作品时,可“加些新的字眼、新的语言在里面,但自然不宜太多,以偶尔遇见,而想一想,或问一问就能懂得为度。必须这样,群众的语言才能丰富起来”。为读者大众设想,识者应给与他们“相当的指点”,作为文化的传承者,“不能听大众的自然,因为有些见识,他们究竟还在觉悟的读书人之下,如果不给他们随时拣选,也许会误拿了无益的,甚而至于有害的东西”。而“取其有意义之点,指示出来,使那意义格外分明,扩大,那是正确的批评家的任务”。所以“文艺必须有批评”。这样才不致“将滋养的,无益的,有害的食品漫无区别的乱放在他们面前”。因此鲁迅认为作品出版时,如能“有一篇序文,略述作者的生涯,思想,主张,或本书中所含的意义,一定于读者便益得多”。鲁迅针对有些文学家的创作不负责任的情况,提醒读者应该“不必认真的。你若认真的看,只能怪自己傻”。“譬如说罢,称赞贵相是‘两耳垂肩’,这时我们便至少将他打一个对折……反之,我们也能将少的增多,无的化有……又反之,我们并且能将有的化无。”
  关于读者与作者的关系,鲁迅也有过不少明达的判断。他坚信“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这就要求文艺家是能引路的“先觉”,对读者进行思想启蒙。但与此同时,也明确指出,作者与读者是平等的,“以为诗人或文学家高于一切人,他底工作比一切工作都高贵,也是不正确的观念”。在具体的文学传播过程中,在《“说不出”》和《看书琐记(三)》等文中,鲁迅就此用了几个形象的比喻来说明:即是“厨司和食客”或“伶人与看客”。在这样比喻的背后,我认为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作品的好坏最终是由读者来决定的,二是读者的阅读兴趣可能会影响文学创作的走向。鲁迅在《〈近代世界短篇小说〉小引》中也表述了类似的意思:“在现在的环境中,人们忙于生活,无暇来看长篇,自然也是短篇小说的繁生的很大原因之一。”另外他在《关于(三藏取经记>等》中指出:“凡一本书的作者,对于外来的纠正,以为然的就遵从。”这里所说的“外来的纠正”自然指的是读者的反馈意见了。这就意味着,作者与读者双方的作用力是互相的,只有共同努力,才能使文学得到繁荣。
  王玉琦,江西财经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