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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美学与和谐社会

作者:孙玉凤




  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问。热爱美、追求美、创造美,是人的天性。人类的一切文明成果,都集聚着人类的审美心理。评判美也有很多标准,其中评判形式的审美标准被称为形式美法则。它是指人类在长期的审美活动中提炼、概括出来的能引起人的审美愉快的形式的共同特征,主要有整齐、对称、均衡、比例、节奏、调和、对比、和谐,等等。形式美的法则几乎在一切人类中通用,有着广泛的一致性。其根源在于这类审美标准是以人的生理心理结构和作为自然生命体的活动规律为基础的,是对象的形式与人的生命体的自由、和谐活动的契合。所谓“和谐”(harmony),指的是一种相互依存与共同发展的客观状态,强调的是不同主体配合适当、匀称。另外,美学最基本的概念中提到适合人们视野和想象中的整体的协调性、自然性、舒适性、社会性的先决条件就是和谐,所有美的元素必须率先具备一种协调性,而协调性的根本属性就是一种和谐,和谐应是所有美学元素的基础,和谐就是美,和谐就是美学的最高境界。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实是把美学上的和谐美,运用到了更为广泛的工作和生活实际的层面上,意在号召大家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一个和谐的氛围,一个和谐的家庭,一个和谐的社会。只有在和谐气氛之中才能出效益出成绩出人才,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做出更大的贡献。新闻美学作为研究新闻实践活动中的美学现象和美学规律的科学也应该遵循和谐,新闻工作者也应该心存和谐,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舆论服务,只有和谐才是有韵律的美。那么和谐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新闻?这些新闻应该具有哪些特质呢?
  为构建和谐社会,新闻传媒在新闻报道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是新闻作者在新闻写作中准确地把握新闻事实,正确地反映社会生活地准则,是新闻作品的前提与基础。新闻作品不是文学创作,它们的区别在于真实反映生活与提取生活元素再创作,新闻能够感染人,主要原因在于以“真”取胜,如果报道失实,哗众取宠,那么新闻美就无从谈起,因为它首先不具备新闻的基本美学属性。2006年6月12日,《新文化报》报道松原市宁江区出了个“超级孕妇”,腰围1.75米,怀疑她至少怀了五胞胎。正当各媒体记者为“超级孕妇”乔玉波腹中五胞胎的安危担心时,乔玉波却在松原一家宾馆悄悄邀请了长春电视台《城市速递》的记者和长春普济医院的李姓院长,当面自述怀有五胞胎一事是假的。乔玉波躲到一边把肚子里的东西掏出来:竟是三条棉被、十几件棉衣、毛衣、单衣、棉坐垫、帽子等物品,整整20件。“用手拎一下,足足有七八公斤。”这条假新闻着实害人不浅,竟让一家权威新闻机构也跟着“吃药”,居然向全国发出专电。其实,问题就出在最初采访的记者听信一面之词,未作进一步核实,从而酿成一条假新闻。不过要说记者采访不仔细,怕也未必,因为记者不仅给那个假孕妇量腰围、算体重,还了解到为假孕妇做一件合适的孕妇装需要4.5米的布料,“细节”不可谓不“细”;报道时还不惜篇幅加上相关链接,告诉读者目前全世界报道的五胞胎仅有36例,概率为六千万分之一。更令人发噱的是,新闻中写道“乔玉波怀孕三个月时,腹部两侧2平方厘米的面积就已被撑得近乎透明”。可既然连孕妇的肚皮都看见了,怎么就没看到塞在衣服里的棉被、棉衣?这样不负责任的假新闻能够谈得上美吗?2、概括性原则。是指新闻作者在新闻写作时,抓住新闻人物和新闻事件中最具有个性化的特征,最富于典型意义的实例,进行提炼、开掘、熔铸,使之具有更强的代表性和普遍意义。简单来说,就是将不同人物特征综合到一个典型人物身上,创造出一个生动而丰富的故事来。3、审美化原则。要求新闻作者一方面要去努力发现美,另一方面也要力图去表现自己的审美观,并在主客体的结合中创造出美的新闻作品来。新闻作品的美表现在形象美。形象美要求新闻作者在描写人物、刻画人物心理时要给读者可视、可听、可触摸的感觉。新闻作品中的形象美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新闻作品的美表现在语言美。新闻作品的语言美是指新闻作品的语言体系所固有的审美属性和所呈现出来的审美价值。新闻作品的语言美,既是新闻作者审美创造能力的一种体现,也是新闻作品产生吸引力和生命力的必备条件之一。新闻作品的美表现在意境美。意境是指审美对象中心、物、形高度统一的能诱发和开拓出丰富审美空间的整体意象。而新闻作品的意境美也就是指那些心、物、形高度统一的新闻作品中所诱发和开拓出丰富审美空间的意象美。新闻作品的美表现在结构美。新闻作品结构美是指一部(篇)新闻作品在结构上达到了和谐有序,并能给新闻读者以美的享受。新闻作品的美还表现在层次美。要求新闻作者在进行新闻写作时,对新闻作品的每个层次,都是一种美的追求,都是一种审美创造,都是一中美的体现,从而为新闻作品整体美的创造奠定良好的基础。另外,在民生新闻报道中,要注意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控制负面报道的数量,并坚持负面报道的真实性、思想性;在文化娱乐新闻报道中,要坚决克服趋同化、媚俗化和炒作化的不良倾向,努力关注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宣传先进文化,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构建和谐社会多作贡献。要大力加强人物新闻报道和新闻评论,用榜样的力量教育人、感染人,用正确的言论引导人、启发人,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产生强大的精神力量。
  无论新闻作品需要遵循什么样的原则,新闻媒体是为舆论服务的,它应该是民主法制的推动者,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体现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观念的传播者。因此,只要新闻作者心存和谐,那么他报道的角度就会与众不同,新闻传播就会汇入社会和谐发展的合唱中。
  第一,写作动机与众不同。2005《大连日报》发表了一篇6000多字的理论文章《和谐--执政党的一种科学思维方式》。文章从“执政党面临的重大课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辩证认识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等三个方面阐述了和谐应当成为党的执政理念。这是一篇为庆祝“七一”撰写的理论文章,在报纸上算是篇幅比较长的,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广泛而强烈的社会反响。不少读者打电话、写信、甚至到报社找作者畅谈自己的感想,交流观点,一些平日对理论不特别感兴趣的读者也从头至尾读完这篇文章。直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有些当时没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还纷纷找出来阅读。一篇理论文章能够影响面这样广,影响时间持续这样长,正是因为作者的写作动机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第二,材料处理与众不同。2006年3月23日《天府早报》上刊载的《100个脸盆盛满浑浊河水,川大万名学子在世界水日签名保护江安河》这篇批评报道,就做得比较成功。报道以成都市四大水系之一的江安河过去“清澈见底,甚至还有鱼在水里游”,而今却“污水比较浑浊,河面上不时从上游漂来废塑料、盒饭等垃圾,一阵风吹过还有阵阵难闻的味道”,以鲜明的对比揭示了环境污染的严重状况。同样是报道环境污染,有些媒体一般都是从批评的角度取材,而这篇报道是从川大万名学子签名保护江安河的角度取材。既批评了不注重环境保护的市民同时又表扬了同学们的善举并提出让大家都来爱护江安河、加强治理河水污染的具体建议。这种直接关注人民日常生活、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舆论监督性质的报道,无疑对于改进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现实的积极推动作用。
  第三,报道多讲究人性化,重视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关注。譬如曾获亚广联纪录片奖的《沙与海》,作品表现了居住在腾格里沙漠的牧民和黄海井蛙岛渔民两户孤独人家不同的生活状况。作者尝试在一个片子里描述两种在地缘上完全不同亦鲜为人知的人与自然的故事,通过未加斧凿的真人真事,不经意间流露的细节和人物内心世界的表述,使观者对在这样恶劣的条件下顽强生存的牧民和渔民平添几分敬意。这样的纪录不仅仅是客观呈现,更重要的是它能使更多的人把目光转向这片荒凉恶劣的生存之地,从而有助于改造这里的环境和人的生存状态。赋予人生以意义和价值的人文关怀体现在新闻报道中,就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注,对人的尊严与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和对人类的明天的思考,它关怀的是我们人类的和谐发展,体现了对所有生命的怜悯和关照。
  新闻美学,不管是一种观念的或是一种实在,都客观潜在于新闻的内容和形式、感性和理性之中,伴随着它的社会化的传播,在和谐社会突出地彰显在你的面前,它所给你带来的美感也是你无法拒绝的。
  孙玉凤,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新闻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