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有关“魏晋文学自觉说”之再商榷
作者:吴志刚
考察“魏晋文学自觉说”的缘起,笔者发现这种说法由来有自。
“魏晋文学自觉说”由日本人铃木虎雄于1920年提出,他认为,汉末以前中国人都没有离开过道德论的文学观,所以不可能产生从文学自身看其存在价值的倾向。他得出“魏的时代是中国文学的自觉时代”这一结论。主要证据,就是他对曹丕的《典论·论文》的分析。
鲁迅先生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沿用了铃木“文学的自觉”的说法,且同样以曹丕的《典论·论文》为主要论证根据。
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初,经过李泽厚的特别推重,以鲁迅先生为代表的“魏晋文学自觉说”,在学术界迅速产生了重要影响。
“魏晋文学自觉说”虽然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但是,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郭绍虞先生多年前就指出:“(曹丕的)这种论调,虽则肯定了文章的价值,但是依旧不脱离儒家的见地。”近年来逐渐有人认为中国文学的“自觉”不是从魏晋时代开始,而是从汉代就开始了。首先提出这一观点的是山东大学的龚克昌先生,作为中国汉赋研究的权威,他认为应该把文学自觉的时代,“提前到汉武帝时代的司马相如身上”。现任国家图书馆馆长詹福瑞先生也坚持汉代是中国文学自觉时代开始的观点。
如果进入现代学术界关于“文学自觉”的讨论范围的话,笔者以为或许“汉代文学自觉说”相对合理。因为按袁行霈先生所说的三个标志来衡量,汉代文学都具备同样的“自觉性”。
首先,汉代的文学已经“从广义的学术中分化出来,成为独立的一个门类”。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把诗赋单列一类,就是一个明显的证据。
其次,汉人不仅“对文学的各种体裁有了比较细致的区分,更重要的是对各种体裁的体制和风格特点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如班固在《扬雄传赞》中说:“(扬雄)实好古而乐道,其意欲求文章成名于后世。以为经莫大于《易》,故作《太玄》;传莫大于《论语》,作《法言》;史篇莫善于《仓颉》,作《训纂》;箴莫善于《虞箴》,作《州箴》;赋莫深于《离骚》,反而广之;辞莫丽于相如,作四赋:皆斟酌其本,相与仿依而驰骋云。”
其三,汉人已经“对文学的审美特性有了自觉的追求”。如扬雄在《解嘲》中自言“雄以为赋者,将以风也,必推类而言,极丽靡之辞,闳侈巨衍,竞于使人不能加也。”
此外,从文本角度出发,我们还可发现把曹丕的《典论·论文》看成是“魏晋文学自觉”的标志是不妥的。
铃木虎雄、鲁迅、李泽厚等人之所以把它看作是“魏晋文学自觉”的标志,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曹丕说“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说明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看重文学的价值;第二,曹丕又说过“诗赋欲丽”的话,说明魏晋人已经开始有了明确的文体区分意识和对文学审美特点的认识。
而以上两点,笔者以为恰恰是对文本的误读所导致的,理由如下:
第一,曹丕在《典论·论文》里所说“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不是指以诗赋为主的“文学”,而是“文章”。在曹丕所列出的八种文体中,今天我们看来真正属于“文学”的诗赋两类,被排在了最后。把曹丕的“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之说看成是对“文学”自身价值的重视,显然是一种误读。
第二,“诗赋欲丽”的观点并非曹丕首先提出。追求华丽的辞藻是汉赋写作的基本特征,这一点,龚克昌先生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有过比较详细的论证。鲁迅说汉文华丽是曹丕的提倡,显然是错误的。
从上述两种观点的针锋相对可以看出,由于“文学自觉”这个论断的内涵有限,歧义性太大,已不足以并且不适当用来表述中国文学史的演进历程。目前,学术界已经有人开始探求新的思路来描述中国中古文学的发展过程。
首都师范大学赵敏俐不赞成用“文学自觉”这一词语来概括汉魏以来中国文学的发展变化,他认为,从汉代开始的中国中古文学,有三个重要的客观标志特别值得我们重视。
第一,在封建地主制社会基础上文人阶层的产生,这是中国中古文学发展的一个划时代标志。以《诗经》和楚辞为代表的中国先秦文学,从本质上讲是建立在血缘家族为纽带的世袭社会的文学,是以贵族文人为主体的文学;而中国的中古文学从本质上讲是封建地主制社会的文学,是以官僚文人为主体的文学。
第二,中国中古文人形成了特殊的文化心态,并对中国中古文学的创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国中古文人文学创作主题的两极:或者抒写自己关心时政的积极入世态度,追求不朽的人生理想;或者抒写自己在政治体制压迫下的各种牢骚与不平,追求个体的独立与自由、世俗的生活与享乐。无论是汉代文人、魏晋文人还是唐代文人,大都在这两者之间徘徊。
第三,中国中古文学在艺术形式美方面的追求,同样也与文人集团对于“文”的认识和他们的文化修养有关。他们把“文”作为表达自己思想情感的工具,甚至把以文传世当做自己人生不朽的理想,正是在这一基础之上,他们才会在“文”的形式美方面不断地追求。
从以上三个方面来认识中国中古文学,它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两汉时期,它标志着先秦贵族文学的衰落,是中国文人文学建立的开始,无论是从文体的形式探索还是文学内容的表现方面,都为魏晋六朝文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二个阶段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它是中国文人文学成熟的时期,特别是在文学形式和文学理论的探讨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就。第三个阶段是隋唐五代时期,它是中国中古文学的高峰,特别是以唐诗为代表的韵文文学,不仅是中国中古文学的最高成就,也是中国文学史上一座历史的丰碑。
笔者以为,赵敏俐教授的提法言之成理,其文学史观也颇具建设性。但从宏观史学以及文学研究的学科建设角度出发,仍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第一,现代意义的“文学”概念是舶来品,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国文学研究大约已有百年历程,其中又以“古代文学”研究相对更加成熟。而所谓“现代意义的”研究,其精髓和关键就是科学的研究或研究的科学性,现实情形是我们已经进入了“学科化”时代,不仅“文学”,整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莫不如此。而中国古代的“文学”无论就其范围和含义说来,都比今天的“文学”广大得多、精深得多。就其作为关于“文”的“学”而言,古代的“文学”几乎是无所不包的学术,几乎涵盖今人所谓的“人文社会科学”或“哲学社会科学”的所有学科,甚至涉及所谓“自然科学”并抵达社会和人生实践层面,可以说是一个“总体”的学术概念。但在今天的学科目录中,“古代文学”不仅被从“人文社会科学”的诸多学科中分离出来,而且又被从“文学”的诸多学科中再次分离出来。在这里,“古代文学”似乎算不上严格的二级学科,甚至不是独立的学科。在实际的学术研究与活动中,显然是很难进行具体的学科对应和操作,往往是相互搅缠,不分彼此。其结果则是学科概念模糊,学科归属混乱,学科目标不确定,很难形成清醒自觉的学科意识,进行明确的学科建设。因此,与其就魏晋或汉代展开“文学自觉”的争鸣,不如提倡“古代文学”学科的自觉,更利于解决中国古代文学与现代意义的“文学”概念的冲突和尴尬。
第二,正因为中国古代的“文学”包罗万象,我们恰好可以建立具备现代意义打破学科界限的“总体文学史”研究范畴。20世纪史学中最耀眼的新星是法国的“年鉴学派”。该学派最突出的学术贡献,一是打破了传统史学的学科界线,实现了史学的全面开放和交流;二是创立了“总体史”的研究思路。而反观文学研究领域,即使是公开倡导跨学科研究的比较文学界,虽然早在“年鉴学派”之前就已提出了与“总体史”类似的“总体文学”目标,可是一个世纪以来在总体文学方面几乎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建树,使之沦为某种远不可及的空洞口号。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年鉴学派”打破学科禁忌,把经济、社会、文化、心理、语言、习俗乃至地理、气候、生态等一切可能的维度统统纳入历史研究范围的方法,在文学史领域因势利导,使文学变成综合人文社会科学各门学科的“人的科学”。
第三,实际上,在前人的学术理论和实践经验中,存在着丰富的具有科学和学科意义的材料。早在上世纪前半叶,学者们就意识到中国学术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等问题,并通过对中外学术的考察比较,进行总结和概括。如梁启超、胡适、陈寅恪等人所作的有关论述及其学术实践,有很多适用并且实际上已被运用于文学研究。
吴志刚,湖南湘南学院中文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