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古代汉语词类活用辨别
作者:黄文太
一、两个名词连用,如果不是并列关系或偏正关系,那么其中必有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构成动宾、主谓或动补关系。
例如:
1.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汉书·苏武传》
2.乃丹书帛曰:“陈胜王。”《史记·陈涉世家》
3.沛公欲王关中。《史记·项羽本纪》
例l中“杖汉节”不是“拐杖和汉节”,而是“拄着汉节”,构成动宾关系;例2中“陈胜王”不是陈胜与王”而是“陈胜做王”,构成主谓关系;例3中“王关中”不是“王的关中”而是“称王于关中”,构成动补关系。
二、名词后面用介词结构作补语,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因补语一般放在动词谓语后)例如:
1.晋师军於庐柳。《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2.浴乎沂,风乎舞雩;泳而归。《论语·先进》
例l中的名词“军”后面有介词结构“於庐柳”,用做动词,当“驻军”讲;例2中名词“风”后面有介词结构“乎舞雩”,用做动词,是“吹风、乘凉”的意思。
三、名词用连词“而”连接时,活用为动词。例如:
1.孟尝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见之,《战国策·冯缓客孟尝君》
2.楚以故不能过荥阳而西。《史记·项羽本纪》
连词“而”一般:连接动词、形容词或动词性、形容词性词组,但不用来连接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例l中的名词“衣冠”后面,例2中的名词“西”的前面分别用一连词“而”同一个动宾词组相连接,因而活用为动词,分别译为“穿好衣、戴好帽子”和“向西行军”。
四、形容词用在名词前面,如果不是偏正关系,那么这个形容词活用为动词,构成动宾关系。例如:
1.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孟子·梁惠王上》
2.然亦远斥侯,未尝遇害。《史记·李将军列传》
例l中“远庖厨”不是“很远的庖厨”,而是“远离庖厨”,构成动宾关系;例2中“远斥侯”不是“远处的斥侯”,而是“远远地布置斥侯”,也构成动宾关系。
五、名词、形容词放在助动词(能、可、得、应、欲等)后面,一般活用为动词。例如:
1.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荀子劝学》
2.而欲吴王我乎?《左传·定公十年》
3.江河可竭。《荀子修身》
助动词只用在动词前,修饰该动词。例1、例2中的名词“水”、“吴王”分别受助动词“能”、“欲”修饰,活用为动词,译为“游水”、“让……当吴王”;例3中形容词“竭”受助动词“可”修饰,活用为动词,译做
“水干、枯竭”。
六、名词、形容词放在副词后面,活用为动词。例如:
1.非其夫人之所织则不农。《国语·越王勾践犊会稽》
2.秦师遂东。《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3.人不难以死免其君,我戳之不祥。《左传·搴之战》
例l中的名词“衣”、例2中名词“东”分别受副词“不”、“遂”修饰,活用为动词,因为副词一般只修饰动词、形容词。例3中形容词“难”用在副词“不”后,活用为动词,当“以……为难”讲。
七、名词、形容词放在辅助动词“所”后面,一般活用为动词。例如:
1.置人所罾鱼腹中。《史记·陈涉世家》
2.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近侍。《记王忠肃公翱事》
3.世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晁错《论贵粟疏》)
例l中“罾”本是“鱼网”的意思,例2中“货”本是“货物”之意,都是名词,用在辅助代词“所”后面,活用为动词,分别译做“用鱼网捕”和“买”,例3中形容词“贵”、“贱”、“卑”、“尊”分别放在辅助代词“所”后面,活用为动词。“贵”是“认为尊贵”,“贱”是“认为低贱”,卑”是“认为低下”,“尊”是“认为尊崇”。
八、名词、形容词放在代词“之”、“我”前面时,一般活用为动词。例如:
1.不胜怒,蹄之。《黔之驴》
2.而欲吴王我乎?《左传·定公十年》
3.管仲,世所贤臣,而孔子小之。《史记·管晏列传》
因为古汉语中代词是不受名词或形容词修饰的。例l中的名词“蹄”放在代词“之”前面,例2中的名词“吴王”放在代词“我”的前面,都活用为动词。分别译为“用蹄子踢”和“让……当吴王”;例3中形容词“小”放在代词“之”前面,也活用为动词,“以……为小”的意思。这种活用还常常是使动用法(如例2)或意动用法(如例3)。
以上是古汉语中名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的主要条件,不能概括名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的所有情况。
最后要说明的两点是:一、名词、形容词活用之后,词义方面将发生变化,是自不待言的;但在翻译时也没有一定之规。一般是名词、形容词要附加相应的动词义,即体现动作、行为或变化。二、上述标志还经常是综合出现的。如“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论语·饭疏食饮水》中,名词“枕”前面既有连词“而”,后面又有代词“之”,可见兼具名词活用为动词的两个条件。
黄文太,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