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高考语文听力考查构想

作者:朱跃生




  语文新课程标准在《必修课程的评价》《口语交际的评价》部分明确指出:“应考查学生参与口语交际实践活动的态度,能否把握口语交际的基本要求,善于倾听,在交流中捕捉重要的信息,清楚、准确、自信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然而重读、写,轻听、说,已成传统,最明显的原因是考试中没有关于此类能力的专项考查,由于“应试”的思想作祟,轻听说重读写的现象顺理成章,久而久之,语文听力训练自然成了一种有弹性的“软”任务。其结果,只能导致语文教学的死记硬背、题海操练,把一门本来充满生机和无限生活情趣的学科搞得枯燥乏味,缺少美感,这很不利于选拔语文特殊人才,只能使语文教学处于一种“病态”境地,有识之士无不感到痛心。
  早在1983年,著名语言学家张志公先生就曾在《传统语文教学的得失》(《中学语文教学》,1983年第1期)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语文教学全部以书面训练(读、写)为内容,完全忽视口头语言的训练。”可见“多读多写”成了传统语文教学经验中很重要的一条。受传统语文教学的影响,忽视听和说的训练,似乎是比较普遍的情况。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随着新课程的实施,教育理念的更新,教师角色的转变,对学生“说”的能力的训练,已逐渐引起广大语文教育工作者的重视,但如何训练学生“听”的能力,如何考查学生“听”的能力,问津者仍是寥若晨星。究其缘由,主要有:一是“听”的能力为人类固有,无师自通。二是“听”的训练无法可依,许多教材(包括许多新课标教材)没有专门训练“听”(包括“说”)的能力的专题或模块。三是中高考大多不考“听”的能力,许多语文教师急功近利,因而忽视“听”的训练。四是考查“听”力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容易泄露试题内容等。总之,是许多人对“听”的作用还不甚了了。
  
  一
  
  我国古代早就有“耳濡目染”、“耳熟能详”、“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等说法,显示了“听”对人们获取知识、认识世界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经济的腾飞、交流的广泛,听的作用更是日益明显,不可低估。有关研究表明,人们在交往中,“听”所占的时间达45%,而“说”占30%,“读”只占16%,“写”仅占9%。
  就语文学习而言,我们知道听、说、读、写是语文基本功训练的四项重要内容。而听是口头语言的重要因素,是说、读、写三者的前提,却易于被忽视。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叶圣陶先生在《语文是一门怎样的功课》中就曾指出:“口头语言的说和听,书面语言的读和写,四种本领都要学好。有人看语文课的成绩光看作文,这不免有点片面性;听、说、读、写四种本领同样重要,应该作全面的考查……”,叶老还曾在《语文教育书简》中明确提出:“苟忽于听说,不注意训练,则读写之成效亦将减损。”心理学研究证明,听力的强弱往往影响学习成绩,现在有不少中学生,听课不得要领,也不善于边听边记,这正是听力薄弱的表现。有鉴于此,随着新课程标准的不断实施,笔者以为语文新高考要补上“听力”考查这一题。
  
  二
  
  “听是口头语言在人脑中转化为意义的过程(W·朗特斯蒂恩)。”笔者以为这个“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感知、理解、评判。感知,是指耳朵接受以专用波形式传来的话语阶段。理解,是对声音加以连续性注意并整理加工所接受的信息的阶段。评判,是在理解的基础上,对话语的要点、正误、美丑、好坏等作出恰当的判断的阶段。考查考生的语文听力,实则是检查考生的综合能力——感知能力、理解能力及评判能力。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众所周知,1997年广东省率先在NMET中加考听力,1998年听力部分以15分算入总分,从1999年起,听力部分占权重20%。因此,NMET中的听力部分已成为广大考生关注的热点,听力成绩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学科成绩的高低。自1997年起,国家考试中心在高考英语听力方面已积累了多年经验。我们还欣喜地看到近年来,广东、福建等地的中考语文试题早已率先考查了语文听力,并作出许多有益的尝试。
  如福建莆田市2006年中考语文试题,灵活开放,充分体现新课标要求,全面考查听说读写能力。不仅体现选拔功能,更成为考生充分展示语文素养、人文素养的平台,渗透着对学生的人性化关怀,朝着改革出活力的方向,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坚持以能力立意,试题材料贴近学生生活。试题着重考查学生的积累与运用、阅读与表达等能力。试题材料以课外为主,注重课内外联系,加大课外阅读的考查力度,体现生活即语文的观念,体现课程改革理念。其中“听力”部分虽然只有10分,却体现一种舆论导向。如第1题“听写”强调在听清一句话的基础上正确、规范、工整地在田字格里写字。着重考查学生听力和汉字书写的基本功。第2、3题取材于新闻报道,引导学生关注家乡新近大事(“心连心”艺术团到湄洲岛慰问演出)、关注社会热点(“超女”现象的利弊)。要求学生能认真倾听,能听出主要内容,把握要点;能听出讨论的焦点,抓住分歧之所在,各抒己见、恰当表达。这一部分着重考查了学生听与说的基本能力,引导学生平时多关心身边生活,经常听广播,积极参与讨论,在生活中学语文。这些无疑为高考语文考查听力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
  那么,高考语文科如何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下面简介几种题型,意在抛砖引玉。
  1.听后辨析题。在听记材料中命题者有意识地设置一些错误,要求考生边听边辨析,然后把正确的语句写出来,目的是考查考生辨音识义、辨析语病、懂得语句组合规律、明白语言得体等能力。
  2.听后概括题。在听完两遍材料后,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概括材料大意或主旨,意在考查考生边听边理解边概括的能力。要求学生听后用一句话概括材料的主旨。这样考查,增加了难度,有利于提高考生的注意力、理解力和概括力,可谓一举多得。
  3.听后赏析题。朗读两遍材料,要求考生聆听时,细心玩味,知情知趣,目的在于考查考生在听的过程中用“心”去听,用“情”去听。如朗读现代诗歌或播放一支优美歌曲,让考生从某个角度进行赏析,写一段赏析文字。这样有利于培养考生审美能力及鉴赏表达能力。如果我们的语文教师在平时教学中经常进行这样的训练,学生能够逐渐养成听话听音的良好习惯,听后赏析时则能品出话中意,闻出话中味,赏出话中情。
  4.听后探究题。新课程标准强调要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听后探究题,就是指考生在听两遍朗读材料后,抓住要点,辨别是非,提出自己的独特的看法和见解。目的是提高考生的判断能力、探究能力,改善其思维品质。例如朗读一篇反映现实生活中违反社会公德的短文,让考生写一篇观点明确、条理清晰、说理透辟、语言生动的短文,谈谈自己的看法。
  5.听后写作题。这是一种在听记、理解的基础上综合考查听力和写作的训练题。在朗读两遍材料后,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写、扩写或续写,要求考生充分利用所听的材料,充分发挥自己的形象思维能力,合理地设计出应有的细节,把事情写得具体完整,把人物写得形象生动。此题能较好地考查考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和表达能力。
  听力考查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在进行听力考查时应注意以下四点:一听力考查要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二听力考查要与平时的讲读教学密切相关;三做每项听力考查题前,都必须向考生提出具体要求和明确目标;四听力录音材料的选择要努力做到:(1)长短合适;(2)内容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3)口语语体自然,真实;(4)每段对话或独白都是一段完整的语言材料;(5)有情景;(6)对话双方的身份明确;(7)信息量充足;五录音语速正常,自然,地道。如能这样周密安排,学生就知道听力理解怎么考,自己应如何备考。
  
  三
  
  时至今日,考试与评价仍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对教育教学活动起着导向和制约作用。因此,要想彻底改变目前语文教学中轻视“听”和“说”这一说怪也不怪的现状,当务之急是在高考语文试题中增设听力考查题。无论是从时代发展的眼光来思考,还是从语文学习的角度来研究,“听”都是十分重要的。
  总之,新课程呼唤新高考,新高考期盼语文高考的改革,为了全面培养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综合考查考生语文能力,高考语文试题增设听力题势在必行。若能如此,它必将以里程碑的意义载入中国教育史册。
  朱跃生,教师,现居江苏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