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孔乙己悲剧命运的成因

作者:陈 瑜




  关于孔乙己悲剧命运的成因,学界有很多看法。笔者从自身的阅读感受出发,认为孔乙己悲剧命运和小说中的两个符码(“长衫”和“茴香豆和酒”)紧密相连。
  笔者认为,隐藏在“长衫”这个符码下面的文化含义是:文化的象征、知识分子身份的代表,它象征着一种崇高的人格追求;对于孔乙己这个深受科举制度影响的老童生来说,身上的这件“长衫”不仅是读书人的标志,更是他安身立命的精神追求和思想寄托。而“茴香豆与酒”的文化含意则是现实的物质追求与享受,在鲁镇,不管是短衣帮还是长衫者,都因为口舌之欲这种最原始的本能聚到了一起。
  这两样东西,本来是可以和谐相处的,但是到了孔乙己身上,二者就是对立冲突的,二者产生冲突的原因在于孔乙己只能二者择其一——如果孔乙己选择了“长衫”,那么就要放弃“茴香豆和酒”。因为他没有钱去满足这些欲望,除非去偷,而偷是一件不光彩的事,这和知识分子的身份是极相冲突的;反之如果选择“茴香豆和酒”的物质享乐,他就要放下自己知识分子的清高和自尊,像个无赖一样去偷盗。
  在择谁与舍谁的问题上,孔乙己内心产生了巨大的矛盾冲突,导致他一步一步走向悲惨的命运结局。
  文章中一共有三次冲突描写。
  第一次矛盾冲突产生在作者开始介绍孔乙己的时候,这个时候孔乙己是想保持二者的平衡的。作者是这样介绍他的:“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尽管那件长衫又脏又破,他却不舍得脱下来,因为这是高人一等的象征物。也正是在这种人格追求的促使下,穷困潦倒的他,“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从不拖欠”。同时,孔乙己也追逐着口舌之欲。“他排出九文大钱”,“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一个“排”字淋漓尽致地刻画出了他的自得其乐。
  但是这种强撑着的平衡立马就遭到了来自外界的强大挑战。“他们又故意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一个“偷”字把孔乙己强撑着的平衡打破——偷东西的人是不配做读书人的,也是不配穿长衫的。
  这时我们设想如果孔乙己脱掉长衫,那么来自外界的嘲笑一定小得多,在鲁镇人眼里,既穿长衫又偷东西的孔乙己和“又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人是没有区别的。可是孔乙己不,孔乙己竭力维持这种平衡,用他那套“之、乎、者、也”的别人不懂的话语体系来保护自己,虽然这种保护是那么微弱。
  第二次冲突描写是在孔乙己给小孩子分茴香豆的时候。这次的冲突更为激烈。一群孩子围住了孔乙己,问他要豆吃,孔乙己本是贫困潦倒之人,几粒茴香豆也是来之不易,但还是毫不犹豫地就分给了小孩子一人一颗。这个举动足见孔乙己的善良,这也是他对“长衫”——知识分子本位的一种体认,知识分子在本能上对孩子们有一种好感,也愿意去关心他们。此时,在这场“长衫”与“茴香豆与酒”之战中,孔乙己心中的天平好像已经倾倒了。但紧接着的描写让我们看到了戏剧性的一幕,“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下腰去说道:‘不多了,我己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这是鲁迅先生的神来之笔,孔乙己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了长衫者的身份,甚至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豆子让给小孩子吃,可是一旦真正地威胁到他的这种口舌欲望,他就会在本能的冲动中放弃长衫者应该做的事,转而去维护他的物质利益。
  在第三次冲突中,孔乙己的悲惨命运趋向极致。在文章最后,鲁迅先生这样描写道:“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穿一件破夹袄’,对掌柜说‘温一碗酒’。”在这短短的一段描写中,有这样几个细节:首先是孔乙己已经脱下了长衫,第二是脱下长衫的孔乙己记得的还是要酒,而且这次他是“坐”着喝酒的——为了喝酒,孔乙己到丁举人家里行窃,被打断了腿。沦落至此,他做的却是用手替腿,去酒店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在这场无声的内心冲突中,“茴香豆与酒”取得了绝对性的胜利。在掌柜和旁人的讪笑中,孔乙己这回没有分辩了,只是“摸出了四文大钱”,没有初次上场时排出九文大钱的风光与排场,这些对于孔乙己来说已经不再是那么重要了。
  孔乙己在欲望与理想中徘徊,结果欲望一次又一次地战胜了精神理想。孔乙己为了“茴香豆和酒”丢弃了“长衫”。丢弃“长衫”,实际上就等于丢弃了理想,荒芜了精神家园。失掉精神支柱的孔乙己,他的生命就在欲望的放逐中渐渐萎缩,最终消失。
  
  陈瑜,武汉大学现当代文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