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鲁迅小说《故乡》的哲学意蕴

作者:余仕烈




  我们从小从教材上学到关于对鲁迅先生的介绍,往往说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很少有评语说他是“伟大的哲学家”。的确,若单纯从用抽象的概念、术语和逻辑推理的方法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的“严格”的哲学家的要求来看,鲁迅显然是不够格称为哲学家的。但我们不能忘了,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伟大的文学家往往也是伟大的哲学家,他们的文学作品中也包蕴了丰富的哲学思想,只不过,他们是用文学形象来诠释他们的哲学思想的,托尔斯泰、莎士比亚、曹雪芹是这样,中国现代文学之父鲁迅亦是这样。
  鲁迅的短篇小说名篇《故乡》就包蕴有丰富的哲学意蕴,但我们大多数的研究分析把其哲学意蕴的重点都集中到了小说结尾的一段话上:
  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应该说,这段话的确包含了深刻的哲学思想,而且因其用一种形象隐喻的方法(“地上的路”),使其获得了一种直入读者心灵的艺术力量;也因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官方阐释,它更被赋予鼓励人们起来反抗、奋斗、追求美好未来等“革命”思想,全文也因此被罩上了一层“积极”的色彩。这种阐释是很有道理的,但在一定的程度上,或曰另外的一种意义上,它遮蔽了这篇小说更深层次的,也更具普泛意义、更形而上的一种哲理意蕴。这种哲理意蕴,不是从小说的哪一部分表现出来的,而是通过全文从整体上表现出来的。
  钱理群等先生曾把《呐喊》《彷徨》里的短篇小说归纳为“看/被看”和“离去—归来—再离去”两大情节、结构模式,很显然,《故乡》是被分入第二种模式之内的。作为启蒙知识分子的“我”,在离开故乡二十年后再回到故乡去,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故乡”一词一般都被赋予了特定的情感色彩,它往往与父母、美好的童年、难忘的亲情、异地的流浪漂泊等等联系在一起。更重要的是,这个概念,还一般仅仅与中国传统知识分子联系在一起,知识分子之外的武人、农民、商人,由于没有借以表达的话语,他们即使有思乡之情,往往也无法表达出来;只有借助于知识分子之口,他们的情绪才能为我们所感知。因此,与“故乡”发生复杂情感纠结的几乎都是传统知识分子,而他们在传统中国安土重迁的文化氛围中,离开故乡的理由无非是求取功名或外出做官。鲁迅的《故乡》与上述传统文化里的“故乡”相比,显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是作为现代知识分子,由于科举制度的废除,他们的外出求学显然不再是功名利禄(虽然也有谋生的目的在里面),而小说里的“我”虽然在异地能够生活下去,但从小说里反映的经济情况来看,他显然并未“发达”,过的依然是一种“辛苦展转”的生活,所以他的回乡也不能算作是“衣锦还乡”或“荣归故里”,而故乡也没有给他足够的“礼遇”与“优待”。二是他离开故乡和再次回到故乡的这一段时间,恰恰是传统乡土中国的自然经济慢慢走向解体的二十世纪初期,农村是一片凋敝,不仅传统农村的那种“农家乐”不见了,就是现代文明给农村带来的好处也一点不见,可见的只是破败与困窘。更重要的是,“我”已经具备了“故乡这一人文环境无法孕育、培养的现代启蒙思想,这一思想使“我”与故乡的人们间有了巨大的鸿沟。因此,当“我”离开故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时,“我”还能找到“我”记忆中的、熟悉的故乡吗?“我”还能寻找到与“我”的童年、少年生活密切连为一体的从前的美好吗?……一句话,“我”还能与故乡“再续前缘”,重新回到与故乡的“亲密无间”吗?
  “我”回到故乡的原因,小说里说得很明白是回去搬家,是去告别的。但人作为情感动物,在离别故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去,总还有一些寻找“旧日的梦的痕迹”(鲁迅小说《在酒楼上》语)的目的在里面。因此,在小说开头,当“我”看到“苍黄”的故乡时马上就有了强烈的情感反应: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也因此,这篇小说就开始出现了“旁逸斜出”之笔:不写回乡的主要目的搬家,而是写“我”的非本家的闰土和杨二嫂,把他们作为故乡的代表(但显然闰土留给“我”的印象要深刻些)。在记忆中,闰土活泼、健康、有丰富的知识、重友情,充满了生命的力量,与“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而杨二嫂也是美丽而端庄(“整日坐着”),关爱“我”,——可现在,在时光的剥蚀下,他们都改变了,随同改变的还有“我”同他们的关系。“我”想寻回与闰土的友情,一种平等、无间的友谊,可闰土的一声“老爷”就在“我”和他之间竖起了“可悲的厚障壁”并且再也无法跨越;杨二嫂不仅不再有当日抱“我”时的温柔、美丽,相反代之而来的是尖酸刻薄的小市民之气,是对“我”发达了不关照她的不满与误解。小说中,在“我”与闰土、杨二嫂的交流对话中,最后无一例外都以“默默”收场。
  与杨二嫂: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与闰土:
  他只是摇头;脸上虽然刻着许多皱纹,却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他大约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沉默了片时,便拿出烟管来默默的吸烟了。
  “默默”清楚地显示了“我”已经无法再与故乡人们进行沟通和交流,因此也宣告了“我”谋求再次“拥抱”故乡的失败。这当中的原因,除了故乡人们的改变外,当然也应该有“我”的改变的因素。“我”远离故乡,在异地生活,已经接受了故乡土地上无法“生产”出来的现代思想,这毫无疑问在故乡人看来是该被视为“异类”的——尽管在小说中“我”的这些思想并没有主动、大量的表现出来,但仅仅是被动、少量的呈现,就足够在“我”和故乡人们之间划一条巨大的鸿沟。不仅“我”是如此,在时光的无情雕刻下,闰土、杨二嫂都产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些改变都足以把所有的人都从他们熟悉的生活中抛出来,使他们当中任何一个想梦回从前的人都不能不遭受失败,以致最后只留下怅惘和迷茫。小说里的“我”是想与故乡“再续前缘”的,但结局是“我”发现这只能是幻想,美丽的故乡永远也只能是留在记忆中。闰土和杨二嫂不是知识分子,他们每天都在生活的重压下煎熬,也许,他们也曾在某一时刻会想起他们的从前,也幻想着回到过去,但可能吗?今天的闰土不复有昨日的健康、活泼,从前他身上的友情已被等级观念所代替,今天的杨二嫂已变为一个令人讨厌的人,一个“我”无法接近的人。还有,小说结尾写到宏儿想到水生家里去玩,但问题是,被“我”带到异地生活的宏儿,若干年后再回来,他还能与水生保持现在的友情吗?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将来的故事不过是“我”和闰土的故事的翻版,小说里写“我”和母亲听到宏儿说他想去水生家玩时的反应(“有些惘然”)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总而言之,这篇小说通过“我”的故事,闰土的故事,杨二嫂的故事,宏儿和水生的故事,清楚而鲜明地呈现了一个关于我们人类的宿命,一个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哲学主题:人,无法回到从前,尤其是无法回到从前的美好,这是人的悲剧,也是人逃脱不了的命运!
  应该说,这一哲学主题很早就被哲学家发现和阐释出来。被列宁称为“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的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曾经说过一句著名的话:“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这话是有道理的。因为河流在不停地流动,当人第二次踏入这条河流时接触到的已经不是原来的水流,而是变化了的新的水流。他用这句话说明,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就像川流不息的河流,永远处于不停的运动之中,“一切皆变,无物常住”。对于这一思想,恩格斯给予高度的评价。他说:“这个原始的、朴素的但实质上正确的世界观是古希腊哲学的世界观,而且是由赫拉克利特第一次明白地表述出来的;一切都存在,同时又不存在,因为一切都在流动,都在不断地变化,不断地产生和消失。”鲁迅则用这篇充满诗意的小说,对这一哲学思想作了形象而生动的阐释,更由于小说显示出来的昔日“河流”的美好,格外地增添了无法再次“踏入”的惆怅和迷茫。在这个意义上说,《故乡》不能仅仅看成是一个启蒙文本,它应该被看成是一个更高意义上的哲学文本,它包蕴的哲学意义已经指向了我们每一个人,指向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悲剧宿命:美好的从前是无法追寻的,我们只能在无法追寻的惆怅中痛苦前行!
  其实,这也是鲁迅小说的一贯主题,在他的几部关于故乡的小说和散文中都有所流露。如《在酒楼上》的主人公(“我”和吕纬甫),都想到故乡来寻找昔日的美好,但最终都是惆怅地失望而去;在《社戏》中,在小说结尾也只能是惆怅地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看来,鲁迅较常人更多更深刻地感受到了人类的这种宿命。
  
  余仕烈,男,教师,现居湖北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