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作文教学中的情感把握原则

作者:姜传强




  《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新课程标准语文科考试大纲》在写作部分的“基础等级”第三点要求考生写作时要“感情真挚,思想健康”。
  这与《普通高级中学语文课程标准》中相关要求是一致的。“课标”对情感和思想方面的相关要求是:新课程的基本理念有三个维度,第三个维度就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同时要求学生“提升审美境界,追求高尚情趣,提高道德修养”,“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增强民族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课标”这一要求体现在高考中就是:作文表达的思想观点和感情倾向要健康、积极、向上;考生在作文中表现的情操要高尚,要体现时代精神、展现个性特征,感情倾向要真诚恳切;要摒弃矫揉造作、胡编乱造的不良文风。追求人性的真、善、美。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丰富情感世界,中国古代学者说人有七情六欲——喜、怒、爱、哀、惧、恶、欲,太上忘情是不可能的,生活本身是丰富多彩的,特别是作为梦一般季节的青少年,感情的起伏波澜应该更为强烈,更为蓬勃。乡情、亲情、师生情、同学情、热爱之情,都可以在文中酣畅淋漓的表现出来。然而,由于模式化作文教学的束缚,很多学生缺乏发现,发掘,提炼这种情感的激情,假大空充塞于一篇作文之中,缺乏生机。
  那么,如何去注意作文写作中的情感把握原则呢?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宏观的论述。
  
  一、区分日常情感和艺术情感
  
  文章情感不同于日常生活情感,不懂事的小孩一怒之下当街打滚,丢了鸡的老太太情急之下当街叫骂,虽然都自发地流露了强烈的情感,但是这种情感是未经提炼和加工的,不属于审美的艺术情感。文章情感应属于艺术审美情感,它是对日常情感的提炼与升华。它既是自我的情感又是人类普遍的情感。而我们学生在写作文时,就忽视了这一点。即使有真情实感,却不知道要经过艺术手段的提炼,结果将日常情感照抄照搬,毫无节制,看似真实,却杂乱无序。只有释放,没有构造与升华。这样就导致了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滥用情感,造成一种无序的形态。
  因此,写作中的情感既是日常情感的释放,又是日常情感的构造。我们应激沉浸于情绪之中,又要超乎其外,对之作冷静地分析,提炼,升华。正如演员演戏,真正高明的演员不仅要进入角色,更要超于角色,达到一种理智和情感的统一。
  
  二、情感把握原则
  
  1.诚挚性原则
  所谓诚挚性原则,就是要求在写作是出自真情而不是伪饰的,浮夸的,造作的情感,不是无病呻吟的情感。要有真情实感这是作文写作的一大王牌原则。文章不是无情物,作者要做有心人。中国古典文论十分重视真情的要求。但这种真不是客观物象之真,而是主观情态之真。很多教师和学生对“真”产生了误解,总认为“真”是自已经历过的“真”,写作非得写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情,而忽视了这种“真”是一种艺术真实,一种主观的真实,甚至是一种假定的真实。它和科学“真”不同,而是站在对人的生命体验和审美感受以及对社会、生活、人生关注的立场上看待外部世界。带有浓厚的主观性。写小偷不必一定去偷东西,写杀人犯不必一定去杀人,而是要求写作者去情感体验,去感受、体味,去思索出艺术真实来。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把谎话说圆”。但这种艺术境界自身必须具有完整性、统一性和内部演进的必然规律。其次,这个“谎话”应该符合客体的事理逻辑,或者,符合客体的情感逻辑,符合事理的艺术真情,即或其时空、环境及人物的关系的设定荒诞不经,也会在读者的内心里唤起真实地感觉,如“白发三千丈”是对愁绪的一种真切体验,情感真挚并心心相印。符合人的情感逻辑,照样是情感的真挚。我们的学生在写作文时,有机会就胡编乱造,就违背了这一点。庄子指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指的就是写真感情。他还辩证的描述了“真情”与“假定”之间的不同效果:“假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言不威,强亲者,虽美不和。”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明代李贽提出“童心说”,“童心”即指真实情性。公安派,三袁主张“独抒性灵”都是强调真实性。
  
  2.独特性原则
  情感并不是一般的概念,不仅不同的人在同一环境中对同一事物的感受不同,而且,同一个人在不同环境中对同一事物的看法也不一样。要把这种独特情感传达给别人,就不能人云亦云,鹦鹉学舌,拾人牙慧。否则,就只能使人在概念的层面上了解那种感受,不能亲身体验那种情感。
  有些学生在写作文时,热衷于口号或抒情,即使情感强烈,也无法引起读者的共鸣。无病呻吟,情感公式化是写作的大敌。情感独特性才是文章的生命的源泉,也就是要写出个性,避免雷同化。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的“独特”是个别与一般的统一,现象与本质的交接点,绝非类型化。有些同学擅长记忆描写性词语,只注意词语的堆砌,而忽视独特个性的发掘。写老人就知道“鹤发童颜”、“精神矍铄”。写父母就知道“刻满皱纹”、“两鬓斑白”,形成了一种陈腐的,自动化的语言模式,让人生厌。其原因就是因为忽视了情感的独特性原则。文革期间很多口号式、标语式诗作,尽管显得多么爱国、爱社会主义、忠心耿耿,但由于没有发掘出自己的独特情感,因而,缺少艺术生命力。
  
  3.高尚性原则
  文学作品作为对社会生活,对人生的一种情感裁判,不仅应该真挚、独特,而且应该美好高尚。当然,这种美好与高尚并非让去高唱理想口号,过度拔高主题,而是要在情感基调上反对假、恶、丑,颂扬真、善、美。善与美的情感必定是真的,而真的情感不一定是美的,好的。作家孙犁认为:作品在反映社会生活中应给人以希望、鼓励和抚慰,给人以美好的感受。有些同学在作文中流露出一些错误的思想:如,对金钱的占有欲,对弱小者的歧视,甚至是低级的,不健康的情感。当然丑恶的东西不是不可以描写,关键是在于作者应该以何种态度对待这种情感。《红楼梦》中就描写了大量丑恶的东西。《阿Q正传》中作者对阿Q得癞疮疤作了详尽的描写,但却是对之有一种嘲讽批评的态度。丑的东西经过人们的批判、揭露,塑造成艺术形象,也就具有了审美价值。学生在写作文时应该注意到这一点,注意到自己的情感倾向。反对那种极端利己主义、色欲及灰色人生观念。应该反对那种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幸福健康的东西。
  
  4.感染性原则
  作品的写作,除了要注意情感上的集中原则,更要注意其感染性,能使自己作品产生吸引力,震撼人们的灵魂,使人们心中产生震荡,净化灵魂,陶冶情操,达到去除杂念提升人格的作用,也就是产生艺术魅力。许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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