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论曹操文学著作中的人才观

作者:何亚雩




  曹操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而且也是一位著作颇丰的文学家。
  曹操能够在统一中国的战争中取得了较大范围的胜利,完全得力于他具有正确的人才观。这些人才观念和思想不仅贯穿在他一生的政治斗争和军事实践中,而且也非常鲜明地体现在他的许多文学著作中。根据分析,大概可以分为三类:
  
  一、成就大事要“以人为本”
  
  曹操从初平三年(公元一九二年)占据兖洲,分化、诱降青州部分黄巾军,成立“青州兵”起,直至他去世(公元二二○年),在长达近三十年的统一战争中。他始终执行贯穿了一条“以人为本”的用人路线,清醒地意识到人才在战争中的决定性作用。他在《封功臣令》中写到“吾起义兵,诛暴乱,于今十九年,所征必克,岂吾功哉?乃贤士大夫之力也。天下虽未悉定!吾当要与贤士大夫共定之”。在《论争天下答袁绍》中说:“吾任天下智力,以道御之,无所不可。”这就是说:天下有才能的人,只要以正确的方法使用他们,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事。在《(孙子>序》中借用《易》之所说:“师贞丈人吉。”其意是。军队要搞好,就一定要有威信的人来统率。在诗作《短歌行》中对人才的渴望尤为急迫,如“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他在《求贤令》中,开篇便指出了人才的作用,“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对人才的作用曹操不仅有过极为清醒的认识,同时他也把自己个人的才干和作用也能够进行客观的评价,他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直言不讳地说:“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并强调“然欲孤便尔委捐所典兵众,以还执事,归就武平侯国,实不可也。何者?诚恐已离兵为人所祸也。既为子孙计,又己败则国家倾危,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此所不得为也。”曹操非常清醒地看到,在当时时势纷乱的状态下,他自己个人的力量和影响,对于个人家庭及国家存亡的实际意义。史实也如此。大军阀袁术就是因为惧怕曹操而迟迟不敢称帝。在这里曹操既强调了世间人才在政治生活和军事斗争中的巨大作用,同时也非常准确客观地把自己放在“人才”的位置来阐明个人的存在价值。这些观点,只有曹操能够做到,可谓是千古第一人。而这一切都充分说明了曹操在进行统一国家的斗争中,体现出“以人为本”的人才观点。
  
  二、选拔人才要“不拘一格”
  
  曹操虽是操纵皇权的大官僚,但他却是一个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典范。他对人才的重视和提拔是一般人无法比拟的。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大胆地冲破了历代用人标准,敢作敢为,他“拔于禁、乐进于行阵之间,取张辽、徐晃于亡虏之内,皆佐命立功,列为名将。其余拔出细微,登为牧守者,不可胜数”。于禁、乐进、张辽、徐晃等,他们有的曾经是一般的普通士兵,有的是曹操敌对军事集团中的将领,可曹操就能敢于提拔,大胆使用,他们一个个都在曹操的统一战争中成为冲锋陷阵、建功立业、镇守一方的三国名将。这种不拘一格提拔人才的思想在他的文学著作中体现得尤为充分。他在《求贤令》中说:“及其得贤者也,曾不出闻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渭滨者乎?又得无有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在《取士母废偏短令》(即《求贤第二令》)中进一步强调:“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而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他在这里明确地表示,对于像陈平、苏秦那样有真才实学的人,即使没有那些虚伪的封建道德标准,也应选用,不可遗漏。他还在《举贤勿拘品行令》中索性直言道出:“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曹操列举了商汤大臣伊尹原为一个陪嫁的奴隶,春秋时帮助齐桓公进行政治改革,使齐国迅速强盛起来的管仲,原来是曾经射杀过齐桓公的敌人,汉初名相萧何,曹参初为县吏,韩信是胯下之夫,陈平负有盗嫂受金之辱,吴起是个母死不归、杀妻灭子的歹徒,然而他们具有“治国用兵”的雄才,能够成就大业,所以曹操在《举贤勿拘品行令》(即《求贤第三令》)中感叹地说:“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正是曹操能够明确地提出不讲门第出、不问恩怨宿敌、不管声名好坏,只要是人才,就要大胆地提拔使用,所以在他的周围才陆续聚集了像文士荀彧、郭嘉、贾翊、苟攸、许攸、陈琳等,武将如典韦、张辽、徐晃、于禁、乐进、程昱、曹洪、夏侯兄弟等一大批愿为统一战争效力的能人志士。这些人以曹操为核心,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政治核心和军事集团,为中国北方大统一的最后胜利奠定了雄厚的人才基础。
  
  三、使用人才要“奖罚分明”
  
  王沉(《魏书》评曹操)评价曹操的用人之术是“勋劳必赏,不吝千金;无功望施,分毫不与。”曹操正是坚持这个用人原则。所以才能充分而广泛地调动了有利于统一集权的积极因素,消除了不利于统一集权的消极因素。建安八年,他发布的《论吏士行能令》中就强调:“议者或以军吏虽有功能,德性不足堪任郡国之选,所谓‘可与适道。未可与权’。管仲曰:‘使贤者食于能则上尊,斗士食于功则卒轻于死,二者设于国则天下治’。未阿无能之人、不斗之士,并受禄赏,而可以立功兴国者也。故明君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他在《<孙子)注》中更是明白地告诫大家:“明赏罚,虽用众,若使一人也。”这种“奖罚分明”的用人原则不但贯穿在曹操一生的政治生活和军事斗争的实践中。而且也体现在他大量的文学著作之中。如建安十二年《请增封荀彧表》中,他向汉献帝列举了荀彧在与袁绍大军官渡决战前后的功劳,并检讨自己在强大敌人面前“时众寡粮单,欲图还许”的退缩思想,多亏荀彧的“深建宜住之便,远恢进讨之略。起发臣心,革易愚虑。”才使得自己“坚营固守,徼其军实,遂摧扑大寇,济危以安。”曹操认为苟或虽不是冲锋陷阵的武将,但他能够深谋远虑,提出积极的建议,达到“以亡为存,以祸为福”的效果,这样的功勋真正是“谋殊功异,臣所不及”。所以曹操要求汉献帝学习高祖刘邦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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