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错误教学法与语文教学

作者:邓达云




  作为教师,在传授知识之前,应当精心备课,对教材潜心研究,做到有条不紊,最忌出现知识教学上的失误。但语文教师在讲授知识时,恰当地把握时机,由一时一地采取错误结论,让学生思考、争议、辨析,然后教师点拨,纠正错误,明确错误的结论,以假明真,欲正先反,以反求正,这样可能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一、学生对重点知识忽视,注意力不集中
  
  语文教师在讲授课文时,不可能只讲重点。其它知识不兼顾;也不可能一开始就讲重点。因而可能到了讲授重点知识时,学生还以为这也是一般性知识,不予重视。这时候,教师为了让学生对这个重点知识掌握牢固,可以有意将这个重点知识讲错,以引起学生注意。如教白居易《琵琶行(代序)》一文,由于课文较长。当教师讲到“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这一关键语句时,教师可有意讲道:“这两句诗同学们认为是不是写诗人爱上了琵琶女而相见恨晚呢?”这一问必定会调动学生的兴趣。教师再让学生反复讨论,最后教师强调:“这两句承上启下,从琵琶女的凄零身世过渡到诗人的宦途潦倒,沟通了诗人与琵琶女的感情渠道,在抒情中说理,表明诗人和琵琶女在身世上的共同点,引起诗人对琵琶女的同情,并非爱上她。这两句诗是全诗的关键句也是名句,同学们要引起重视。”这样可加深学生的印象。
  
  二、学生对某些知识混淆不清,需要分辨
  
  语文教师对某一篇课文讲完以后,课文中有些知识学生可能混淆不清,为了让学生对此有较深印象,教师也可以有意将知识教错,如教《我的叔叔于勒》一文时可以对课文分析之后讲道:“同学们,这篇课文题目是‘我的叔叔于勒’,主人公也是于勒吗?”这一问必然引起学生争议。教师最后作结论:“课文题目虽然是‘我的叔叔于勒’,但文章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而不是于勒。菲利普夫妇的性格刻画是通过他们对待于勒的态度变化来完成的,作者对于勒的描写也是以侧面描写为主,于勒的命运只是构成情节的需要,是为刻画主人公菲利普夫妇服务的,因而于勒不是主人公。作者用这个标题,像一面镜子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受金钱腐蚀的丑恶灵魂。”这样学生就不会对主人公再弄混淆了。
  
  三、学生对某些知识疑惑不解
  
  语文老师在讲课的时候,对于知识的传授,学生不一定能接受下来,也许教师讲解之后,学生还是疑惑不解,这时老师可放意将知识讲错,引起学生注意并弄清楚明白。如教《守财奴》一文时,学生对于葛朗台的生活情况可能会疑惑不解。葛朗台拥有千万法郎,怎么会住在一所阴暗、古老的房子里,且衣服穿着也极不讲究?对此老师可讲道:“葛朗台拥有千万法郎,自己生活却这样俭朴,他这样是为了救济穷苦大众吗?”然后让学生畅所欲言,老师总结:“葛朗台这样做完全是由他的性格造成的,他是一个吞钱兽,金钱是他的上帝,发财是他唯一的目的、唯一的安慰。占有金子、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一种无法控制的绝对欲望。他弟弟因破产自杀,他不但袖手旁观,反而借此搞了一次公债交易,赚了一笔巨款,把投靠他的侄儿一脚踢开。连妻子和独生女的命运也毫不关心,还以女儿为诱饵,勾引别人为他的利益而奔忙。他在弥留之际也想把神甫的镀金十字架抓到手里。这个凶狠残忍、贪财好利、悭吝成癖的葛朗台只能是拜金主义的畸形动物,他怎么会花一个法朗去救济别人呢?”
  
  四、学生对老师讲授不感兴趣
  
  一节课时间学生不可能始终倾心听讲,往往老师讲得口干舌燥,学生对此不感兴趣,出现情绪低落的气氛,整个课堂显得死气沉沉。这时老师如果不变换一下方式,仍然我行我索地讲下去是收不到好的效果的。不如故意将某知识讲错,启发学生得出正确的答案。如教《装在套子里的人》一文讲主人公别里科夫时,老师可讲道:“别里科夫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模范。我们要虚心地学习他。”学生对此可能有争议,老师最后点拨:“别里科夫这种所谓的正人君子的作风,是因为他因循守旧、思想僵化、安于精神奴役而造成的。他的所作所为,貌似遵纪守法实则损人利己,拍马告密,揭发别人的所谓‘隐私’以图保全自己,或晋级晋位。他的存在对渴望自由的人们是一种无形的威慑。”通过这一讨论总结,就可活跃课堂气氛。
  把错误教学法恰当地引入语文教学之中。有时候会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如果老师不掌握时机,最后在正确的答案上不强调,不突出,可能会起到相反的作用,让学生记住的反而是那个错误的知识。因此,教师必须精心设计,力求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