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阅读中的反误与正误

作者:孙 丽




  反误,是指读者不自觉地对文学作品进行地穿凿附会地认知与评价,包括对作品非艺术视角的歪曲等等。
  当代社会,所有文化似乎都成了快餐,任何经典都可以被戏说、歪曲、篡改和简化。诸如《Q版语文》、《正版语文》之类的文化垃圾充斥网络和书市,让人防不胜防。文学教育不仅是审美教育,文学教育也是人文教育。正如何满子先生所言,文学教育包容着人生、道德、价值观等内涵,它就必然与人生批判、社会批判、文化批判不可分。
  据南京《东方文化周刊》2001年第21期报道,“博导”金庸先生说:岳飞并不可爱,他打的是金人。金人者,今之满族人也。满族者,今之兄弟民族也。逻辑结论是,岳飞打兄弟民族,何可敬之有?
  语文教师上岳飞的《满江红》,真的顺着金先生的导向去讲,那就不是普通的反误,简直接近“反动”了。如果遵从这种反历史的逻辑,那么根据马克思共产主义的理想,未来将是消失民族界限的大同世界,如《国际歌》所唱“intennational一定要实现”,如此看来,汪精卫降日卖国和敌寇亲善之举岂非超前的英雄行为?这不是开历史的玩笑么?!
  有的教师过于积极地鼓励学生自主阅读,结果踏入了误区:允许学生任意体验,即便学生理解走偏,也一味认同,失去了正面引导的价值。某位教师上钱钟书的《读(伊索寓言)》时,一个学生提出:“我认为狐狸和乌鸦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想得到一样东西,直接索取往往会碰壁,只要想办法绕道走,哄得对方高兴,就能轻而易举得到。”老师说:“你的想法很有创意,能联系生活解决问题,真聪明!”很明显,这位老师一味强调学生在阅读中的独特体验,忽视作品的价值取向,以至对学生的反误。作出了错误的赏识。长此以往,将导致学生价值观的扭曲。因此,在文学教育中,我们务必要纠正学生违背审美规律和正确价值观的荒谬错误。
  此外,为了让思想政治教育渗透于语文教学,长期以来“光明的尾巴”成了文学教育的赘物,往往正是这条“光明的尾巴”造成了某些教师不自觉地对文学作品进行地穿凿附会地认知与评价,对作品进行非艺术视角地歪曲,实质上就是以泛政治化标准对文本解读,这也造成了文学作品鉴赏的严重异化与反误。 正误,是指读者的理解与作者的创作本意有所抵牾,但作品本身却客观上显示了读者理解的内涵,从而使得这种“误解”看上去又切合作品实际,令人信服。比如,我们觉得《红楼梦》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没落的趋势,但是曹雪芹当初是不可能有这种认识的,然而他现实主义的作品却自然而然地反映出了这种历史趋势,我们这样的解读就是正误。
  又如,白居易的诗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但是,现代的读者,却从中读出了新生事物的不可战胜、希望终将战胜失望、光明终将战胜黑暗等意蕴。这种正误有积极的意义,在文学教育中,我们则应当大力提倡。
  又如,对《孔乙己》这个短篇小说的主题分析,教材在“预习提示”里说:“《孔乙己》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所戕害的读书人的病苦,是一篇讨伐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文化的战斗檄文。”显然,这个主题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出于茅盾先生的看法,并非鲁迅先生的本意。当然,笔者并不是说这种理解全无道理,相反,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解读。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局限于一种说法,不妨考虑一下鲁迅先生本人的意见——他“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苦人的凉薄”。我们凭什么强制学生只接受“茅版”的“戕害”说而否认“鲁版”的“凉薄”说呢?对这个小说主题的解读难道就没有其它版本了吗?如“反封建”说、“等级观念”说、“兼有”说等等。读者对作品的正误是应当允许的,只要学生言之成理,笔者认为就可以接受,就应该肯定!
  茅盾先生的说法能够成为一种权威的说法,不是因为他是一名大作家,而是因为他对《孔乙己》的主题的理解虽然与鲁迅的创作本意有所抵牾,但鲁迅这篇作品本身却客观上显示出了茅盾所理解的内涵,这就是所谓的正误。在文学教育的课堂上,我们应该允许并且赞赏学生这种符合审美规律的“美丽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