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某种巧合常常使人感到象是天意的安排。金秀怎么能想到,她在这样一个地方和少平哥相遇呢?当她面对受伤的少平时,心中不知是喜还是悲!喜的是,她这样意外地见到了他。悲的是,她见到的是一个受了重伤的孙少平。
悲喜交加的金秀现在既顾不上喜,也顾不上悲;她要全神贯注、全力以赴护理好亲爱的少平哥哥。也许这的确是一种天意的安排,使她有机会能以这样一种方式接近他……不用说,金秀太熟悉躺在眼前的这个人了。在她童年和少年的全部生活中,他都是她周围少数几个最亲近的人。他是她哥金波的朋友;是她的朋友兰香的哥哥。他们两家人一直亲密无间地生活在双水村,每个人都象自家人一样可亲。
可是虽然如此,由于年龄的差别,以前她和少平哥之间犹如隔辈之人,不象她和兰香那样交往自如。从她记事开始,她就一直把少平看作是大人,而自己在他面前永远是个小孩子。
直到她自己感觉到自己也长成了大人后,细细一盘算,才有点惊讶地“发现”:少平哥只比她大四岁呀!
他们实际上是同代人。只因为少平哥成熟早,她才老早把他看成大人自己好象一直是小孩。就是现在,她也很难完全把这种心理调整过来。自从她考上大学来到大城市,进入另一个生活世界以后,双水村,石圪节,原西城,以及过去生活中亲近的人,似乎渐渐变得遥远而模糊了。新的天地和新的人物占据了她的生活。与此同时,她也告别了孩子时代,进入了成年人的行列。这种急速的变化,使人马上感到过去十几年的一切都成为久远的历史,被纷乱地存放在了记忆之中。生活中的金秀成了另一个金秀。接着,风度和学识俱佳的顾养民走进了她蓓蕾般的情感世界。她恋爱了。爱情之火烈焰熊熊燃烧了一些时候。后来,不知为什么,心灵中的这簇火焰跳荡得不象当初那般欢快。她渐渐感到她和顾养民之间有某种不太和谐的东西。不是他有什么明显的缺陷;恰恰相反,他各方面都很出色。但是,对她来说,他身上总缺点什么。而这种缺憾是不能通过其它途径所能弥补的。什么缺憾?归根结底是性格不合。他太学者气,而她需要一个性格刚健的男友。当然,这种学者风度决非什么缺点,对某些女孩子来说,她们对男人所追求的正是这一点。可是,这一点正是她所不满足的!
就在这种情况下,她想到了少平哥。这次,是她自己主动走进了一个男人的感情世界,而且自然得让她感到惊讶。她爱上了少平哥?爱上了!爱得如此强烈,以至都不由向她哥金波含蓄地流露了她的心思。在她迄今为止的生活范围内,她感到只有少平哥具备她所要求的男人的素质。是的,他许多方面都无法和优越的顾养民相比。他没有上大学。他是煤矿工人。但他强健的体魄,坚定深沉的性格,正是她最为倾心的那种男人。另外,他们从小就象兄妹一般相亲,如果一块生活,那种甜密也许是外人所难以替代的。至于煤矿工人又有什么关系!她已经是一个能超越世俗观念的人;她懂得幸福不在于自己的丈夫从事什么样的职业,而在于两个人是否情投意合。金钱、荣誉、地位和真正的爱情并不相干——从古到今,向来如此!到时候,她要求分配到他所有矿医院就行了。只要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即便到天涯海角去生活也是幸福的。
所有这一切实际上都还是她自己的单相思。她没有机会向少平哥表白她的心意。她曾想给他写一封信,但提起笔又鼓不起勇气。唉,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之间太亲近了,反而有一种难言的障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养民太爱她。使她的感情受到了牵制;她也鼓不起勇气斩钉截铁地断绝和顾养民的关系。初恋中类似的犹豫不决是允许的,也常常是不可避免的。这肯定是暂时现象,事情到最后总会有个难一不二的结局。因此,我们先不必匆忙地责备我们亲爱的秀!
现在,一次意外的事故,终于把孙少平送到了她面前。
不过,尽管看起来这似乎是一种天意的安排,但事情究竟会怎样发展,我们还很难预料……得要顺便交待一下:顾养民已经在去年夏末的时候,考上了上海医科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他亲爱的姑娘,到那个庞大而杂乱的大城市深造去了。半年来,几乎每星期都要给金秀一封情意绵绵的信。他也能不断收到金秀的回信。但是,他并不知道,他所热爱的姑娘,很大一部分心思早已飞到了铜城那条小山沟的煤矿上……秀是不久前来医院实习的。这次实习的同学分散在城内各大医院,他们宿舍只有她一个人留在附属医院。白天在医院搞实习,晚上要回去照门。
今天晚上,她不能回宿舍睡觉去了。她要守护在亲爱的少平哥身边……
现在,天色已经发白。
远处传来车辆行驶的隆隆声。她没有一丝睡意,手一直握着少平的手。她知道,他此刻需要一个亲人在自己的身边。她为他的伤痛焦急难过,又为她能在这样的时候守护在他身边感到幸福……
孙少平慢慢才弄清楚了他自己发生了什么事。
伤势不轻,这他心里明白。他庆幸他还活着。
但这伤将给他留下什么后遗症,他估摸不来。头剧烈地疼。右眼象戳进了一颗铁钉。会不会成为白痴或至少会成为“独眼龙”?如果是这样,那还不如死掉!象师傅和晓霞那样干干脆脆离开这世界。
是的,他才二十七岁,还没好好活几天人。但他不愿以白痴或残疾人的身份在这个世界上活一辈子。秀说“不要紧”,这多半安慰他。如果“不要紧”,为什么要把他弄到省城来治疗?
现在,他紧紧握着秀的手不愿放开。在这样的时刻,他承认自己的精神是脆弱的。他感谢命运把秀及时地安排在他身旁,使他有个依托。
“现在……是什么时候?”他问秀。
“天已经明了。”
“太阳出来了吗?”
金秀抬起头,透过落地式大玻璃窗户,看见远方亮起大片的玫瑰红。
她对他说:“快了!”
“太阳……”他叹息了一声。“以后还能看见太阳吗?”“怎么不能?哥哥!一切都会象过去一样。等你好了,咱们一块到郊外的山上去看太阳!”
“不过,秀,还是咱们双水村的太阳好。早晚又圆又红,中午象金子一般黄亮。城里的太阳有时候象蒙了灰尘,模模糊糊。秀,你不知道,矿山的阳光也好,只是我们一年四季很少能看见……”
“哥,等你好了,咱们一块回双水村。要不,我跟你去矿山……”
“噢……你应该很快给兰香打个电话,让她来顶你。你一个晚上没睡了!”
“兰香不是到四川西昌实习去了吗?你不知道?”“噢!我忘了……她是半月前走的。”
“要不要我给她发一封电报?”金秀问。
他没有回答。显然有点犹豫——他不愿耽误妹妹的实习。“不要给她发吧!”金秀自己先开口说。她愿意此间由自己一个人陪伴他。
“嗯。”少平肯定了她的意见。
“也不要让双水村家里的人知道。他们来也不顶事,只会着急。”秀又补充说。
少平用劲握了握她的手,说:“那这就要麻烦你了……”
“这就是我的专业!哥哥,你放心,一切都有我哩!”
“秀……”他叫着她的奶名,但不知该说什么。
他感到,又有两滴烫热的泪珠洒在了他的手背上。一层热浪漫过了他的心间。他还能对生活有什么抱怨呢?生活是这样地厚爱他,使他在任何时候都有温暖的感情包裹自己的身心。
孙少平!就因为如此,你也应该重新走向生活!二十七年来你付出的太少,不值得接受生活如此的馈赠。你应该在以后短暂的岁月里,真正活得不负众爱……他在内心向自己发出忠告。
不知为什么,他猛然间想起了叶赛宁的几句诗:不婉惜,不呼唤,我也不啼哭……金黄的落叶堆满我心间,我已经再不是青春少年……
在以后紧接的日子里,本院享有国际声望的一位眼科教授为他的右眼做了手术。
手术十分成功。据专家称,以后也不会影响视力。
在他整个卧床期间,金秀既是护理,又是亲属,日日夜夜守在他身边。他眼上缠着绷带,看不见他的“守护神”。他只能呼叫她的奶名,传达他内心那种亲兄妹般的感情。他已不记得金波曾提起的那桩事。他还和过去一样,把金秀和兰香一同看作是自己的亲妹妹。
在这些漫长的没有白天的日子里,由于有金秀在身边,他并没有感到过寂寞。他和秀用外人所难以体会的美妙的原西土话拉家常;有时候,秀还给他读小说,读诗;或者两个人一块听音乐……
在他重见天日的那天,妹妹兰香也赶来了。当然,和妹妹一起来的还有她的男朋友吴仲平。
绷带和纱布一层层揭开……当他时隔多日,再一次真实地看见立在他面前的亲人时,忍不住眼里含满了泪水。他有一种重新回到人间的感觉。
他泪花闪闪的目光依次在秀、兰香和仲平脸上停留了片刻;然后有点不好意思地扭过头,透过玻璃窗户,久久地望着室外灿烂的太阳。太阳,太阳,在任何地方都美好地照耀着我们!
因为脑震荡还没有痊愈,他要继续住院治疗。
这下子,陪伴他的是三个人了!秀因为还在医院实习,经常在他身边;兰香和仲平隔一天就来医院看望他一回,吃的东西堆得满房子都是。
这期间,少平接到惠英嫂的一封焦急万分的信,说她等轮休假一到,就带着明明来看他。他赶忙给她回了一封信,说自己一切都平安无事,不久就能出院,让她千万不要来,免得折腾不算,还要耽误明明的学习……几天以后,吴仲平和兰香与他单独谈了一件重大的事情。仲平提出,等少平出院后,由他给父亲做工作,把他从大牙湾煤矿调到省城来工作。
“我已经从侧面打听清楚了,我父亲和你们铜城矿务局局长是老相识。我让父亲给你们局长写封信,你带回去直接找他也行,或者我跟你去一趟也行。估计问题不大。”仲平热心地对他的“妻哥”说。
少平也知道“问题不大”。省委常务副书记通过局长调个煤矿工人,那的确易如反掌。
但他没有马上对这件事表态。他不愿用一些堂皇的高调拒绝仲平的好意,以此证明自己的“思想境界”不凡。但说实话,他至少在目前对来大城市生活产生不了热情。不是他对大城市有什么偏见。不,大城市的生活如此丰富多彩,对任何人都是有魅力的。
最主要的是,他对煤矿有了一种不能割舍的感情。感情啊,常常会令人难以置信地决定一个人的行为!正如男女结合,决定的因素往往不仅仅是因为对方漂亮,而正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刻骨铭心的感情。是啊,大牙湾是他生活的恋人。他深深地爱着这个“黑皮肤的姑娘”;他不能在感情上和它断然割舍。他在那里流过汗,淌过血,他怎么会轻易地离开那地方呢?一些人因为苦而竭力想逃脱受苦的地方;而一些人恰恰因为苦才留恋受过苦的地方!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一些人的认识超出一般的水平线。这种认识当然出自这些人非同一般的生活经历,而不在于读了多少伟人们的“生活指南”书。当然,这不是说,一定要在某些不协调甚至对立的认识中分出是非来。比如,孙少平自己不愿来大城市生活,并不意味着他对大城市和生活在其间的人们有丝毫鄙视的情绪。不,恰恰相反!这个人常常用羡慕和祝福的眼光看待大街上红光满面的男女老少。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对孙少平来说,他感到他目前的生活只能在大牙湾煤矿——那里有一缕深深的情愫在缠绕着他的心灵啊……兰香帮仲平劝他:“二哥,我知道你的性格哩。但你现在受了伤,继续在井下劳动身体怕吃不消了。你到这里来,找个稍微轻松一点的工作,有个什么,我们也能照顾你……”他指了指自己的脸,开玩笑对妹妹说:“我这副尊容,生活在这里,实在对不起这么漂亮的城市!漂亮的地方应该让漂亮的人们生活!”
三个人都笑了。笑中都深藏着酸楚。
仲平和妹妹走后,少平脸上的笑容即刻消失。是的,他说了一句玩笑话,但确实反映了他的真实心境。他知道,他的容貌被毁了。他脸上已经留下了一道永远不能消失的疤痕。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来说,这道疤痕是太可怕了。疤痕永远地留在了脸上,痛苦永远地留在了心上。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勇气去照镜子——他怕看见生活赠给他的这枚“纪念章”……
在这里,春天的讯息比北方的山区早来近两个节气。寒冷不知不觉消退了,户外的阳光有了一种暖烘烘的感觉。风带着潮湿的柔情,开始亲吻这座城市。杨树和柳树的枝条已经泛出了鲜活,绿色的生命浆汁在看不见的地方悄悄地涌动。
谁都能感觉到,春天迈着轻盈柔曼的脚步走来了。
那是一个无风的阳光金黄的中午,孙少平无意间向窗外瞥了一眼,突然看见外面院墙下爆开了一丛金灿灿的迎春花。
他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起身走出病室,来到这丛迎春花前。他久久地凝视着那丛黄亮耀眼的花朵,由衷地喜悦使他不由自主满脸堆起了笑容。
这就是生命!没有什么力量能扼杀生命。生命是这样顽强,它对抗的是整整一个严寒的冬天。冬天退却了,生命之花却蓬勃地怒放。你,为了这瞬间的辉煌,忍耐了多少暗淡无光的日月?你会死亡,但你也会证明生命有多么强大。死亡的只是躯壳,生命将涅磐,生生不息,并会以另一种形式永存。只要春天不死,就会有迎春的花朵年年岁岁开放。哦,迎春花……他在那片黄花中依稀看见了一头白发满脸皱纹的母亲。为什么此刻想起了母亲?母亲……他抬起头,一群白鸽掠过蔚蓝色的天空,羽翼发出了嗡嗡的震荡声……他听见远方传来海的呼啸;他看见,晓霞偏歪着脑袋,微笑着,赤脚踩踏光滑如缎的浪脊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跳跃着奔来,鬓角上插一朵金灿灿的迎春花闪射着耀眼的光芒……
“哥……”
他听见背后传来一声呼唤。
他转过身,眼睛被阳光晃得一阵发黑。
一个黑色的瞬间之后,他才辨认出站在他面前的是金秀。秀的脸就是一朵花。到现在他才惊讶地发现,秀竟然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是这样一个漂亮妩媚的大姑娘了。
他看见他面前的秀有点局促。为什么?她从来不会在他面前感到不自然。为什么……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脸——那块该死的疤痕。一定是这道可怕的疤痕使秀感到难堪。一种无名的痛苦即刻涌满他的心间。你这副该死的、丑陋的面孔,怎么配立在这里象一个江南白面书生优雅地观赏美丽的花朵?你怎么又可以面对这花朵一样美丽的秀呢?你应该立刻滚回大牙湾,滚到井下,滚到黑煤堆里!你只有和那个环境才是协调的!
“哥……”
秀又叫一声,抬起头看了看他,欲言又止。她又在同情他,为他的不幸而难过。瞧,孩子的眼里都旋转着泪水!“我……什么时候能出院?”他只是这样问了一句。他渴望立刻离开这地方,离开省城!
“还得一段时间……你别着急。”秀说着,从自己的衣袋里摸索着掏出一封信。
她把这信递到他面前,说:“这是……给你的信。”信?谁给他来的信?家里?惠英嫂?
他刚把信接过来,金秀就背转身走了。
信皮上无一字。封口也没封。
孙少平立刻抽出信纸。他只看见“哥,我爱你……”几个字,就闭住眼发出一声呻吟般的叹息……
少平对煤矿有感情,熟悉煤矿的管理,也有改进煤矿落后技术的理想,他不能下井,参与到管理或学习技术(少平还年轻)从事技术工作都应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安排,可爱的金秀知道他可爱的哥哥与惠英的故事,痛苦地成全了他们。金秀太可爱了,太伟大了。
卧槽尼玛又剧透
秀连下一片会出悲剧!!!!!!!!
剧透死全家啊,不造么。。。
麻痹,前面第二部分就有个剧透的说晓霞死了,听着就揪心,没心情往下看了。死剧透,给老子死远点。
这算不上剧透,而是他对结局的一个设想,他说的细节与小说结局不完全一样噢。
草草草!!!!
剧透怎么了,我就喜欢
啊啊啊啊啊,为毛剧透
都有病吧,那只是他对结局的设想
“一些人因为苦而竭力想逃脱受苦的地方;而一些人恰恰因为苦才留恋受过苦的地方!”很有哲理!
少平和金秀的爱情太突然了
那个时代的人,那个超越一般人境界的群像,有谁能做到独恋一种精神,而且义无反顾,又有谁会因为一种情愫,选择艰辛的生活。
好感动啊!
少平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他付出了,也得到了。特别是少平得到了两个优秀女孩的爱情,那个时代的大学生可是天之骄子啊!
他看见,晓霞偏歪着脑袋,微笑着,赤脚踩踏光滑如缎的浪脊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跳跃着奔来,鬓角上插一朵金灿灿的迎春花闪射着耀眼的光芒……
那个永远也不会再回来的美丽的姑娘!
太揪心了!
g感动!
写的真好!经过这次事故,少平也经历了一次生命的洗礼。一个人的幸福不在于他得到了最好的东西,而在于他得到了他喜欢的东西。
结尾有些出乎意外。
秀与少平的爱情有些牵强,不自然,也不怎么感人。他和晓霞、惠英似乎比较自然
路遥偏爱少平:秀不爱顾养民了,主动追求了这个煤矿工人。少平有魔力
不婉惜,不呼唤,我也不啼哭……金黄的落叶堆满我心间,我已经再不是青春少年……
社会变迁不可怕,可怕的是文化认同的变化、价值取向的变化,真庆幸,我们也经历过那样纯真的年代!
孙少平无论走到哪都有爱情的滋润与老天的照顾,因此他是幸运的!
少平啊,我不知能用悲凉的英雄主义色彩来描述他,英雄身上自然有很多吸引人的地方,可以说自带光环,但是内心的寂寞和苦楚又有谁能看的懂呢,一个和命运抗争了十几年,将最好的年华作为代价,换来一个心目中的理想世界,这不能说错,也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生活只能向前,别无选择。
小说读到这儿,不禁觉得路遥对于故事情节的构思还是不如文笔那么优美。特别是在第三部交代个个人物结局上,太富戏剧化,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让人张口结舌。越到后面似乎越是在刻画孙少平这个可悲可泣的人物上的优点,太多悲剧发生在他身上他却又冲破了出来,感觉像中国版的保尔柯察金,失去了小说一开始那样的魅力。同时对于田晓霞的死,读者我在阅读期间一提到她的字眼便哭了出来,田晓霞的死让很多人不能接受,特别是今天的我们,这似乎是小说的一大败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