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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协的几番风雨




黄秋耘

  当时我并不知道,比起新闻界来,文坛更是是非之地。我千方百计脱离了新闻界,却投进了文艺界,其实也并没有脱离苦海。幸而这苦海中还有一艘“诺亚方舟”,我又恰好跌在这艘“方舟”之上,才得以死里逃生。

  根据1979年11月第四次文代会印发的文件粗略统计,在10年动乱期间,大约有200名以上全国知名的作家、 艺术家被林彪、“四人帮”迫害致死。这当然是很不完全的统计,而且早在十年动乱之前,就已经有不少牺牲者了。例如著名的电影编导史东山,曾经担任过周恩来总理的机要秘书和《人民日报》副总编辑的著名女散文家杨刚,中共中央党校秘书长、著名的文学理论家周文,以及新闻工作者洛蔚、招麦汉等,都是用自己的手结束自己的生命的。关于他们的悲惨死亡的内幕情况,很少人知道,知道的人也不会轻易讲出来。

  不管怎样,邵荃麟同志给我指定的阵地还算是风险较少的。《文艺学习》只不过是一个普及刊物,它的主要任务是向广大青年读者进行文学教育,普及文学的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的文学欣赏能力和写作能力,并为我国的文学队伍培养后备力量。从1954年4月创刊,到1957年12月停刊,一共出版了45期,每期的篇幅48面,共8万字左右。印数从创刊的12万份一直增加到近40万份,每个月的来稿来信达千件以上,可见,它还是受到广大青年读者欢迎的。总括起来说,它做了如下的工作。

  一、帮助读者正确阅读、欣赏和理解作品,更深刻地领会作品的思想内容,通过作品更好地认识生活,更多地获得教育。

  二、提供一些关于我国和外国古典文学的知识,以帮助读者逐渐对中外文化传统获得正确的了解,在更宽阔的范围内提高文化教养。

  三、提供一些写作的知识,介绍一些创作经验,发表并评介一些较好的反映现实生活的习作,帮助培育文艺的新苗。

  四、提供一些文艺科学的知识。

  五、经常答复一些引起读者所关心的文学阅读、写作方面的问题;对于有较大普遍性的问题,则组织读者进行讨论。

  六、报道群众的文学活动情况,发表读者学习文学作品的心得和体会。

  韦君宜原来是北京市委文委副书记、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国青年》的主编,她主编《文艺学习》期间,很强调文艺的教育意义和社会效果,但后来大概是受到社会上的(包括我的)非正统的文艺思潮的影响,也变得有点“非正统”起来了。例如1956年《文艺学习》转载了肖洛霍夫的小说《一个人的遭遇》,还发表了赞扬这篇作品的评论文章,就是出于她的决定。当时我下乡去了,对这件事没有过问。当然,假如我还在其位的话,肯定也会赞同的。至于组织讨论王蒙的《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则是我出的主意。

  平心而论,《文艺学习》在它出版的三年零九个月的时间内,是做了大量工作的。当然,对上述六个方面的工作,都有不足之处。特别是在最后的几期,迫于当时的政治形势,发表了一些有原则性错误的文章,把人民内部矛盾错当成敌我矛盾来批判,伤害了一些本来不应该伤害的同志,这是极大的遗憾。当时我的处境已经到了悬崖的边沿,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而处于“靠边站”的状态了,即使还是由我主持笔政,我自问也没有力量能够“挽狂澜于既倒”。这一切,当然也不能归咎韦君宜和杜麦青,他们虽然也不同意粗暴批判,但同样没有办法“扭转乾坤”。“误尽平生是一官”,一个人既然在其位而谋其政,有时候就免不了要作违心之论,做违心之事。

  在这里,我不能不坦率地指出,当时中国作家协会的领导人,仅仅以组织讨论王蒙的《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为主要“罪状”,还加上发表我和刘绍棠同志的文章等“严重右倾错误”,就勒令《文艺学习》这份深受广大青年群众欢迎的刊物停刊,这是不公平的,顺便提一下,当时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那几个刊物,没有一个不被认为是犯了严重的右倾错误,它们的主要负责人(主编、副主编、编委、编辑部主任),绝大多数不是被错划为“右派”,就是受到“留党察看”、“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

  在《文艺学习》工作期间,我负责处理过几桩政治性案件。韦君宜虽然是第一把手,但她不大愿意介入这一类事情。我当时兼任中共作协总支委员,再说过去干过多年军事工作和地下工作,党龄又比较长,这副担子就责无旁贷地落在我的肩上了。在处理毛宪文一案的时候,我是十分慎重的。毛宪文是内蒙古人,当时在《文艺学习》当编辑,当地公安部门在敌伪档案中找到了一张他“亲笔”填写的参加国民党的入党申请表,作为检举材料寄来给我们。申请表上的笔迹完全不象他本人的笔迹,但事隔七八年之久,一个人的笔迹是可能改变的。我用放大镜认真检验了这份表格,发现他把自己父亲的名字写错了,误写了一个同音的别字,这就引起我的怀疑,照理说,当时他已经是高中三年级学生了,就算文化程度比较低,一般也不会写错了自己父亲的名字。申请表上还盖上了指印,最可靠的办法就是核对一下,这究竟是不是他本人的指印。当时办案还要讲点法制观念,对未受行政拘留的公民,是不好随便勒令人家盖指印给你拿去检验的,否则就是“侵犯人身自由”。我想出一个比较稳妥的办法,耍了一点花招,假装说我办公桌上台灯灯泡的钨丝断丁,我正在接待客人,请毛宪文给我换一个新灯泡,毛宪文当然毫不犹豫地照办了。后来我把两个灯泡都拿给公安部的侦察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留在灯泡上那十个鲜明的指印,没有——个和申请表上的指印相符。这就可以证明这张申请表肯定不是手宪文亲自填写的。但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敌伪档案中呢?这仍然是一个谜。我派出李兴华同志作为外调人员到毛宪文的家乡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调查,最后才把事情弄清楚了。原来毛宪文的姐夫王绪在国民党部队三十五军某团当书记,按照当时国民党的“党规”,无论哪一个“党官”能够亲自发展20个人入党,就可以提升级,并得到奖金一百块大洋。那位书记把他能够记得起姓名的后辈,一一都填上申请表、由他自己代盖上指印,算作是由他介绍入党的新党员,一下子就发展了20人。解放后,这位书记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当时还关押在监狱中,他的记忆力还不错,能够一下子就说出十多个“假国民党党员”的名字,其中有一个就是毛宪文。李兴华同志又让他盖了十个指印,拿回来一一核对,他的右手食指的指印果然和申请表上面的指印一模一样。这个“假案”总算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

  冯光一案,本来非常简单。只发现了一张胡宗南抗战初期在陕西省风翔县举办的战时干部训练团举行毕业典礼的集体照片上有她在场。她对曾经在战干团受训这件事,从来没有隐瞒过:入党时交代过,以后每次填写履历表,也都如实交代。一个青年在抗战初期国民党部队举办的军事训练班里受过训,但没有加入国民党,毕业后去干一般的抗日救亡工作,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坏事,后来又参加了革命,入了党,这根本不能算是“罪行”或者“错误”,更没有必要把她“隔离审查”。但经办此案的同志竟把冯光隔离审查了两个月之久,并且把她家里的全部东西都翻箱倒筐地搜查了一遍,即使在当时来说,这样做也是太过分的,不合法的。这一案件虽然不是由我直接经办,但作为领导人,我没有及时加以制止,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比较复杂的重大案件是冯大海一案。冯大海是个行政十七级的党员干部,当时担任《文艺学习》创作组的代理组长,业务能力是相当不错的。他的文艺思想跟胡风比较接近,也去过胡风家里,但谈不上有什么交情。他有一个老同学,在我们海军的一条军舰上当中尉枪炮官,这个人跟他关系比较密切,但仅仅是生活上的关系,例如一同去参加舞会、逛公园、冯给他介绍过女朋友等等。这位海军军官对文艺一窍不通,也根本不感兴趣。冯大海有时向他宣传胡风的文艺思想,他也不置可否。胡风等人既然被打成“反革命集团”,冯就被怀疑有意向他的老同学套取我海军内部的机要情报,秘密向胡风汇报。因此,冯的专案组比较特殊,是由公安部的一位张处长、海军司令部保卫部的一位上尉军官和我三个人混合组成的,由我担任组长,归公安部直接掌握。所有的专案材料(包括档案、交代材料、审讯记录,等等)都属于“绝密”范围,不准对外泄露,也不用送给作协的领导同志审阅。定案结论也是由本小组自行拟定,直接呈报给公安部审批的。

  冯大海是由公安部直接下命令逮捕的,签发了逮捕证和搜查证,指定由我去执行。在1955年冬天一个严寒的深夜里,我带领了几个人去逮捕他和搜查他的住宅。当时我的心情是很矛盾的,觉得根据一些不实不尽的材料,就随便怀疑一个人有间谍活动,加以逮捕,这样做未免过于轻率。同时我认为,即便胡风等人真是个反革命集团,跟胡风等人有些来往,甚至赞同他们的文艺观点的人,也未必个个都是反革命分子。至于说冯大海奉胡风的命令窃取军事情报,则更是无稽之谈。根据那个海军军官的交代,他告诉冯大海的只限于一些军中的轶闻趣事之类,作为军事情报,那是一钱不值的,况且他只不过是一个中尉军官,根本不可能知道多少战略性的军事机密。但,我不能不服从命令,只是在执行任务时,我有意做得宽容一点,我没有给冯大海扣上手铐,当人们带他上汽车的时候,我扭过脸去,在房间里默默地站了一会儿,还低声对他的妻子说:“要照顾好孩子!”这句话等于暗示她,她的丈夫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问题,叫她想开一点。我真害怕她会自杀,这一类事情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是屡见不鲜的。当然,我知道,作为一个专案组组长本来不该说这样的话。

  在冯大海被隔离的一年零四个月期间,每一次提审都是由我主审,其他两个专案组成员陪审,冯自己写了近10万字的书面交代材料。我们曾经开过十多次会议,反复研究过审讯记录和交代材料,我们还派出专案组人员内查外调,收集了二三十份旁证材料。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冯大海一共见过胡风三次,每次都有许多人在场,胡风从来没有单独接见过他。他没有参与过任何有组织、有预谋的活动,也没有遵照胡风的指示去办过什么事情,他们谈话的内容只限于文艺界的一般情况,没有涉及党内机密,更谈不上有什么军事机密。冯大海只是一个行政十七级的干部,他所知道的党内机密也是极其有限。当然,他在胡风面前发过牢骚,骂过文艺界的一些领导同志。他谈到《文艺学习》的主要负责人是韦君宜和我的时候,胡风没有说什么,只说了一句:“黄秋耘翻译罗曼·罗兰的小说,为什么要请邵荃麟给他作序呢?其实邵荃麟并不太了解罗曼·罗兰。”根据这样的案情,本来很快就可以写出定案结论的。冯大海还够不上是“胡风分子”,也没有什么犯罪行为,不必给予刑事处分和行政处分。至于对他的一些自由主义的错误,在党内进行批评教育就可以了。我根据三人小组一致的意见,再三斟酌过字句,写出一个定案结论,呈报给公安部。出乎我意料之外,这个定案结论不到一个月就批复下来(通常起码要拖三五个月的),同意不给予冯大海刑事处分和行政处分,不记过也不降级。但是认为象他这样跟胡风有过直接接触的人,毕竟是不可靠的,不适宜留在党内,要开除党籍。工作也要调动一下,不能留在北京。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理并不能算是很公平的,既然冯大海仅仅犯了“自由主义”的错误,就给予他开除党籍的处分,那未免失诸过重了。但公安部那位张处长极力劝阻我不要再往上申诉,据他所知,凡是与胡风“反革命集团”有关的案子,几乎没有一个“案犯”是可以免予刑事处分和行政处分的,重的要判处有期徒刑,最轻的也要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假如再进行复议,说不定处分还会加重一些,这样对于冯大海和我们都没有什么好处。我们量刑过轻,就是犯了右倾错误。

  这一点,大概冯大海自己也心中有数。当我们的这个定案结论拿给他本人看的时候,他却喜出望外,不但没有异议,反而欣然签字表示同意。听说后来他的爱人抱着孩子来接他回家的时候,一家三口都高兴得跳起来,好像是得到“特赦”。一年以后在反右派斗争中,对第六类右派分子的处分也往往比对他要重得多,虽说是敌我矛盾当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

  不过,冯大海的最后命运是十分悲惨的。他调离中国作协以后,在张家口地区的河北梆子剧团担任文化教员,有时候也让他编导一些小戏。他出差到北京,还常常来我家里聊天、吃饭,和探望老同事、老上级一样,好像在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存在过“法官”和“犯人”的关系,对1956年的往事半句也不提起。但到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又受到猛烈的冲击,说他本来是胡风“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分子,只不过由于我这个“漏网右派”的包庇和开脱,才得以逍遥法外,没有受到应得的惩罚。他在饱经折磨以后,终于用上吊来结束自己的生命。那时他的妻子早已跟他离婚了。

  50年代以后,凡是在某一次政治运动中出过问题的人,在下一次政治运动中很难幸免,而且第二次打击往往比第一次打击还要猛烈得多、厉害得多。冯大海在第一次打击时只受了一点轻伤(这本来也是无辜的),他死在第二次。孟超的《李慧娘》、吴晗的《海瑞罢官》、田汉的《谢瑶环》、陈翔鹤的《陶渊明写〈挽歌〉》、《广陵散》、邵荃麟的“中间人物论”“现实主义深化论”……所受到的第一次打击,也不可谓不重了,但,他们全都死在第二次。作为政治风暴的规律,总是一次比一次更厉害些的。而且越往下刮,风力就越猛。上边刮起七八级的风,到省里就达到十级以上,到了地、县,就变成十二级的强台风了,卷进去的人也越来越多;人物的身分越小,受害的程度就越大。所以胡风虽然挨了整,判处了10年有期徒刑,坐牢的时间远超过10年,但毕竟还没有死去,一直活到今天,当上了全国文联委员,而冯大海最后却非送命不可。

  与斗争“胡风反革命集团”同时进行的是在中国作家协会内部进行的批判“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的政治运动,当时这一运动并没有公开报道过,知道的人也不多。批判会的方式很特别,范围不大,参加的人只限于作协以内行政十三级以上的中、高级党员干部,有时也吸收一些作协以外的文艺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一般只有二三十人,最高潮的时候也不过50人左右,因此几乎每个人都得挨个发言,进行揭发批判,至少也得表个态。一言不发的人也是有的,一个是陈翔鹤同志,还有一个就是我。当时我刚进文艺界工作不久,对丁、陈和主持运动的人之间的争执,实在闹不清谁是谁非,对那些没完没了的“检举”和“揭发”材料,也判断不出是真是假。我一边开会,一边却神游物外,只有一个说不出来的强烈的愿望:让这一切都赶快结束了吧,我打从心底厌倦极了。烦死了。这样的批判会在宝珠子胡同全国妇联礼堂一共开了十三次之多,每周开一两次,会议的时间又拖得特别长,一般从下午三时开始,一直开到晚上八时才结束。那时候,机关的食堂早已休息了,饭店也已经打佯了,幸亏在南小街一带,还有些卖夜宵的小食摊,只供应馄饨和烧饼两种食品,勉强可以塞饱肚子。参加会议的那些人,少数还是积极的,例如有一位同志,他事先准备好发言稿,激昂慷慨,一口气讲了一个多钟头,像煞有介事。当然,他所揭发出来的大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情。所谓丁玲的“一本书主义”,我始终都弄不清楚这究竟是什么性质的错误,提倡每一个作家都写出一本有影响的好书,这不是一件大好事吗?另外大多数人看来都是敷衍塞责的,例如另一位同志,开会时总是在笔记本上画小人,给在场的每个人都画上一张素描速写,他画画的技法本来就不大高明,加以心不在焉,画出来的素描总是“神似”而形不像,他自己也不满意,一画完就撕下来,揉作一团塞进烟灰缸里烧掉了。

  记得有一次会议休息时间,我在院子里问陈翔鹤同志:“你为什么不发言呢?”他朝我苦笑了一下:“哦,我不了解情况嘛。那么,你为什么也不发言呢?”我学着他的腔调说:“我嘛,同样是不了解情况。”我们心照不宣,但彼此都知道对方对这样的政治运动、这样的批判会有些什么样的看法了。

  陈翔鹤同志是个具有古典色彩的人。他是个老共产党员,却对当时那种政治运动、政治斗争感到十分厌倦。在某一次谈心中,他凄然有感地对我说:“你不是很喜欢嵇康么?嵇康说得好:‘欲寡其过,谤议沸腾,性不伤物,频致怨憎’,这不正是许多人的悲剧么?你本来并不想卷入政治游涡,不想介入人与人之间的那些无原则纠纷里面,也不想干预什么国家大事,只想一辈子与人无患,与世无争,找一门学问或者文艺下一点功夫,但这是不可能的,结果还是‘谤议沸腾’、‘频致怨憎’!”

  我不知道,陈翔鹤同志所说的许多人的悲剧,是否也包括他自己在内。但我心里明白,他对我说这么一番话是有所为而发的,也许在他的心目中,我就是这么一个“欲寡其过,谤议沸腾,性不伤物,频致怨憎”的悲剧人物吧。不幸得很,陈翔鹤同志这一席话竟成为谶语,无论是对他自己,还是对我。当然,这是到若干年以后才应验了的。他仅仅因为写了一篇历史小说《陶渊明写〈挽歌〉》,被诬陷为影射庐山会议, 替彭德怀翻案,在1969年4月下旬被殴打致死。他所遭受到的灾难就远远不止是“谤议沸腾”和“频致怨憎”了,和嵇康一样,他也是因文章而招致了杀身之祸的,虽然他是一个“性不伤物”的谦谦君子。我自问也是一个“性不伤物”的“人道主义者”,但是这些年来所遭受到的“谤议”和“怨憎”也往往超出我的意料之外。在批判“丁陈反党集团”的十三次会议中,我没有说过一句话。后来在某一次党组扩大会议中,我随口说,有许多同志修改了或者推翻了原来的发言,是由于“利害之心重于是非之心”。这句话就被认为“助长了丁陈集团的反党气焰”,列为我的严重右倾错误之一, 这简直是匪夷所思的“诛心之论” 了。当然,到了1979年,又给我改正了,认为我这样说并没有错。

  会议尽管开得没精打采,参加会议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速记员和打字员)可忙得不可开交,每次会议过后,都得整理出厚厚的一本发言记录,记得很认真,很详细,连每一句插话都记了进去,当时还没有录音机可以使用,要记得那样详细是很不容易的。十三次会议,一共产生了十三本厚厚的发言记录,大概总有洋洋数十万言吧,全部打字油印出来。参加会议的人,每个人都发了一本,上面印着,“内部材料,严格保密,会后收回。”我总是怀疑这一堆“废话录”怎会有这么大的机密性。我不知道会后还有没有人会耐心地从头到尾看它们一遍,至于我自己,我一收到就把它们锁进抽屉里,从来也没有翻阅过,直到上缴时为止。

  1956年秋季,中央宣传部部务会议作出决定,要复查、甄别“丁陈反党集团”一案,澄清一切诬蔑不实之词,指定由中宣部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李之琏主持其事,还成立了一个复查办公室,由黑龙江省前副省长杨雨民同志担任主任,下面配备了十多二十个专职工作人员。他们找每一个发过言的同志反复核对,请发言者把打印出来的发言记录重新修改。我在批判会中一直没有发过言,这一切自然都与我无关。当时我跟韦君宜同在一个办公室工作,看到杨雨民来动员韦君宜修改发言记录,要她破除顾虑,实事求是,把一切有“反党”涵义的词句全部删掉,真是说得唇焦舌敝。当然,有的人改得多一些,有的人改得少一些,有的人全部推翻。其实,看来这一切都是毫无现实意义的。所谓“丁陈反党集团”一案,就算那些揭发、检举材料全部属实,假如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的话,也构成不了多大的罪名;全部推翻了,丁、陈和其他十多二十个受牵连的人最后也还是免不了全都被划为“右派分子”,开除党籍。就连主办此案的李之废、张海、崔毅、黎辛等人,也都或者被划为“右派分子”,或者受到党纪处分(张海留党察看两年,降五级,下放到中山大学图书馆当管理员,其余的人或者被划为“右派分子、或者开除党籍)。据我所知,其实李、张、崔、黎等人跟丁、陈素无密切关系,也从不来往,“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馀欢”,有些人甚至根本未见过丁、陈的面,只不过由于职务关系,奉命行事而已。作为自始至终参与过文艺界这么一场“大辩论”的人,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恐怕只能说,一切都服从于政治斗争的需要。

  看来从1955年初夏开始的反胡风、批丁陈、肃反、审干等一系列政治运动,只不过是序幕,是前哨战,真正的“大战”还在后头呢,那就是1957年的“大鸣大放”和“反右派斗争”。

  我记得十分清楚, 1957年5月18日的晚上,我在邵荃麟家里聊天,顺便向他请示一下有关《文艺学习》的编辑方针,因为韦君宜当时下乡去了,《文艺学习》的编务是由我主持的。我跟邵荃麟很熟,几乎无话不谈,虽然在职务上他是我的顶头上司,但我对他完全没有下级对上级那种拘谨,他对我也完全没有上级那种严肃。那天晚上,他兴高采烈、眉飞色舞地对我畅谈他在浙江视察时的种种见闻(他当时是人大代表)。他在杭州召开过几次文艺界人士座谈会,鼓励大家大鸣大放,帮助党整风,收效甚大,人心大快。(到了十年动乱期间,他这些行动都被说成是“煽风点火”了。)对于《文艺学习》的编辑方针,他强调要“放”,大胆地“放”。他认为,《文艺学习》组织对《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的讨论,好得很,甚至引起了毛主席本人的注意。毛主席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谈到了这篇作品,还替这篇作品辩护了几句,说北京甚至中央都有官僚主义,王蒙反对官僚主义并没有错。当然,小说是有些小资产阶级情调的,但没有政治性的错误。毛主席直接出面替一篇文艺作品说话,这是从来也没有过的事。我们正在谈得起劲的时候,桌上的电话铃声响了,邵荃麟连忙走过去接电话。不到两分钟,他登时脸色苍白,手腕发抖,神情显得慌乱而阴沉,只是连声答应:“嗯!嗯!”最后只说了一句:“明白了。好!我马上就来。 ”我看了一下手表,已经是9点20分了,肯定是发生了出人意料之外的重大事件,要召开紧急会议。他放下了电话,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周扬来的电话,唔,转了!”至于究竟怎样转法,他没有说,我自然也不便问。沉默了好一会儿,他又叮嘱我一句:“咱们今天晚上的谈话,你回去千万不要对别人说!暂时也不要采取任何措施,例如抽掉某些稿子,这样会引起怀疑的。”我知道他马上要出去,就连忙告辞了。第二天早上回到编辑部一问,才知道这一期的《文艺学习》早已经签字付印了, 正在装订中, 错已铸成,无法挽回。要是我早两三天就知道了“转”的消息,像《刺在哪里》那样的文章是绝对不会发表出来的。不过,我总算还来得及从《大公报》(当时还在北京出版)和《光明日服》抽出了几篇措词尖锐的杂文,稍稍减轻了我的一点“罪行”。编辑们看到我抽文章,心知有异,纷纷打听是怎么一回事,我装作若无其事、轻描淡写地答道:“没什么!有些话我还要斟酌一下,改好了马上给你们送回去就是。”

  唉!倘若我早十天半月就知道了这个“转”的消息,该有多好呵!我可以挽救许多人。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在十天半月之前,也许谁也不会知道,风云突变,马上就要发动一场雷霆万钧的反右派斗争。

  那一年我将近40岁,这在心灵上和理智上已经是成熟的年纪。我知道发生了新的情况,暴风雨快要来了。但关于这场灾难发生的原因及其后果,我是一无所知的。当然,有些人比我还要胡涂,比如杜麦青,他还是主张要继续“放”。这也难怪他,他并没有得到“转”的信息。

  事后聪明,人皆有之。最可贵的却是事前的聪明。但,政治上的先见之明,往往不完全是得力于敏锐的观察力和周密的分析力,而是得力于准确的、及时的情报。比方那一个“转” 字,那怕我是个“小诸葛”,在5月18日晚上之前,也是无法想得出来的,只不过由于偶然听到的一个电话,才“顿悟”起来。当然,对这种转变的出现我早就有过一些预感,不过,没有“提示”,我就不可能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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