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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事档案制度




江 文

          ——请教严仁赓校长助理并致国务院

  人事档案制度的建立,基于两方面的作用:

  一、系统全面地了解干部的历史情况、工作经历,优缺点及受过奖惩等,作为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

  二、审查干部的政治情况,防止反革命分子混入内部。

  前者是内部问题,属于民主范畴;后者是敌我问题,属于专政范畴。前者对干部本人可以公开,后者必须严格保密。过去我们大量吸收干部,对他们的情况还摸不清楚,敌人也乘机混入是现在国内敌我矛盾基本结束,经过肃反、审干,干部政治历史情况基本弄清,人事档案制度第二方面的作用也基本结束了,因此档案材料对干部本人就可以而且应该公开。

  至于发现个别干部有反革命嫌疑的,应该由公安部门建立档案进行侦察,这样做的好处:①可以迅速证实材料的真伪,及时破案;②怀疑未证实以前,不会影响干部的工作和政治生活。如果把这些材料放在人事档案里边,由于人事部门没有侦察破案的力量,对于坏人,不能及时查出,对于好人,则使他长期蒙受莫须有的嫌疑,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已经产生下列主要消极后果:

  一、造成人事干部及某些党员的特权思想,最近《人民日报》已经揭发了许多事实。我校也有这种情况,有诗为证:“……情郎名叫档案袋,姑娘倾心好几载,姑娘啊,只怪你思想与他(档案袋——本文作者)有界线,怎怪他不与你结姻缘”(见16斋东墙底下,李丰楷,赵振忠,李林活,蒋镇,王磊,张钟所作广场漫步)诗意虽然隐晦,正好道出了某些人的心理,以为“思想有界线”的普通人是没有权利看自己档案袋的,而只有那些“思想没有界线”的人,才有权利看别人的档案袋。

  二、 不与本人校对, 造成某些诬告及误会的漏洞,如中文系新闻54级有一位“积极分子”(本着和风细雨的精神恕不指名)秘密检举了一个同学,说他曾向自己打听江苏省公安厅派往敌区工作人员的名单。幸有一个偶然的机会,让被检举者发觉,才查明是诬告的。试想,如果不被发觉,将对他造成怎么样可怕的影响。

  三、由于某些领导者对干部的片面的评语,及一些莫须有的材料影响了对干部的正确了解和使用。

  四、形成干部对领导的隔膜和怀疑。“到底他们对我的看法如何?”“是否在我的档案袋中放进什么材料?”这次运动中不是还有人担心自己写的大字报会被装进档案吗?

  校长助理严仁赓同志关于这个问题答复说:“此系国务院规定必须保密,以后的鉴定材料,会经本人同意”连研究研究,向上级反映的余地也没有。难道国务院规定就不可以重新考虑吗?今后固然要防止错误,可是,过去材料中的错误,就让它过去吗?我们要求以理服人,不要以“令”服人,在新的时期下沿用旧时期的人事档案制度,正是产生三害的根源之一,改变这种过时了的制度,正是整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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