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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为历史辩护(摘要)




S·C

  任何历史时期的任何执政党(包括共产党),都采取必要的手段来对付他的反对派——这是由历史本身所证明了的。

  如果证据确凿,胡风是反革命,那无话可说;如果证据不够,法律学上不能构成胡风的罪过,那同样无话可说。我的理由如下:

  一、胡风的组织发展到几百人,在社会动乱时期霸占文坛,控制了部分出版事业(如臧克家的诗集,要牛汉批准出版),即使它是文艺流派,但已在事实上成为革命的绊脚石,野心昭然若揭。因此,执政党可以用暴力的办法拔除它,不受法律条文的约束(甚至宪法)。历史上这种事例屡见不鲜,然而崇拜法律的人,看不到这个社会规律,看不到党派及阶级斗争的超法律性。

  二、作为统治阶级有它共同的和不同的性格,他的共同性格之一,就是在取得政权之初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来消灭并镇压反对派,以期保自己的天下。正因为迅速而且残酷,所冤死鬼必不可免,如果懂得这一个规律,他们在九泉之下应该欣然瞑目,共产党比任何一个朝代的统治者都要伟大,因此这个朝代的冤死鬼人数最少, 而又是因为了大多数人而死的,让人们看看迭更司(Charles Dickens)的双城记和雨果(Victor Marie Hugo) 的九三年,再看看中国史书和西洋史就会摸到革命前程的特性,浑然醒悟,而不至怒发冲冠到帽子都要飞了。

  三、政治生活是残酷无情的,它往往用蓝色的手段来达到红色的目的,他排斥人道主义和人权……等使人糊涂到耸人听闻的说法,请问诸位,听到哪位党员说过人道和人权这种话吗? 没有, 因为执政党是不相信C.托尔斯泰主义中“爱” 和“善”的意志,而只相信马列主义的。

  四、近年文艺界的改革,似乎是采取了某些胡风的主张(如表演制片小组,刊物独立……都却与胡风意见暗合),但是这是文艺界的自发要求,还是胡风的功劳,或者是故意说成是党的政策,却不甚了解,请提出你的论点。

  限于篇幅,不能畅所欲言,请同志开辟论坛,进行辩论(我已看过胡风的材料和某些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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