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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科学小品写道:“据说,明朝万历年间,中国福建省因受飓风灾害,致成饥荒。该省巡抚金学曾派遣专人到菲律宾,搜求能救济饥荒的食用作物。看到当地白薯产量高,容易栽培,……该地的殖民政府严禁秧苗出口,乃用巧计,……运回中国。这是万历二十二年,纪元一五九四年的事情。”作者把这件事情,说成是那个巡抚金学曾派遣专人去做的,又说时间是在万历二十二年。这些显然都与历史事实不符。 北京人说的“白薯”,在植物学上正式的名称是甘薯。它传入我国的历史,过去没有确切的记载,以致传闻与事实多有出入。但是,近来从福建发现了《金薯传习录》一书,真相为之大白。原来最初把甘薯种传到我国的是福建的一个华侨,名叫陈振龙,时间是在明代万历二十一年农历五月下旬。 从这一部传习录的记载中可以看到,陈振龙是福建长乐县人,常到吕宋经商。他发现吕宋出产的甘薯产量最高,而统治吕宋的西班牙当局却严禁甘薯外传。于是他就耐心地向当地农民学习种植的方法,并且设法克服许多困难,在海上航行七昼夜,终于把甘薯种带回福州。他的儿子陈经纶向巡抚金学曾递禀,请求帮助推广,金学曾却要他父子自行种植,没有加以推广。陈氏父子就在福州近郊的纱帽池旁边空地上种植甘薯,收获甚大。第二年适值福建大旱歉收,金学曾才下令推广种植甘薯,以便渡荒。事后金学曾却大吹大擂,要地方官绅出面为他立功德碑,并将甘薯取名为“金薯”,反而把陈振龙父子丢在一边,根本不提。 后来山东、河南、河北等地普遍种植甘薯,仍然是陈氏子孙努力推广的结果。陈振龙的裔孙陈世元曾联络几个同伴,到达山东的古镇,试种甘薯,成效卓著。后来他又在胶州潍县等地传播种植甘薯的经验,并且派他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到河南的朱仙镇等地推广试种,最后到了北京郊外试种,效果都很好。南北各地的农民们逐渐对甘薯的好处有了认识,甘薯的种植才逐渐普遍了。 现在福建省立图书馆收藏着《金薯传习录》的一部完好的本子。这部书刊印于清代乾隆三十三年,即公元一七六八年,由福州南台小桥“升尺堂书坊”刊行,分为上下两卷。此后又过了十八个年头,到了乾隆五十一年,即公元一七八六年,清朝政府才明令推广种植甘薯。可惜这部书又长期被农学家所忽视,没有继续发挥它的积极作用。 现在我们对于各种农业技术书籍都很重视,对这部书也应该重新予以出版,供给我国各地农业技术工作者们作为参考,以便进一步总结甘薯在我国各地的生产和用途等各方面丰富的经验。 在我们北京郊区,甘薯的产量虽然也很大,但是,人们对于它的食用方法还知道得不多。一般城乡居民只会蒸、煮、烤等吃法,很少象擦萝卜丝一样把甘薯擦成细丝,然后晒干贮藏起来,随时用它做饭吃;同时也很少象做柿子饼一样把甘薯晒成饼子,可以保存很久,吃起来又特别香甜可口。 虽然人们也知道甘薯在工业上用途很广,全身没有废物,但是,却很少人知道它在药物学上还有许多用处。据《金薯传习录》所载,它有六种药用价值:一可以治痢疾和下血症,二可以治酒积热泻,三可以治湿热和黄疸病,四可以治遗精和白浊淋毒,五可以治血虚和月经失调,六可以治小儿疳积。 这里有几种用处是其他薯类所没有的。 我国古代本来也有一些薯类作物,但是都没有甘薯这样高产和这样多的用途。《山海经》的《北山经》就有如下的记载:“景山北望少泽,其上多草薯藇。”晋代郭璞注云:“根似羊蹄可食,今江南单呼为薯。”《本草纲目》上也写着:“薯藇,薯蓣也,一名山芋。” 这些都证明,薯类在我国本来有好多种。我们的祖先对于薯类作物并非全无所知。不过,甘薯从南洋群岛传来以后,我国人民又掌握了一种薯类的优良品种;而甘薯也变成越来越能够适应于我国土壤和气候的好作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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