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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散文的几个关键词

作者:陈剑晖

任何一门成熟的学科,都需要靠一些关键词支撑。散文作为一门与小说、诗歌和戏剧并举的源远流长的学科,自然也有自己的关键词。但令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对一些散文关键词的认识一直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或者范畴的界限模糊不清,或者评价的标准尺度混乱,或者囿于传统的观念而不敢越雷池半步。这些,显然不利于当代散文在新世纪的发展。
   因此,在新的世纪,在人们殷切希望当代的散文理论批评有所变革、有所建构和跨越的时候,我认为我们首先要做的,是静下心来清理地基,规范文类,重新考量散文的一些关键词,而后才是寻求变奏,建构新的散文批评话语。正是循着这样的思路,下面拟对散文的“范畴”即定义,散文的“真实与虚构”,散文的“真情实感”,以及“大散文”、“文体”等散文关键词进行一番梳理厘定。这便是我的所谓“清理地基,规范文类”。
   说到清理地基,规范文类,首当其冲无法回避的自然是散文的“范畴”问题。这个问题自“五四”以来便一直讨论着,但迄今为止似乎还没有哪一家的定义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同。为什么散文的范畴如此难以界定?因为散文在我国可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散文几经曲折又几经整合,因而在古代有所谓“文”、“笔”之分和“二分法”的说法;在现代又有“古文”和“现代文”,有与小说、诗歌和戏剧并称的“四分法”,还有“广义散文”和“狭义散文”的区别。其次是文学题材方面的原因。由于散文是一种“自由自在”、“法无定法”,甚或“大可以随便”的文学体裁。这样尽管它被认为是一种与小说、诗歌和戏剧并列的一级文类,但事实上人们却无法根据一些固定的概念和法则来给它定位,有的研究者甚至因此便将其贬至文学创作的边缘。第三,散文范畴的难以界定还因为每个作家和研究者心中都有一套关于散文的观念,而他们为了维护这种观念的所谓纯洁性和神圣性而不愿意与别人通约,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散文的“范畴”,即散文是什么问题上诸侯割据的尴尬局面。明显的例子是关于“大散文”之争。当贾平凹针对国内散文的浮靡甜腻之风,提出“大散文”的口号,倡扬一种大境界、大气魄散文的时候,立刻遭到散文史家刘锡庆的严厉批评。刘锡庆力主要规范、辨析和净化散文。在他看来,中国古代就是“大散文”。贾平凹提出大散文乃是“复古”,是主张回到散文乃是一切文章的古典之路,“是没有前途的”。他甚至说:“散文之病久矣!病就病在放松了‘文学’的标尺,以一切‘文章’自居致使其范畴过‘宽’过‘大’!而这种范畴上的宽大无比,足以导致散文的自我取消,自我灭亡!总之,一句话,散文的‘范畴’为什么总是说不清,都是让大散文闹的,”所以应通过“净化”来纯洁散文。那么,“净化”后的散文范畴是什么样的呢?刘锡庆认为“净化”后的散文,应是“原抒情散文,加上自传、游记、散文诗等,作为‘艺术散文’予以独立。总之,散文欲提升、文体宜净化”,再让这种“大散文纠缠下去”,散文必死无疑。很显然,刘锡庆在这里采用的是形式主义的唯美批评,这种批评一方面显示了他的个性以及他对散文的热爱;但另一方面正如范培松所说:“有简单化和绝对化的缺陷。”笔者十分赞同刘锡庆的一些见解。比如他对于“文学性散文”的确认。比如他认为优秀的散文应具备精神的独创性、情感的震撼性和表现的优美性。还有他认为现代散文在理论建设上的一个失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范畴”界说上无所作为,以及对散文的整体“定位”不清,上述这些看法我都十分认同十分欣赏。但我无论如何不能认同他的“净化”观点,更无法接受他开出的“艺术散文”的药方。我“无法接受”的理由是:第一,如果按照刘锡庆的“文体净化”尺度。那么中国古代和外国的许多优秀散文都有被逐出“散文家族”范畴的危险,因为它们皆属于“文类”而不属于“艺术散文”。至于90年代大行其道的思想随笔,更因为其“离经叛道”,兼之有“大散文”的嫌疑,在刘先生眼里简直就是一些误入“歧途”、“四不像”、“乱上加乱”的东西。然而稍有正常判断力的人都知道,90年代的散文繁荣恰恰是思想随笔凸现,艺术散文(或曰抒情散文)淡出的结果。倘若无视这一事实,则无异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看来,理论上的固执和自闭有时很容易带来偏激和武断,这显然是不足取的。第二,刘锡庆斥责“大散文”的倡导者“复古”、“走老路”,其实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我看来,“净化论”在理论建设上其实没有多少独创的东西。所谓“净化”,无非是“净化”到60年代那种抒情散文的老路上去。然而,“净化后的散文真的能拯救中国的散文吗?……恰恰相反,我认为,散文文体净化得越彻底,散文之路就越窄,就越接近死亡”。这样的质疑虽然激烈了一点,却触及到了问题的本质。事实上,“文体的净化”并不是散文发展的灵丹妙药,而是散文理论建设上的一种倒退。关于这一问题,在较早的一篇文章中,我就表示了不同的意见:“如果只有一种抒情艺术‘美文’,则散文的天地将变得十分单一狭窄,甚至有可能回到60年代前后‘抒情散文’的老路上去。”的确,正如散文研究者王聚敏所说,中国散文正面临着一个需要全面性整体性的调整才有可能突破,而不仅仅在形式,在技巧修辞层面上做一些小敲小打的调整,从这一角度看,“文体净化论”显然无补于中国散文理论的整体跨越。
   相对于“文体净化论”的脱离散文的现实语境和缺乏指导实践的可行性,“大散文”的提出应说是顺应了时代潮流和人们渴望改革散文的美学要求,所以我们说余秋雨、周涛、史铁生、韩少功、张承志、张炜式的“大散文”是“90年代的特产”,是名副其实的“时代文体”。但正如我在《论90年代中国散文现象》和《论20世纪中国散文的文体变革》等文中曾经一再强调过的那样,“大散文”并不是刘锡庆先生所理解的“文类”的概念,也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广义散文”,更不是作家队伍的扩大。“大散文”固然篇幅较长,题材包容量较大,但形式层面上的因素和技术上的操作仅仅是它的外衣。在本质上,在内在精神上,“大散文”主要是指一种观念形态,一种思维方式,一种由博大的人文情怀和人格智慧孕育出来大气魄、大格局和大境界。正由于具备了这样的“内质”,所以“大散文”拒绝内容上的琐碎平庸,它在思想指向上呈现出文化反思性、现实批判性和思考的深刻性的特征;在艺术形式上追求自由优美而不唯美,扬雄沉厚实之声而抑甜腻靡弱之风。总之,“大散文”是当代散文创作的一个目标,是呼唤散文大家的一种现代性的诉求。当然,由于我国文化传统中有一种“恋大”、“求大”的心理惯性,所以当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出版后大获成功,特别是贾平凹在散文界树起了“大散文”旗帜后,许多人群起效尤,争先恐后写起了大事、大情和大理,更有的人在散文中堆砌历史资料而又故作沉思状,有的所谓文化散文感情粗糙、意蕴浅白,更有的体制臃肿,大词满纸……所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大散文”的名声。即使如此,我认为也不应将“大散文”贬为我国当代散文创作的一股逆流,或者将其与我国五六十年代的散文相持并论,更不应将“大散文”说成是当年剧场广告中“卓派滑稽”式的滑稽。B11毕竟,因了“大散文”的倡扬和创作实践,90年代的散文才这样红火,散文才这样扬眉吐气成为超越小说诗歌和戏剧的“时代文体”;同样,因了“大散文”,才有史铁生、余秋雨、韩少功、张炜、张承志、王充闾,周涛、于坚、张锐锋等一批优秀散文家出现,我们真的难以想像,如果没有“大散文”(其主体是“文化散文”和“学者散文”),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散文将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所以,我认为,“大散文”对于推动中国的散文创作和理论建设,具有不可抹煞的积极意义。现在我们需要做的是,如何尽快地在理论上对“大散文”进行规范和定位。
   在对“文体净化论”和“大散文”进行了一番辨析之后,该来谈谈我心目中的散文的范畴。如前所述,自“五四”以来,对散文的定义有各种各样,然而这些定义总的来说并不能使人满意。它们之所以不被人们广泛认同,主要在于未能真正确定被研究的对象是什么,它有何种内在的规定性,此种内在规定性的纵深依据何在。事实上,我们看到的许多关于散文的定义,既没有统一的标准,又没有严密的逻辑,有的定义过于宽泛无边,有的失之于简单,有的下定义显得过于随意草率,更多的是概念模糊,前后自相矛盾。即使是像林非、喻大翔这样较注重学理性、逻辑思维较严密的学者,其对散文的定义也仍存在不少可供商讨之处。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出我国的学者的确缺乏西方学者那种追问“所是”(亚里士多德语)的治学传统;另方面也说明对散文范畴的界定的确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但是困难并不意味着放弃努力。根据我的粗浅认识,我认为散文的范畴可以这样定义:
   散文是一种融记叙、抒情、议论为一体,集多种文学形式于一炉的文学样式。它以广阔的取材、多样的形式,自由自在的优美散体文句,以及富于形象性、情感性、想像性和趣味性的表达,诗性地表现了人的个体生存状态和人类的文明。它是人类精神和心灵的一种实现方式。
  对散文的这个新的定义,还可以作如下的补充说明:
   (1)传统的散文定义更多的是从题材类别和形式层面及技术处理来界定散文的范畴,即便涉及到思想内容,也多是从“载道”或“言志”方面来考虑,而我对散文范畴的界定,首先着眼的是散文作为文体的代表和人类存在方式的艺术范本的内在规定性;它是人类精神的独特性的表现形式,心灵的自由自在的艺术表达;它是活的生命的最具个性的本真和本色的显示;是作家人格智慧的最真诚的流露。总之,散文的本体是人的本体,散文的精神是自由和开放的精神,而这种精神深刻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智慧和文化水准。
   (2)所有的散文必须具备“文学性”特别是“诗性”。不管是记述、抒情、议论还是其他类别的散文,如果具备了文学性,特别是诗性,我们便可将其视为散文,反之便应将其赶出散文的大门。在这一点上我与刘锡庆先生的观点是一致的。我认为我们应高扬散文的“文学性”的大旗,所以在定义中我特别强调散文的形象性、情感性、想像性和趣味性,因为这是散文能否成为“美文”,能否具备优美性的根本保证,也是拒绝各种“散文垃圾”的有效办法。
   (3)散文的范畴界定应允许有一定的弹性,不必定位得太死太板。因为尽管我们可以在理论上将散文分为广义和狭义,但落到实处去往往难以区分。举例说,一篇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表达又生动活泼,富于情趣的思想随笔,与一篇内容绝对健康正确而艺术上却落套陈旧平庸乏味的抒情散文相比较,到底哪一篇更属于“文学的”散文呢?所以,韦勒克早就这样告诫我们:“我们还必须认识到艺术与非艺术、文学与非文学的语言用法之间的区别是流动性的,没有绝对的界限。”B12(4)假如上述的界定能成立,那么散文的范畴应包括记叙性散文、抒情性散文、思想性随笔以及具备文学性的序跋、日记和书信。回忆录、传记文学、政论之类因不符合散文的特性应排除,“游记”因有浓郁的抒情因素可归进“抒情性散文”一类;“小品”因“五四”之后用法极乱,有时指絮语随笔,有时指杂文,有时甚至泛指所有短篇散文,故此概念不宜用。至于报告文学、通讯特写、杂文、散文诗之类,则早已被排除出散文家族,没有必要再拉进来。倒是一些“破体”散文,如小说化散文、散文化小说、诗和散文杂交的散文,以及寓言化的散文应引起我们的关注,尽管目前还难以对其进行归类。
   我的关于散文的定义自然谈不上尽善尽美,也不期望获得广泛的认同。但是自信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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