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4期

舞之情

作者:王英杰




  舞蹈是形体艺术,也是最长于表现感情的艺术,优秀的舞蹈设计和表演,使舞者的每一根筋肉都充满了感情,把形体再现感情的能力,发挥到极致。
  由于舞蹈在抒情方面的特长,所以在舞蹈作品中存在着大量的“情绪舞”。在这类作品中,看不到具体的事件或情节,只是表现出某种情绪。《红绸舞》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男女演员手持似火的红绸奔腾起舞,渲染出一派热烈欢庆的场面;但是为了什么而欢庆,作品本身并没有交代。它只是用热烈的舞蹈场面所表现出的欢快、昂扬、激越的情绪来鼓舞观众。我国许多民间舞蹈和安徽的《花鼓灯》,东北的《花鼓舞》,陕北和山东的《秧歌》等等,本来也都是表演某种情绪而不交代具体事件或情节的。
  有些“情绪舞”也包含着一定的事件或情节,但它并不着眼于叙述它们,而是在事件或情节的基础上展开抒情。例如芭蕾舞独舞《天鹅之死》,借纯洁、高雅的天鹅濒临死亡的一个瞬间,表现人民对生命与希望的渴求。这种带有一定情节的抒情舞蹈也是常见的,例如以安徽《花鼓灯》为素材创作的《游春》,表现抗日游击队的《大刀进行曲》,表现梁红玉击鼓抗金的《金山战鼓》等是如此。把抒情确定为舞蹈特点之一,不是说舞蹈根本不表现情节,更不是说舞蹈完全没有表现情节的能力。有一种说法,为了强调舞蹈是种抒情的艺术,就断定“叙事不是它的任务”这就绝对化了。其实,舞蹈也具有一定的叙事能力。特别是用舞蹈手段可以创作出具有复杂完整的情节的舞剧,在这里,舞蹈显然也担负着叙事的任务,它必须把必要的事件和情节交代清楚;而这些事件和情节是刻画人物和表达主题思想不可缺少的因素。如果不把必要的事件和情节进行认真的表现,抹杀这些东西,就失去了舞剧。即使在抒情中,也不能完全取消叙事的任务。例如《飞夺泸定桥》、《再见吧,妈妈》、《闪闪的红星》、《红梅赞》、《大梦敦煌》等许多抒情舞蹈,多半是带有一定的事件或情节的。只不过不是像叙事性作品那样,对事件和情节作具体细致的描述、更不过多地刻画细节,而是在一定事件或情节的基础上展开抒情,着重表现人物的感情和精神气质。换句话说,叙事不过是手段,而抒情是舞蹈的生命所在。
  舞蹈抒情性最根本的缘由,在于他们创作的基础都扎扎实实地来自于对生活内涵和形式的独特汲取,同时又善于沿着生活的轨迹,将其形象的精神刻画到极致,将其心灵的情感抒发到极度。所以,不但其作品的独特性和生活的丰富性油然而生,通用的、常见的舞蹈模式化的弊端与痕迹荡然无存,而且在极度而又合理的艺术呈现中,形成了作品极大的艺术张力和极强的情感冲击力。
  探究舞蹈作品的抒情性,必然要涉及表现形式的完美性。一切宇宙万物的生命基础都来自于开放之中,舞蹈要释放出其最佳的艺术功能,要确定其自身最佳的社会地位,也必须遵循这样一条生存规律。在这方面最典型、最具说服力的例证,当首推北京市创演的群舞《红扇》,这个舞蹈说它纯粹是属于哪一个舞种,是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都不是。只能说它是一个具有现代意识和现代风格的作品。舞蹈紧扣当代中国青年的神韵、情韵,通过扇子道具的媒介,运用扇子节奏的急与缓和扇子色块面的收与放的变化结合,在刚柔对比,动静有效的舞姿展开中,强烈地抒发当代中国青年蓬勃向上的青春朝气。
  同时我们也不能因情调舞蹈的抒情特征,而否定它表现思想的重要性。所谓舞蹈“不负荷思想和理念”的理论,使舞蹈只追求一种抽象的感情而不去表现正确的、深刻的思想,其实,感情与思想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在艺术中更是如此,俄国评论家普列汉诺夫曾经指出托尔斯泰在这一理论问题上的偏颇时说:“艺术既表现人们的感情,也表现人们的思想,但是并非抽象的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来表现。这就是艺术的主要之点。”这完全正确。无数艺术创作实践证明,艺术中的抒情总是以一定的思想为指导,上述的《红绸舞》可属最纯粹的抒情舞之列了,但它所表现的热烈情绪是以欢庆中国人民的胜利这个巨大的思想作为指导的。福金在谈到他创作的《天鹅之死》时说,他的目的在于表现“对生命的渴求”。
  舞蹈艺术的抒情美是一种生命,是一种时刻向人们靠近,时刻吐露芬芳却永远采撷不到的,时刻面带笑意却永远不能拥入怀中的生命,舞蹈家的责任,就是把这种生命灌注到人心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