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论艺术审美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作者:姜 萍 迟志邦
追求美感其实就是人类以自身的舒适感觉、良性反馈为尺度,在人与外界信号的反馈中,不断进行挑剔、筛选而追逐最佳感觉、最佳反馈效果,满足精神平衡的一种努力,生理上新陈代谢的无休止,也使精神活动不断生出新的需求,审美活动就是平衡这种需求的最主要手段,而且人类越是走向高级文明,就越是走向全面审美。审美水平高低也是人类社会理性化、科学化高低的标志。
当美的信号进入主体系统后,会引发心理活动的重新组合,产生“换态效应”,或曰构成新的注意中心。注意时间越长,表明审美对象的吸引力越强,其内涵与变化越丰富,质量品位越高。主体接受与读解客体的过程,也是美的信号与生理活动沟通、连接、谐振的过程,会产生愉悦、痛快、激动、振奋、慰藉、钦敬、羡慕、畅想、顿悟等快感美感。谐振的范围越大,越是接近生命总系统的深层规律与节律,主体获得的美感程序就越深,其魅力也越持久。这种心理状态的转换更新。相当于将原先脱离中和态的生理活动缓解、唤醒、恢复到中和态,将原本疲塌平淡的状态激活、升华到活跃的新中和态。比如由气恼为平和、由烦躁转为安详、由乏味转为愉悦、由沮丧转为振奋、由麻木转为激昂上进、由迷惘转为豁达开朗……等等。
相反,粗俗、野蛮、疯狂、狰狞、怪异、混乱之类信号进入主体后,会产生厌恶、惊惧、恐怖、颓废等等感觉,虽然对于生理活动的原状态来说这也是一种“换态”,但却是过了“度”和偏于极端的恶态、丑态,会造成生理活动的紊乱与伤害。
人类先天中存在的生物性的新陈代谢、吐故纳新功能,在精神活动中也有很强的对应性,表现为喜新厌旧、厌平求变、弃俗逐奇、反乱求顺等审美欲望。就像我们总是喜欢吃进精美的食物,同时毫不吝惜地排除便溺一样。虽然我们永远要与便溺相伴,却也就远不可能颠倒逻辑将其作为入口的食物。这就注定了人类追求真善美摒弃假恶丑是本质决定,是螺旋式向前的、循环不倒退的单向逻辑。不论在前进的道路上有什么挫折迂回,最终都不会逆转这个大方向。正如《系统辩证论》所指出的:“永存的劣化系统整体是不存在的,优化系统整体常常受到劣化因素的干扰却是常见的。光明与黑暗是长存的,是相互交替的……我们的世界观是光明一定要代替黑暗,而不是相反。”
人类创造艺术美的目的,正是基于上述原
理,运用各种材料与载体,组成有秩序、有节奏、变化丰富、多样统一的符号表征系统,来满足审美需要。将悦耳的声响组织成音乐,将协调的人体动作组成舞蹈,将悦目的线条色彩组成书法绘画等等。
(二)
审美的绝对性标准应该指在人类历史上属于永恒不变的价值标准,它指向人的本质力量的共性与永恒性,指向全社会的文明、进步、繁荣、与人类的长远利益相联系,总是以真与善为前提。
比如道德美中,真诚、博爱、助人为乐、牺牲奉献精神是在生命的动物阶段就具备的“公心”,所以更是人类社会永远尊崇的至高标准。它以公心与私心之比例也是暗合黄金率而昭示出个人与社会的美好、和谐。这种标准不会因任何极端的好恶而改变其价值属性,因此也是所有艺术的永恒创作主题。
比如音乐美中,令人惬意消魂的《春江花月夜》、《二泉映月》、《梁祝》等古今名曲,它们独特的节奏、旋律、调式、织体,仿佛天籁之声,与生命的本质节奏有着天然的联系,高度的契合,能引起主体的生理与精神系统深层次的共鸣谐振,于是其沁入心脾的穿透力、永恒的魅力,便超越了民族、地域和欣赏习惯的障碍,就连不懂音乐的人也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愉悦与感动。
因此艺术中这种大美至美境界也多带有雅俗共赏的特点,即不但具有深邃而健康的思想性,而且在艺术表现手段上既超凡脱俗又容易被受众所接受,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在艺术创作中,它们又属于难度大、不容易企及的高境界,因此也就更具魅力,引人憧憬、追求。历史上凡是持久远行的艺术作品,都是符合绝对性标准的,是高超的表现手段与健康进步的主题的完美统一。
在书法美中,王羲之书雄秀和穆、妍美俊逸所流露的超然自得;颜真卿书磅礴雄厚、真情激荡所洋溢的浩然正气;怀素书奔龙走虺、摧枯拉朽所宣泄的痛快淋漓,虽历经千年沧桑,却始终受到众人喜爱、奉为经典,这也属于一种永恒的美、绝对的美。
对于书法来说,创造了象形文字是其面对大自然的第一次抽象,待到篆隶真草五体具备之后,则开始了面对象形文字的又一次抽象,全面走向了艺术。其中所展示的奥妙当是独特的东方思维、深邃精辟的中国哲学、丰厚的华夏文化长期孕育的结果。书法的一次抽象使其与自然、与生活之间多了一层密码转换,变得哲理味道十足而常常使人们感到玄妙甚至困惑。也正因为如此,书法是让人们永远玩味不尽的一门艺术。书法艺术所取之相必须具备和谐、适度、成比例、有秩序、多样统一、赏心悦目等属性,而不是杂乱、极端、狂怪、生硬、无规律、比例失调、刺目躁眼之相,否则便只是写字而已。
(三)
如果说审美的绝对性标准源于事物本身的稳定性,则其相对性标准源于事物的永无休止的变化性、局限性。即其美感属性因时间环境、社会背景或主(客)体自身素质、情感、好恶、心境等变化而变化,表现为此一时彼一时的价值判定,显得宽泛灵活而复杂。相对性标准还表现为强烈的地域性,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比如南方的闽剧北方人多数听不来;北方的某些地方戏南方人也未必喜欢;南方人柔韧聪敏,滋养了俏婉缠绵的越剧、锡剧、黄梅戏,青睐的是飘逸的帖派书风;北方人耿直豪放,孕育了高亢激越的秦腔、豫剧、二人转,喜欢的是雄强的碑派书风。
历史上许多艺术的新流派新风格的诞生往往是由审美饱和现象引发的反叛。如唐代书坛的尚法,是对魏晋尚韵的反叛;宋人的尚意是对尚法的反叛;而元代赵孟頫的复古,则又回归了二王,在体势笔法上惟恐不肖,则是对尚意书风的矫正;清代康有为大力倡导碑学,又是以雄强书风取代姿媚书风的呼唤。进入20世纪以来,书法风格流派的盛行与更新,几乎与时代的快节奏同步谐振。培植地域书风、追逐精英风格成为时髦,其周期之短暂,几近“各领风骚三五年”。
在美的相对性评价中,暗中总有一只无形“鹰手”主宰着,即“追逐主要矛盾”原理。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当审美信号进入主体之后,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只要对象中有主要的、新奇的、独特的因素出现,它总是首先吸引主体的注意力。在主体下意识地注意这些因素的同时,其他因素都被降到不被注意的次要地位。这非常符合矛盾论的道理,即当事物中有众多矛盾同时存在的话,必有一种是起主导作用的;而在主要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正是主要方面、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的性质。故精明的艺术家恰恰善于运用这一原理,或更新艺术表现手段,标新立异,或在作品中“画龙点睛”,着意制造“亮点”。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以主要矛盾作统领,吸引主体的注意力,因此对一件艺术品的审美价值定位,综合的评价只能是一个结论,最后总有一个综合分数来判定优劣。
现实生活中真善美与假恶丑之间永远存在着矛盾和斗争,因为假、恶、丑的东西也常常以新、奇、异的面目出现。
综上所述我们可作如下概括:
(1)审美标准归附中庸之道、科学规律。中庸原理反映了万物的有序组合和正常存在,中和状态代表了事物本质的最佳运行状态。其特点是变中有衡、衡中有变、变而有度、万变不离其宗。反言之,一种事物(系统)能够按其自身结构组合保持最和谐持久运转的,就可视为保持着中和状态。生命运行在科学规律之中,美学则是为这些规律服务的规律。审美规律是科学规律的特殊组合。
(2)狂狷若相对真理,中庸若绝对真理。审美的绝对、相对性标准是在狂与狷的义域内作出的衡量。它们在真假、善恶、美丑、难易、虚实、狂狷、过与不及等等的阴阳关系的相生相克、相反相成中,在既矛盾又依存的过程中体现着中庸的适度标准,并推动着事物不断进入新阶段,产生新的适度标准。
(3)过狂、过狷的状态均属异端,标示着事物内部关系紊乱无序,严重失衡,或濒临崩溃、解体的极端状态,或将转化为另外事物,已超出了审美范畴。
(4)求中和、适度是人的天性使然,是生命源于自然、追求与自然规律谐振的一种必然反馈。其出发点就是趋利避害、择优汰劣。审美标准的产生、判定都是人为的,必然受人的复杂性、局限性影响,故有了绝对、相对之分。
(5)中庸原理具有永恒性、普适性,万事所可常用,故也将是审美价值评判遵循的永恒原则。
(作者姜萍为鲁东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迟志邦为山东烟台市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