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公共艺术与城市文化

作者:宋 薇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中国城市建设的步伐也随之加大,整个社会的文化价值结构开始出现经济——商业的利益主导,文化消费市场充斥在城市和它的边缘地带。公共艺术的发展也呈现出多个与以往不同的发展态势,一方面,与商业社会的特征相吻合,出现了一批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艺术,以充斥于各公共空间的各种广告为标志;另一方面,伴随着公众文化意识的觉醒和消费观念的更新,以消费为特征的艺术——波普艺术悄然兴起,它强调公众的参与和兴趣,提倡具有平民趣味的文化消费,公共艺术呈现出大众参与的态势。在艺术设计上,由于城市设计思想纳入城市规划当中,伴随着大量“欧陆风格”建筑在中国个大城市的出现,追求艺术风格的个性异彩的公共艺术和个性建筑相呼应,市民广场、沿街立面、草坪美化、滨水景观、商业街公共艺术等的大量出现成为90年代以来的一大城市文化“景观”,体现在公共艺术特色上则是大众化、个性化、娱乐化和商业化的相互杂糅,写实艺术、抽象艺术、波普艺术等艺术风格并存,文化艺术消费成为大众消费的时尚,公共艺术的多元化存在成为构筑城市文化的风景。
  但是,公共艺术的繁荣景致并不意味着我国公共艺术设计理念和艺术创作的完美,公共艺术对城市文化精神追寻的探索和实践所取得的累累硕果并不能掩盖与之伴生的一系列问题。在公共艺术中,对城市文化建设的误读和理解偏差以及一些其他的人为因素导致了公共艺术中发展的一些有悖于艺术公共精神的现象,有些公共艺术甚至成为日益泛滥的视觉污染。其具体表现在:
  之一:公共艺术的同质化现象。以雕塑为例,几年前在华东某城市的街头矗起一组拟人化的铜雕,赢得了公众的好评,而不多久,类似的铜雕被大量复制,出现在一些城市的街道、广场上。一个个似曾相识的“克隆”城市雕塑,成为城市文化中的艺术垃圾。类似的现象还出现在对城市广场设计的雷同上。这种城市公共空间的“同质化”现象,只满足于表面上的轰轰烈烈,却忽略了不同城市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城市现状。城市公共艺术“千人一面”现象使得城市的表情单一,缺乏形象魅力。
  之二:公共艺术的“非艺术”现象。在我国,与公共艺术呈飞速发展态势相伴的是艺术设计和制作上的粗鄙和没有文化支撑不知所云的空虚符号,出现与艺术相违背的非艺术现象。以首都北京为例,由于缺乏总体的公共艺术规划,缺乏严格的公共艺术质量评判体系,在繁华的西单地区曾出现过一组因被民俗学家斥为“败俗”的雕塑,仅仅摆放了一周就被迅速拆除了。就雕塑一项,北京已经被拆除就有34项,另外十几项被评为“差”的城雕也面临着被拆除的命运。
  之三:公共艺术的“形象工程”现象。公共艺术成为政府官员显示政绩的一张名片。超大型的文化广场、超豪华的主题公园以及一些迎合政治需要但不顾及审美需要的“涂脂抹粉”术成为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代表。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是在高、大、全上相互攀比,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也是城市发展的“异化”。以北京为例,由于地处政治文化中心,许多公共艺术的立项压在政治运动式思维上,为了迎奥运和创建文明社区,许多街道大搞公共艺术,一哄而上的结果只能是劳民伤财。
  之四:公共艺术的“快餐文化”现象。公共艺术在我国诞生较晚,但自诞生之日起便有席卷华夏之势,甚至出现公共艺术“大跃进”的局面。以上海为例,到2004年,上海的1034座城市雕塑中,优秀作品只占10%,另外10%是劣质,其他80%则为平庸之作。公共艺术的创作一旦脱离了艺术的精神,成为文化的快餐和应景之作,那就脱离了它真正的使命和神圣的意义。短期的“快餐文化”催生的公共艺术呈现出浮躁、肤浅的文化现象,它使深层的文化思考表面化、简单化,造成艺术品性的矫饰与低质,或形成公共艺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浮夸品质。
  公共艺术是一个城市文化的表情符号,是城市内在的外化,是城市价值取向的风标。公共艺术问题的出现直接导致城市文化构建上的偏差,长此以往必将导致整个社会文化发展的衰弱,正视问题,认真解决才是惟一正确的选择。
  
  三城市公共艺术发展因素分析
  
  在我国,造成城市公共艺术状况良莠不齐的原因和影响公共艺术发展的因素很多,传统与现代艺术观的冲突与融合、艺术的独特个性与公共精神的差异与互补、艺术家的主体性与公众参与性的价值冲突、城市建设与艺术环境的问题、艺术设计与制作的即时性与延时性考虑,政府的职能与公共艺术规划的制定等问题都影响公共艺术的发展。其中最主要的两个因素就是艺术家与公众。
  近现代艺术,是由艺术家来决定艺术的,这种观念所造成的结果就是“没有艺术,只有艺术家”。在个人主义、精英主义的世界里,艺术是晦涩的,它们常常是个人内心生活的传记,或者无意识的显露,艺术具有不可通约、无法有效传达的特性,艺术与公众之间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艺术家无端对自己的拔高,使公众处于一种艺术强权之下,如果不接受这种艺术的强权,公众就会被告知为没有文化。传统艺术理论中,艺术高于生活,以及典型化、理想化的思想,构成艺术脱离生活的理由;在神圣的名义下,艺术与公众的生活和体验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可谓艺术是艺术,生活是生活,似乎逃离现实的牢笼才能体现艺术的价值。
  公共艺术时代的艺术家应该是公众知识分子,要有强烈的公共意识和公共情怀,应是生活的参与者和创造者。科林伍德曾经指出,艺术家“所从事的艺术工作并不是代表他私人的努力,而是代表他所属的那个社会的公共劳动。他对情感所作的任何表现,是从一个不言而喻的标题开始的,它不是‘我’感到,而是‘我们’感到”。②公共艺术的特殊性更要求艺术家不应游离在生活之外与公众故意拉开距离,他们要与公众共同交流和沟通关于社会生活的问题以及他们的感受。他们和生活在城市的人们一起给城市生活以色彩和生机。
  城市在发展,我国的公共艺术事业前景可观,在公共艺术的发展中,我们需要获得一种精神,一种把握了城市历史、文化根脉的精神,这种精神的获得需要艺术家、公众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作者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哲学系副教授,哲学博士)
  
  ①张倚蔓:设计体系的基本框架 《工艺美术参考》,1989,第1期。
  ②[英]科林伍德:《艺术原理》,319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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