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文学与乡村

作者:黄毓璜




  这里所说的乡村写作中的“乡村”,是一个空间概念,或者更明确地说成是一个“地域”概念;这样说的意思只是想在文学表现上把它跟“乡土”、“乡井”、“乡关”区别开来。当然,这里说乡村写作,也自明着“时间”与“方位”的要求,即不是一般地探讨文学与乡村的历史关系,而是对当下乡村写作的现时状况和实践精神有所考量。这就不能不首先涉及到今天的乡村写作的一些前提和要义。比如,在“真实”的层面上,“乡村”作为“城市”对应体的存在状况,相对于“城市文化”,“乡村文化”以何种样态呈现其独特与可能。
  原初意义上的乡村,或者说农耕文化意义上的乡村,由于跟自然的亲近,由于跟土地的亲和,由于自然和大地母亲怀抱的温润,形成独特的乡规、乡俗、乡情,形成本真、素朴、敬畏而谐调的乡村精神。相对于城市的“喧喧车马度”、“长安名利客”,能够自足的乡村少一分欲望多一分宁泊,少一分羁绊多一分自在,跟以自由为本质的文学接通着天性。所以,我们的文学人及其文学(比如古代诗人及其诗歌),历来存在一种“身体往城市去,精神往乡村回”的现象,过去我们更多地从现代文学史上发现这种现象,其实古已有之,所谓“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诗人的诗,及之于农村、农人,大体流露几多称意几多倾心,应该是对于乡风、乡俗、乡情中那份醇厚、那种天趣的认同和向往。西方直至像芝加哥这样的城市兴起之初,文学还在发出“涂脂抹粉的女人在瓦斯灯下勾引田舍少年”一类的慨叹。
  当然,在慨叹的同时, 诗人们就宣言过:“芝加哥的新生力量是不可战胜的”。时过境迁,芝加哥们的力量早已战胜了,即使在我们这样的国度里,那些很不成熟的城市、很不成形的城市精神,也已经饱和了对于乡村的麻木和傲慢。而乡村,正以自身终结的方式迎接那只看不见的手。一方面,极少数的“典型”式的地区以“非乡村化”(城市化?)向着城市同化过去;另一方面,乡村大面积(不只是“西部”)的贫与瘠,正在使它日益丧失本土文化秩序而在物质与精神上沦为城市的附庸。这对我们今天的乡村写作和乡村写作的探讨带来了困难,当然也提供了更多的契机。
  我无力在足够的程度上对乡村的“全部现实”有所认知有所体感。我只是看到过一些统计数字,比如,到2005年10月底,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和刚越温饱线还极不稳定的有6432万人,而建档立卡的“工作对象”有近一亿人。这个统计之外的,众所周知,很多靠了外出打工而不是靠了“乡村建设”来维持生活底线。如果再细细列出关于乡村环境、乡村水土、乡村公益、乡村医疗、乡村教育等等方面的统计数据,我们就不难感受到,在事实上,农业的“缺口”是怎样导致“农村的流失”,农村及其文化是如何“边缘化”乃至濒临消亡。农民成了城市建设的新长工,不少家庭要在孩子的读书上“舍一保一”地痛苦抉择,很多农村女孩不能不含着泪水去城镇充当“涂脂抹粉”的女郎。资源匮乏、信息匮乏、机会匮乏,不只使农村难以摆脱贫困,也使农人无法留驻于农业,因病致穷、因病返穷、因教致贫、因教反贫,不只使农人不堪经济重负,也无以保障健康和生命、无以摆脱文化的荒漠和精神的蒙昧。
  在今天,“农夫荷锄立,相见语依依”、“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情境固然已经远逝,沈从文先生们的抒情已失落了依据,就是当代的好手笔莫言、余华、贾平凹、张炜们笔下的乡村,也不能不在做出了艺术历史性奉献的同时,显见出对于“乡村现实”的隔膜,这里指的自然主要是现实关注和现实批判的诉求。我们没有理由要求文学去解决、文学也没有能力去解决现实问题包括农村问题。只是如果贫困、蒙昧以及受屈辱、被损害确实容易让人动心,如果现实已经为这种状况昭示了新的形态新的隐忧,如果文学确实体现为人类敏感的神经、不泯的良知和精神的灯火;那么,文学对于乡村现实的关注就是很自然的事,而乡村现实对于文学的提供,也很可以说空前着某种丰富、空前着某种深刻,那里实在成了文学意义上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近些年来,多有文学关注农村的呼唤,前些时还在江苏华西村开了全国性的“农村题材作品研讨会”,虽然在我看来,这个会在华西开并不比放到中华的西部哪个村抑或放到苏北哪个村去开来得更好。但这无碍宗旨,不影响会议的成功和与会者的收获。我在被分到的那个小组的会上说了几分钟的话,说话的背景是历来对乡村的浮泛体验和彼时刚看过的几种坚实数据,中心词大概可列为“现实”、“关注”、“表现”。
  我很不能同意颇为流行的一种说法,说文学远离了农村、作家忘记了农民一类的话,我不是指文学不能搞运动,说写什么就来个什么热;城市和城市文化既然有些属于一个时代的前沿性、先锋前卫性,写城市的文学若是多一点有什么不对呢?我是说事实上乡村书写是我们传统的强项,新时期、后新时期以来,在我们的文学创作特别是小说创作中,写乡村的无论是数量上的比率还是质量上的比分,都比其它题材更高,理一理历届进入各类奖项的作品便约略可知,像毕飞宇、陈应松、刘亮程等等作家,大体都是以写乡村的小说或散文而在文坛醒目起来。
  但我同时不否认倡导农村书写的必要,虽然文学的繁盛通常不靠“组织”和“倡导”。我想到的是:在有限的阅读范围中,那些显示了艺术分量的、进入文学记载和文学记忆的,包括以各种方式广为传播以及走出国门的,多为乡村历史的或者已逝岁月的回望和复堪。不可否认,这里有全新的创造,特别是一些不幸的抑或雄强的“乡村历史生命”传导出了诸般凄美、壮美、酷烈之美;即便一些重返“田园牧歌”、“土地恋情”的篇章,也多少能够拌和一些乡村生命和民族精诚的品味。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一些据称是以“回归”的姿态表现“乡村现实”的作品就很为逊色,相对于乡村、农人发生的变迁和异化,显见得比较浮皮潦草、浅尝辄止,不及题义而不得要领,人们还不能不去怀念赵树理、高晓声们其实是可悲的事。倡导农村书写的意义因而就突出为文学对于乡村“现实”的关注和表现。于此,我愿意再度冒昧,重复我说过的话:跟“历史激情”的张扬和“历史关系”的审察相比,文学关注乡村现实的自觉、介入乡村现实的勇气并把握乡村现实的能力还很为欠缺。在“个人化写作”、“多元化写作”理所当然地最具活力最出成果的文学年代,这样说事是不合时宜的,但我们其实又处在一种需要不合时宜的年代。我们多少忽略了一些事实:“现实”是文学眺望的立点,若说“大家”与“力作”,无论从何种角度以何种方式去接近,都离不开对其赖以生成的“现实”的重大思考和发见。
  没有理由要求大家都来写农村,也没有理由要求大家都来写现实,更没有理由要求成为农人以后再来写农村;只是我们多已专业化了,有的已经主席或副主席化了,我们是否还有兴趣与可能,像社会学家、经济学家那样,在面对农村那些严峻的现实,面对愈演愈烈的洪灾、频频发生的矿难、沙尘暴、民工潮、水污染、沙尘化、沙漠化以及多重因果的土地资源流失,面对乡村的困窘和蒙受的屈辱不公,面对某些“人祸”大于“天灾”的事实,进入宏观层面的自觉?比如进入关涉“城乡二元结构”、关涉社会分配原则、关涉解放农人与农人享有土地的自由以及关涉“发展”两难选择一类现实的、关乎乡村也关乎人类生存、人类命运前途的思考?
  我们是否有可能触摸出乡村某种“晴雨表”和“地震仪”的性质?在书写农村时是否意识到无言的农村正在“书写”什么?是否意识到现实中许多显在、潜在的新鲜信息、重大危机,诸如社会与自然、文明与蒙昧、民族与实践、民主与专制、人道与人性、生存与消亡等等题意,虽然不只关涉乡村,却首先地、深层地由乡村向我们凸现和提醒过来?是否有可能警觉到地球村的一种“捆绑效应”:乡村关注,乡村人的生态关注,已经更其具备超越“族”而体现出“类”的性质。乡村的发展或沉沦业已跟城市息息相关,乡村的隐忧业已跟城市的隐忧形影相随,城市与乡村已经越来越无法规避那些共同的担当,城市和乡村物质和精神文明,在人类生存发展的前程中已经越来越成为相互制约、生死缠绵的共同体。如果这些都不外于文学的题义,那么,如同乡村的关注就是关注自己,乡村书写也正是书写自身。写乡村的倡导不复仅仅是一种社会层面的要求,不单纯是激发“服务”、“反哺”一类文学良知,它贴合了文学面对时代和人类重大问题的要求,它同样也是文学自身要求的意味已然愈益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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