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重读昆德拉

作者:肖桂贤




  念书的时候就读过米兰·昆德拉的小说,很喜欢。前几天忽然心血来潮,顺手从书架上又抽出一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打开一读,居然一口气读完了。这是不多见的现象,近年来我已经很难静下心来读一本书了。昆德拉的这本书能让我再次重读仍然有新鲜感,说实话,以前我是根本就没有读懂。我发现,小说有这么三类,一类就是让你从根本上一遍都读不完的,这样的小说很多,甚至就是把你关到监狱里什么书也没有,你也无法读下去。可以说,这样的“小说”其实就不能算是“小说”。当然那些太深奥的,如《尤利西斯》不能算在内。第二类是只能读一遍的小说,读的时候感觉很好,让你很投入,甚至能感动得让你流下眼泪。但也仅止一次,读过之后再也不想读第二遍。中国从五六十年代后的小说基本上都属于这一类,包括眼下一些流行的小说。第三类小说就是可以多次阅读的,如中国的《红楼梦》、外国的《战争与和平》等。我个人觉得,米兰·昆德拉的小说也能算在内。
  我已经发现了当年我没有读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那么这次我读懂了吗?还是没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句话几乎已经成为了我们中国人的一个新成语,可是,到底什么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恐怕还没有一个人能准确地下一个定义。我的理解,“轻”大约是指无意义,无价值吧?有轻就有重,那么重呢?重就是有意义有价值吗?好像也不全对。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当然够沉重的了,为了拯救人类,每一步都滴血,有着无与伦比的重大的永恒的意义。可那又是无比悲惨的。难道生命中的之重就是悲惨吗?单是这“轻”与“重”就弄得我头脑发胀。
  在昆德拉这里为什么会发生生命中的轻与重这个问题?我想,无产阶级革命曾经一度摧毁了他们那上帝的天国,建立起了伏契克《绞刑架下的报告》那样坚强的共产主义信念,可是斗转星移,这个信念开始发生了动摇,于是引来了苏联的武装干涉,从天而降的坦克车又彻底摧毁了共产主义的天堂。捷克人不得不重新思考生命的意义了。为什么80年代的中国人能引起共鸣?首先,中国人从来就不曾有过在上帝面前赎罪的生命之重,当一声炮响马列主义进入这块古老的土地之后,人们信心百倍地要凭自己的力量在地上建立共产主义天堂。后来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动摇了这个天堂的地基,而人民公社的解体,通往天堂的桥梁崩塌,所有的中国人忽然失去了奋斗的目标,那时候挣钱的机会还不是很多,不像现在这样从上到下一齐向钱看,大家有时间思考生活中的轻与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一时在大街小巷流传。
  这本书带给中国的还有一个词就是“媚俗”,这个词也许过去就有,但流行于人们的口头上却毫无疑问是这本书的功劳。我不懂外文,无法知道韩少功翻译的这个词是否准确,但它已经是“既成事实”。对于“媚俗”这个词的解释作者是这样说的:“媚俗起源于无条件认同生命存在”。也就是说,一个人要想不媚俗就必须有条件地来认同生命的存在。条件是什么呢?大约就是独立的人格吧?本书主要人物的共同生活目标就是不媚俗地度过一生,他们甚至宣称他们真正反对的不是别人强加给他们的共产主义,也不是侵入他们国家的敌人,而是媚俗。但是媚俗与不媚俗却是很容易混淆界线的,比如一上舞台就把头发梳理的溜光水滑这当然就是一种媚俗,于是有的歌手为了表现自己的特立独行故意把头发弄得竖起来,可是当所有的歌手都把头发弄得竖起来像狗窝一样,这反倒成了一种最大的媚俗。
  以本书的题材让中国作家来写,肯定会写成一部颇为悲壮的保卫祖国、反抗侵略者的小说,但作者却毫不吝惜的抛弃了这个主题,更深一层地来揭示人们面对强大入侵者的心灵的挣扎。我们看到了众多反抗英雄在冠冕堂皇口号下那非常卑鄙的心理,这不能不使我想起一些中国人在抵制日货的口号下一边游行示威一边偷鸡摸狗的行为。还有那个在抗日的口号下向女演员头上泼大粪的男人。不正面反抗,并不等于同流合污。托马斯宁可丢掉医生的职业去刷墙当力工也不与侵略当局合作。事实上,只要我们普通老百姓都能作到对侵略者不合作,那他们就什么事也办不成。
  托马斯不是英雄,萨宾娜甚至可以说是面对祖国被入侵时的逃兵,但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是有着正义感的人,只是他们选择的道路与众不同。相反,弗兰茨们的伟大进军却最终成了一场闹剧。
  本书的叙事曾经受到过很大的非议,认为作者把一些哲学理念塞进在故事的叙述中,让人无法阅读。在我看来,这倒是昆德拉的一种高超的叙事技巧。你读完之后没有得到了个完整的故事吗?当然有了。还是一个很感人的爱情故事呢。只是他把故事作为了背景来处理,在结构上他好像是在阐述一种理念,用一些故事的片段来演绎一种理念,但是,我们还是得到了整个故事。小说最重要的无疑是让读者相信作者所讲的故事,本书这样的作法是从根本上不给你怀疑故事真实性的空间。就像新闻联播里讲了一件事,它再离奇你都不会怀疑它的真实性。顾左右而言他,不为故事而故事。
  人物的塑造更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托马斯的复杂人格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典型。他不参加游行示威,但他又拒绝与入侵者合作;他不憎恨那些入侵的苏联大兵,却又痛恨那些卖友求荣的同胞;他到处乱搞女人,但为了特丽莎他宁肯放弃在国外的自由生活回到被监视被侮辱的捷克。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但托马斯竟然为了爱情而抛弃自由,你能说他不忠于爱情吗?乱搞女人却又对爱情忠贞不渝,这本来是矛盾的行为在他身上却表现为合理,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一部小说,能有一个人物立得住就足够了。
  与托马斯相比,萨宾娜却是更注重自由,她在弗兰茨决定要与妻子离婚而与她结合时却仓皇逃走,她不想陷入这种婚姻而失去自由。
  捷克是一个小国,他们曾经数次被侵略者占领。所有小国的人民都不会有大国人民所具有的那种国家豪迈感,当然也不可能有大国作家们那种磅礴的大气。但是正因为此,他们就特别敏感,特别善于思考,也就特别重视个人生命的轻与重,而国家观念轻一些。他们并不对敌人入侵他们的国家有多么的仇恨,而是因为他们的非正义、非人道。他们更珍重的是生命而不是国家和主义。例如他们是那么看重那条杂种狗卡列宁,对那条狗的死的悲伤甚至超过了国家被占领的悲伤。
  本书给我最大的启发就是人该当有条件地认同生命的存在,也就是要有独立的人格。你作为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不能被别人任意地打上标签,比如你是汉族人我是回族人;你是南方人我是北方人;你是白种人我是黄种人;你信耶稣我信真主;你信孔子我信老庄;甚至不要给打上国家这一最强大得无可避免的标签:你是美国人我是中国人。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一个独立的人。我只有几十年的生命,我有权力按自己的想法度过这微不足道的一生。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艺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