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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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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后,有个下午,我坐在那儿表演,心里正想着也许我们该北上去查尔斯屯,突然注意到有个小男孩站在鼓的前面,直勾勾盯着我。 我当时正在演奏“狂放纽奥良市”,但是小男孩一个劲儿盯着我,不笑也不什么,但是他眼睛里闪烁着一种神采,隐约让我想起了什么。而后我抬起目光,人群边上站着一个女士,我一看她,差点儿昏倒。 哦,竟是珍妮。 她把头发烫了,看起来也老了些,而且有些憔悴,但确实是珍妮没错。我惊愕得吹错了一个音符,但还是吹完了那首歌,珍妮这才过来牵起小男孩的手。 她两眼闪闪发光,她说:“哦,阿甘,我一听到口琴吹的音乐就知道是你。没有人象你这样吹口琴。” “你怎么会在这儿?”我问。 “我们现在住在这儿。”她说,“唐纳在一家制造屋顶瓷砖的公司当业务副理。我们在这儿已经住了三年”。 我停止了表演,人群渐渐散去,珍妮于是挨着我一起坐在长板凳上。小男孩在跟公苏玩耍,公苏居然翻起斤斗逗得小男孩哈哈笑。 “你怎么会搞起单人乐队来着。”珍妮问,“妈妈写信给我,说你在贝特河养虾生意做得好大,现在是个百万富翁了。” “说来话长。” “你不是又惹上麻烦了吗,阿甘?”她说。 “没有,这次不是,”我说,“你呢?还好吗?” “哦,还好吧,”她说,“我想,我是得到我想要的东西了。” “那是你的儿子?”我问。 “是啊,”她说,“可爱吧?” “可不——他叫什么名字?” “福雷斯特。” “福雷斯特?”我说,“你拿我给他取名字?” “应该的,”她说的声音很轻,“终归,他有一半是你的。” “一半什么?” “他是你的儿子,阿甘。” “我的什么?” “你的儿子。小福雷斯特。” “我望过去,他在那儿拍手咯咯笑,因为公苏这会儿在倒立。” “我想我早该告诉你的,”珍妮说,“我离开印第安那波里的时候,已经怀孕了。我什么也不想说,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哦,当时你自称是‘笨瓜’什么的,而我就要生孩子了。而且,我有点担心他将来会是什么模样。” “你是指,他会不会是个白痴?” “唉,有一点儿,”她说,“可是,阿甘,你看不出来吗!他完全不是白痴!他聪明透顶——今年就要升上二年级了。去年他门门学科都拿‘A’。你相信吗?” “你确定他是我的?”我问 “毫无疑问,”她说,“他希望长大做个美式足球员——或是太空人。” 我又望向小家伙,他是个健壮又漂亮的孩子。他两眼清澈,看起来天不怕地不怕。他跟公苏正在泥土上玩井宇游戏, “呢,”我说,“那你的,啊,你的……” “唐纳?”珍妮说,“唔,他不知道你这个人。是这样的,我一离开印第安那波里就遇见他。当时我就快露出怀孕的样子了,不知如何是好。他是个善良温和的人。他把我和小福雷斯特照顾得很好。我们有一栋房子、两辆车子、每个星期六他会带我们去海边或是乡间。我们星期天都上教堂,而且唐纳正在存钱打算送小福雷斯特去念大学什么的。” “我可以看看他吗——我是说,只要一、两分钟?”我问。 “当然可以。”珍妮说。她把小家伙叫了过来。 “福雷斯特,”她说,“见过另一位福雷斯特。他是我的老朋友—一你的名宇就是随他取的。” 小家伙过来坐在我旁边,说:“你那只猴子真滑稽。” “那是一只猿猴,”我说,“他的名字叫公苏。” “既然是公的,为什么叫他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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