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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2)


  他好不容易才脱了身,三步两跳跑就到了旅馆。艾玛已经走了。

  她刚离开,气得要命。她现在简直恨他了。说话不算数,约会没信用,这是叫人跌交。她还要找别的理由,好说服自己离开他;他没有男子汉大丈夫气,软弱,庸俗,比女人还温顺,而且吝啬小气,胆小怕事。

  等到她心平气和的时候,结果她又发现,她恐怕还是冤枉了他,但是诋毁自己心爱的人,总会或多或少地疏远感情的。千万不要碰泥菩萨的金身,只要一碰,金粉就会沾在手上。

  他们终于到了这个地步,谈起话来,十之八九和爱情毫不相干,艾玛写起信来,说的也是花呀,诗呀,月亮,星星,热情已经如潮涌退,但又心有不甘,无可奈何,只好借助外力,妄想死灰复燃,旧情重温,下一次去卢昂之前,她总是不断地给自己许愿,一定要痛饮幸福的琼浆,但是事后又不得不承认,和以前的幽会没有什么不同。这种失望却并没有使她灰心,只要一有新的希望,她就更加欲火中烧,更加加饥似渴地回到了他的身边。她脱起衣服来毫无羞耻感,一下就把束腰的丝带揪掉,细长的带子像一条花蛇似地丝丝响,从她的光屁股上溜下来。她踮着脚丫子走到门边。再看看门是不是关好,然后把身上的衣服脱得精光;她脸色发白,也不说话,神情紧张,一下就倒在他的胸脯上,浑身上下不住地打哆嗦。

  然而,莱昂看到她额头的冷汗、颤抖的嘴唇、失神的眼珠、拥抱的胳膊,似乎感到一种濒临绝境、预兆不祥、无以名之的力量忽然插身在他们之间,要把他们活活拆开。

  他并不敢问她;发现她经验这样丰富,心里不免寻思,她一定是个风月老手,经受过各种痛苦和欢乐的考验,过去使他心醉魂销的风情,现在吓得他有点丧魂失魄了。还有更使他反感的,是他的人格一天比一天消失得更多,他怪艾玛不该这样长久占领他的身心。他甚至想不再对她亲热,但只要听到她的小靴子咯噔—响,他就像酒鬼见到好酒一样,浑身软弱无力了。

  的确,她对他的关怀也是无微不至,吃得讲究,穿得花哨,眼睛脉脉含情。她从荣镇带了玫瑰花来,放在胸前,一见到他,就把花投到他脸上。她担心他的健康,出主意叫他怎样对人对事;为了进一步占有他的心,她希望老天也许会助她一臂之力,就在颈上挂了一个圣母像章。她像一个贤妻良母一样,打听他的同事。她对他说:

  “不要去看他们,不要出去,不要管别人,只管我们自己吧,爱我吧!”

  她甚至想到要监视他的生活,还起念头要人在街上跟踪他。旅馆旁边有的是游手好闲的流浪汉,对这类事当然是不会拒绝的……不过这会有损于她的自尊心。

  “唉!管他呢!要是他三心二意,和我又有什么相干!难道我还在乎?”

  有一天他们分手了,时间还早,她—个人顺着大马路走回去,一眼看见了她当年住过的修道院的围墙,于是她就在榆树阴影下的一条长凳上坐了下来。从前这里是多么安静!那些从书中读到的,使她想入非非、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恋爱心情,多么令人神往呵!

  新婚的头几个月,在森林中骑马漫游,同子爵跳华尔兹舞,听拉加迪唱歌剧,一切都历历如在眼前……忽然一下,她觉得莱昂也和这些往事一样遥远了。

  “不过,我还在爱他呢!”她心里想。

  那又有什么用!她并不幸福,从来也没有幸福过。这种对生活的不满足感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她心灵的寄托,转眼就成了腐朽?……啊!哪里找得到一个刚强的美男子,天生的勇敢,既热情洋溢,又温存体贴,既有诗人的内心,又有天使的外表,能使无情的琴弦奏出多情的琴音,能向青天唱出哀怨动人的乐歌?为什么她就碰不到—个这样的男子?呵!不可能!再说,也不值得追求,到头来一切皆空!一切微笑都掩盖着厌烦的呵欠,一切欢乐下面都隐藏着诅咒,兴高彩烈会使人腻味,最甜蜜的吻留在嘴唇上的只是永远不得满足的淫欲。嘶哑的青铜声在空中荡漾,那是修道院的钟敲了四下。才四点钟,她却觉得在长凳上似乎坐了一辈子。一分钟里容得下无限的感情,正如一个小地方容得下一大堆人一样。

  艾玛生活在自己的感情中。不把金钱放在心上.就像是个公爵夫人。但是有一天,一个鬼鬼祟祟、秃头红脸的人走进了她的家门,说是卢昂的万萨尔先生派来的。他把绿色长外套衣袋上的别针取下。别在袖子上,客客气气地从衣袋里取出一张纸条来。

  这是一张七百法郎的借据,上面有她的签名,由于她几次拒绝付款,勒合就把帐单转给万萨尔了。

  她打发女佣人去找勒合。他不能来。

  那个陌生人一直站着,东张西望,又粗又黄的眉毛也遮不住他好奇的眼光,他带着莫明其妙的神气问道:

  “我怎么回万萨尔先生的话呢?”

  “那么,”艾玛答道,“就说……就说我手头没有钱……下星期再来吧……请他等几天……好不好?下星期再来。”

  陌生人没有说什么就走了。

  但是第二天中午,她收到一张拒付通知书;一看到贴了印花的公文,上面几次三番出现了用粗体字写的“比希执达员哈朗”的名字,她吓得这样厉害,赶快跑去找布店老板。

  她看见他在店里,正用绳子把一个包裹捆起来。

  “有什么吩咐吗?”他说。

  勒合一边说,一边只管继续打他的包,有一个十三四岁的驼背女孩子做他的帮手,她既当伙计,又当厨子。

  然后,他抱着木头鞋,踩得铺子里的地板嘎吱响,把包法利夫人带上了楼,领进一个狭窄的小房间,里面有一张松木大书桌,桌上放了几本大帐簿,横压着一根上了挂锁的铁杠。靠墙隐约可以看见一只大保险拒,柜上遮了一些印花布的零头,体积很大,里面装的当然不止是票据和现金。事实是勒合先生借贷要收低押品,因此,包法利夫人的金表链,特利耶老头的金耳环,都装在拒子里,可怜的老头子最后不得不卖掉家私,在坎康普瓦买,买下了一家存货不多的小杂货店,后来害了重伤风、死在杂货铺的黄烛当中,脸比蜡烛还黄。

  勒合坐到大扶手椅的草垫子上,问道:

  “有什么事呀?”

  “你看。”

  于是她拿出通知书来。

  “唉!我有什么办法?”

  于是她生气了,说他答应过不转让她的借据。

  他并不抵赖。

  “不过我也是刀搁在脖子上,迫不得已呀。”

  “现在会怎么样?”她又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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