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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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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这些都是糖,只是现在还稀了点儿。看,它都能粘到勺子上啦。啊哈!明天早上凯蒂醒了就有糖吃了。” 我又累又困,就让他一个人熬糖咱己睡去了,很快就忘了枫糖的事。第二天吃早饭时,我发现桌上的茶盘里放着一只小盘子,非常显眼,一块又黑又硬的东西盖在盘子底上,很像沥青。“这脏东西是什么,约翰?” “这就是枫糖啊。” “这东西能吃吗?” “当然能吃。尝尝你就知道了,太太。” “可是,它怎么这么硬,切都切不动。” 约翰好不容易才切下来一小块,还差点儿切着手。他把糖塞进孩子嘴里,那可怜的小家伙脸上立刻现出痛苦的神色,像吃了什么毒药似的吐了出来。就我自己而言,也从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那东西吃起来就像是猪油和烟草汁的混合物。”好吧,莫纳汉,如果这就叫枫糖,我可再也不想吃了。—— “哎呀!弄糟了!”他说着就把它连盘子一块儿扔了,“本来应该是很好吃的,但那罐子太脏了,木炭也没弄好,都烧到罐子底上了。对了,肯定是R老太太那老混蛋作怪,施了妖术。” “她还不像你想的那么聪明,约翰,”我大笑起来,“大概自从你离开D区,你就忘了怎么做枫糖了吧。那好,我们别管什么枫糖了,再想点别的事。你是不是该让R老太太给你补补夹克了?看它都烂成啥样子。” “什么?天!我自己就是个好裁缝。难道你忘了我在孤儿院就学过这一行吗?” “那为什么不干了呢?” “因为干那活对一个绅士的儿子来说实在太低下了。” “可是,约翰,谁给你说过你是绅士的儿子呢?” “唉!但这事我敢肯定。我所有的嗜好都表明我出身高贵。我喜欢马,喜欢狗,喜欢新衣服,还喜欢钱。天!我要是个绅士该有多妙啊!我会让他们看看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我还要向威廉挑战,他抽了我那么多鞭,我要报仇雪恨。” “你最好还是补你的裤子吧,”我说,给了他一根缝衣针,一把剪刀,还有一些结实的线。 “好的,我马上就补。”他坐在自制的凳子上做起活来,那凳子只有三条腿,很不稳当。他先从裤子上剪下一块布来,再把它补到夹克的肘部。这件小事看起来很简单,却反映着这孩子做事的风格,而且这种风格还将伴随他的一生。他只看眼前,不管今后。从裤子上剪下布来补夹克的时候,他从未想到过第二天既得穿夹克,也得穿裤子。可怜的约翰旧想起来,在他那简短而鲁莽的经历中,干过多少次这样的蠢事响。现在看起来,总觉得他一生都好像在拆了裤子补夹克。 到了晚上,约翰向我要肥皂。 “要肥皂干什么,约翰?” “洗我的衬衣,太太。我浑身脏兮兮的,黑得像锅底。可我只有一件衬衣,穿了这么长时间了;脏得没法再穿了。” 约翰只给我看了那没法再穿的衬衣的袖口和领口处。我看了看,觉得确实该甩肥皂好好洗洗了。 “好吧一,约翰,我给你留下肥皂,但你自己会洗吗?” “当然了,我可以试试看、只要我打上足够的肥皂,再多搓一会儿,这衬衣肯定能洗干净的。” 对他能否洗净衬衣,我颇感怀疑,但我还是把他要用的东西留下后睡去了。不一会儿,从墙板的裂缝里可以看见那烧得正旺的火堆,听到约翰在吹口哨。他边吹边揉,边洗边搓,洗这一件衬衣用的时间足够贝尔洗五十件了。想到自己那次失败的洗衣尝试,不也是这么干的吗,我心里暗暗发笑,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约翰穿得板板正正来吃早饭,连夹克领口处的扣子也扣得紧紧的。 “你干吗不在火上把衬衣烤干呢,约翰?这样捂在身上,你会感冒的” “啊哈!见鬼!它早就干透了。还没等干就被魔鬼拿跑了。” “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听见你洗了一整夜。” “洗!是的,我确实搓得手都撑不住了,我还拿刷子刷了呢、可我怎么洗也洗不干净。越搓越黑,最后把肥皂都用光了,我也累得汗如雨下。‘你这又破又旧的烂脏布,’我气急败坏地嘟囔,‘你可不配给绅士的儿子穿。叫魔鬼拿你擦脚去吧:’我说着就把火拨大,把它扔进火里烧了。” “那你拿什么当衬衣呢?” “很简单,就像从前的许多好汉那样,干脆不穿了。” 我找到丈夫的两件旧衬衣给他;他欣喜万分地接过去,立刻跑到马厩里穿上了。那亚麻衬衣穿在他身上充其量也只能算个马夹。但他穿上旧衬衣时那得意洋洋的神态,比开屏的老孔雀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约翰在我们家就像一个被宠坏的孩子。和大多数这样的孩子一样,他很喜欢我行我素。有一次,穆迪让他去做一件他不大情愿做的事,他口头上没有拒绝,因为他从不对雇主无礼,但他却从旧信背面撕了一块纸,用铅笔写下了这样几句诗放在了桌上: “人人都可以 把牛牵到井边; 但要通它喝水, 谁也不能这样干。 约翰·莫纳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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