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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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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矮胖子男人 曾有那么一个小个子男人, 真想画幅速写,如果我能。 他紧紧粘着我们这家子人, 坚定得好似大海老人。 不管是嘲弄还是讥笑, 都将他扔不去,丢不掉; 这个任性又暴躁的小矮子呀, 只关心自己不管别人。 在将1836年所有的困苦磨难一古脑儿抛之脑后之前,我还想把那个时期我们所熟悉的一些古怪人物介绍给读者们。第一个在我头脑里记忆犹新的人物,是一个又矮又胖、体格粗壮的男人——也是一名英格兰水手——一个晚上到我家借行,然后心安理得地一住就是九个月。我们之所以不得不迁就他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赶他不走。 秋天的时候,穆迪在去多伦多的邮车上遇到了这个人(我叫他马尔科姆先生)。因为觉得他古怪坦率的行径颇为有趣,交谈中也觉得这个小伙子又聪明又伶俐,穆迪就对他说,如果有一天到他家里去,他会很高兴和他再续友情。就这样他们道了别,双方都很友好。一般说来,人们在一起融洽地长途旅行之后,分别时都不曾想过他们还会有再见面的可能。 春季的融雪期也是枫糖季节的开始;雅各在几棵树上凿了洞,想抽取树液为孩子们做枫糖。这一计划因我丈夫病倒而告吹,他又一次染上了疟疾。一日,地面泥泞不堪,临近黄昏时,雅各在林子里劈柴,女佣到我生病的姐姐家帮忙洗衣服,我正忙着烤面包做茶点。这时,门口响起一阵猛烈的拍门声,还有赫克托的狂吠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跑着去开了门,看到赫克托正紧咬住一个长得黑黑壮壮的小个子男人的裤管不放,那人开口说话了,声音粗哑—— “把你的狗吆喝走。真不知道你家养只该死的畜牲干什么?让它来咬拜访你们的客人吗?” 赫克托是世上最乖、脾气最好的畜牲了,它简直可以被称做绅士狗。平常它很少表现出不讲礼貌的行为,因此我对它今天这种不礼貌的举止惊讶万分。费了半天劲,我才揪着它的项圈把它拖到一边。 “穆迪上尉在不在?”陌生人问。 “在,先生。可是他卧病在床,实在病得严重,不能见客。” “告诉他一位朋友,”(“朋友”两字他咬得特别重),“一位特别的朋友,一定要跟他说话。” 我这才好奇地打量了一下这位说话人的脸,从他邋遢、不修边幅的外表,我断定他应该是个机械工。他的长相很不讨人喜欢,我不相信他会是我丈夫的朋友,因为我很肯定,穆迪结交的朋友绝没有像他这样有令人讨厌的外表。我正要去给他传话,刚一松开赫克托的项圈,它就又向他扑了过去。 “别用棍子打它,”我一边叫着一边伸出胳膊搂住这只忠实的狗,“它的力气很大。你要是惹恼了它,它会咬死你的。” 最后我还是把赫克托哄进了女仆的房间,把它关在里面。在这当儿,陌生人走进了厨房,在火炉前烤干湿衣服。 我马上走进起居室为他传话,穆迪就躺在壁炉旁的床上。但我还未来得及开口说话,他已跟在我后面冲了进来,径直走到床前,一面伸出一只粗糙的大手,一面说:“你还好吗,穆迪先生?你看,你我都没想到我会这么快就接受了你的邀请。如果你能让我借宿一晚,我将不胜感激。” 他说这话时,声音又低沉又神秘;穆迪发烧烧得神志不清,脑子还很糊涂,听得大惑不解,迟疑地盯着他看,陌生人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 “你不会连我的名字都忘了吧——我叫马尔科姆。” “对,对,现在我想起来了,”病人说着伸出一只烧得滚烫的手,“欢迎你到我家来。这就是我的家了。” 我站在一边又惊讶又疑惑,看看这个又瞅瞅那个,因为我记得从未听过我丈夫提起这位陌生人的名字。但既然穆迪曾邀请他来家做客,我就该尽力款待他,可是该怎样招待他,实在令我伤脑筋。我在火炉前放了一把扶手椅,并告诉他我会尽快给他弄杯茶。 “可能最好还是跟你说,穆迪太太,”他阴沉沉地说,显然是为我丈夫没有马上将他认出来而不高兴,“我还没吃饭呢。” 我心里暗暗叹气,因为我很清楚,储藏室里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东西了。看他脸上急着要吃的表情,我敢肯定他是个喜好舒适生活的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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