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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他的草帽在树林中丢失了,然而他没有讲出是何时丢失的。很有可能,他立即把它扔了。一件血水浸染的衬衣或裤子是可以忍受的,可戴着那搭拉在脸上浸着血水与脑浆的帽子,是怎么也无法忍受的呀。

  对雷奥少校的行为——不管它是合乎理性还是由于太惊恐而丧失了理智,已争论了一个世纪。在内战的功绩簿上,有过他的辉煌史绩,他两次由于作战勇敢而受勋。可是,这次是首次同印第安人交锋,印第安人可不具备南方同盟支持者那种举止。滚滚的烟尘,异族人的地形,砰然扎入肌肉的箭支——不亚于当初在弗吉尼亚的一次未预料的骑兵攻击。

  载着绝望的骑手们的四匹马从队伍中窜出,朝苏人冲去。两名骑手又设法返回来。另两名骑手,列兵乔治·史密斯与詹姆斯·特利的马径直冲入安克帕帕人的村庄。他们在那儿被抓获,被从马鞍上拽下来,惨遭刺戳、鞭打、砍剁。“坐牛”的一个侄儿“亨利·奥斯卡·一只牛”看见这些马匹从一条战线中冲出。数年之后,在接受采访时,他得意地讲述道:“那些士兵们根本没有坚持多久。”列兵莫里斯认为,特利在什么地方被杀,而史密斯被安克帕帕村民逮住的事好似不大肯定。那时,在被遗弃的村子里发现了一颗白人头,可能是史密斯的。不管这个白人是谁,他的头被绳套住拽拉,直至被从身上拉掉。

  “亨利·奥斯卡·一只牛”说,穿蓝制服的人非常混乱,一些人跳下马尖色喊叫着,朝河边的三角叶杨树林跑去。他们边跑边回头射击。他骑马紧追一名,并用带石锤的战棒把他击下马,然后把他按下水中,直至他停止了挣扎。

  叫“黑麋”的奥格拉拉人说,那时他才13岁,由于长得瘦小,看起来像个稚童,可他已是一个老成有见识的人,并取得了战绩。白人侦察兵认为他是个成稳的大人。他绘声绘色地描述了这场战斗,说战马踩踏起的尘土灰蒙蒙遮天蔽日,令人窒息,在熊熊的烟火中,传来凄惨的哭喊声,呼呼叭叭的枪声,以及阴森的鹰角号的尖啸声。妇女们吟唱着,为自己的丈夫与儿子助威呐喊。他记得,美国人的高大战马光着脊在硝烟与枪声中狂奔。“这些白人士兵来到我们这儿,杀死我们的父老姐妹,可这儿是我们的家园!”他一派苏人语气,隐含着执拗、冷漠与厌恶。

  他和几个男孩子包围了一名躲藏在灌木丛中的士兵。士兵设法逃跑,在草丛中来回爬着,躲闪着,男孩子们则围着他迂回地奔跑,朝他射箭。“黑麋”说,他们简直好像在追捕一只兔子。他们知道,至少有一次把他射中了,因为,听见他痛得哎哟了一声。后来,他们放火点着了草丛,迫使他从树丛中跑出来,一些苏人斗士把他杀了。

  “黑麋”亲手剥了一名活着的士兵的头皮。这不是一件利手的事,士兵的头发太短,刀子也不快。士兵咬牙切齿地痛骂着,使得“黑麋”手忙脚乱,只得朝他的头开了一枪。完成辉煌的战绩之后,他想让妈妈知道他剥的头皮,于是,骑马跑到女人与儿童那儿,她们正聚在一座山头上观看战斗。妈妈看见这个战利品后,荣幸地尖叫起来。

  对于陷入三角叶杨树林的雷奥的士兵们来说,那满满一沟赤身裸体、全身涂染的土著人,他们狂喊乱叫的场景,必定是一幅活生生的17世纪但丁的《地狱》插图的翻版,本应有秩序地撤退,也就成了紧随雷奥去冲杀出一条血路的事了。那些未来得及跟他跑的以及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的士兵们,被丢弃了。据说,当左轮手枪里的子弹射完之后,雷奥狂怒地把它扔到一边,然而这永远也得不到证实。

  雷奥不顾一切地从峡谷中撤退,可能牵扯到南北战争中的一件不愉快的经历。1865年春天,他的军团追击一个名格雷·戈斯特(约翰·幸格利顿·莫斯比)的南方帮联支持者游击队员,但一直未发现他的踪迹。直到有一天,他们探知戈斯特正在汉密尔顿的一个村子里同几个人木交谈意外的幸运,使雷奥万分高兴,就策马前追,帕雷·戈斯特向通往米德伯里的路仓皇逃去。就在此时,从米德伯里路路边的树林里射出一连串子弹,雷奥的21名骑兵从马鞍上栽下。

  此时,这位少校头脑可能不够聪明,可他也不糊涂。所以,公正的设想应当是他没有忘记格雷·戈斯特的屠杀陷阱。11年之后,在小比格奥河谷,他再次攻击一个显然不堪一击的敌人,从一些迹象中,他看出了苗头不对。弗吉尼亚的错误教训,突然在脑中闪现。吞没了他的勇气。否则,会像拿破仑说的那样,如果一个人两次犯同样错误的话,他必定是个傻瓜。

  在从三角叶杨树林到渡河朝悬崖的撤退中,骑兵的马成了印第安人最频繁射击的目标。乍听起来,有些不合逻辑,因为印第安人是非常珍惜马的。然而,马的目标大,如果马被击倒或马腿被打断,骑者的逃跑便会成为泡影。特理将军的部队穿过河时注意封,几乎每具骑兵的尸体,都躺在马尸旁边。从而,他们做出这个结论。

  穿蓝制服的士兵刚一逃离,印第安妇女、儿童和老头便蜂拥冲出村子。他们剥光士兵的衣服,抢掠他们的所有物品,砍剁他们的肢体。如果有谁还在抽搐蠕动的话,就杀死他。“血刀”的头被砍下,可能是被一个英克潘都特村的塞蒂苏人欢的,因为该部落的习性是砍头而不是剥头皮。

  还有一种可能性。据说,“血刀”的尸体是被两个年轻的安克帕帕村姐妹发现的。她们不认识他,但衣服与发式判定,他是李人侦察员而不是“乌鸦”人,因为“乌鸦”人常常把他们前额上的头发理的短短的,后面的头发则高高地梳拢起或梳理成鸟兽颈毛式。两位姑娘于是砍掉了这个中年李人侦察员的头,拎着它走回棚屋。头像球一样在她们手臂中滚动着,姐妹俩还各拿了一块血污的脑髓。回村后,她们把战利品绑在一根棍子上。

  成年苏人都认识“血刀”,虽说母亲是李人,父亲曾经是苏人,但童年生活是在父亲的部落人中度过的。那些年月,也许由于他的混血血统,使他吃尽了苦头。苏人和李人有时能融洽相处(他们认为愿意交往时),但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相互仇视。苏人总是轻蔑地把李人贬称为“吃苞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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