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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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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其它两则有关戈尔登行为的说法,但完全不同。埃德加莱的记述比较更确实些。他说,第二天早晨,当他同列兵斯坦利来到一个大散兵壕时,戈尔登一个人藏在里边。斯坦利问道:“帕迪,这是谁的躲藏处?”戈尔登说不知道。由于每个人都藏在一个坑里,埃加和斯坤利也就倒在他旁边,一边一个。片刻之后,一颗子弹穿过壕沟顶,抖落了他们一身泥土,戈尔登被击中。埃德加记述道,他呻吟了一声,“蹬了一下右脚,死了”。 其余一些人也同戈尔登一样,起初十分勇猛地参加了战斗,但没过多久,便开始变得怯懦。其他人们,则由于他们所知道的原因,刚好由开初的怯懦而逐渐变得什么也不怕了。 本廷猛烈地突然出击,被证明十分成功。躲在近处的印第安斗士从这些勇敢的蓝制服的人们跟前逃走,士兵们无人受伤,但就在他们返回自己的壕沟时,一粒子弹从一名哭泣的胆怯人的两只眼睛中穿过。他可能是被印第安人打死的,然而本廷小队的某些被激怒了的人,也可能会把他杀死。 本廷则把这个荒唐的冲击称为“中国人的方式”,说它既不是理想的行为,也不是英雄行为。他是一个重实效的人,懂得呐喊的哲理效果,好似只要他命令他的志愿人员们大声呐喊助威,那些被惊愕的斗士们,便会撩起脚后跟,狼狈逃跑。 本廷刚刚检查完阵地,一名军士刚一抬头,帽子就被一粒子弹揭掉。 “该死的,我叫你们不要抬起头来2”本廷叫骂道。 这位军士咕噜着反问道,“上尉,你怎么不蹲下呢?” 本廷,这位把妻子称为“婆娘”的人回答道:“哦,没关系,在我离家之前,婆娘在我的衬衣里缝了个符咒,所以,子弹就打不中我。” 一般来说,当一名军官把自己暴露给敌人时,士兵们会气恼的,因为他会吸引敌人的火力。但是,这些同本廷一起呆在山上的人们,一次又一次告诉我们,本廷的坚定不移的信念,消除了大家的疑虑。虽然,那天天气十分闷热,但他没有休息,而是前前后后走着,给大家提出告诫性意见,检查防御物,鼓舞士气。他的衬衫底襟从内裤里脱出,像一面旗帜挂在屁股上。他一边迈着沉重地脚步来回走着,一边说道:“伙计们,这是一个土拔鼠箱子,不是生就是死,我们必须冲出去。” 3 26号下午,大量的印第安人穿上了从卡斯特的第七骑兵兵团死亡的人们身上剥下的蓝大衣。一些人还带上草帽,至少,有一个印第安人扛着一面队旗。所以,列兵皮姆所看见的那些背叛了的白人,并非全是臆想的。除眼前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情景外,陷入困境的人们,谁也没有怀疑到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从散兵壕里死盯着身着带有黄饰边的蓝制服的苏人斗士,瞧着那面队旗,相互问道,卡斯特为什么要把他们抛弃掉? 到了下午,一列骑马的印第安人纵队,在河谷中停住,凝视着雷奥山上的人们。纵队的马匹中,有一匹间杂着各种白色斑块的金色鹿皮马。不知道这些印第安人的身份,然而,在第七骑兵兵团中长期服役的几位士兵说,这只金色鹿皮矮种马是奥格拉拉人战争首领“狂马”的。他的出场,预示了最终的攻击近在眼前。不管他们是谁,全都跳下马,围成圈子抽烟。据说,他们用几面镜子闪动了信号,并用一支有羽毛装饰的长于打着手势。长杆予足以说明他们是夏安人,而不是苏人。于是,可以相信,骑这匹金色鹿皮马的人是“狂马”。 显然,许多印第安人把这位奥格拉拉人视为他们最伟大的首领,看作是比“红云”与“坐牛”更为重要的首领。他被说成是走路目不斜视的人,他从村庄走过不说一句话,不看任何人一眼。苏人喜欢唱歌跳舞,而他从来没有参加过跳舞,甚至也没有参加过拜太阳舞,也没有人听他唱过歌。他是一个窄脸的小个子,有一双极为深邃的眼睛。 记者们要把他描述成二个十足的在战场上鲁莽、草率的人,可和他在一起骑乘的一个奥格拉拉人说,这不是事实。在关键时刻,他在射击前先跳下马:“他是我唯一见过的常常这样做的印第安人,他要查实他是否击中了他所命中的目标……不经过充分酝酿,在没有把握获胜的情况下,他一般是不会轻易发动一场战斗的。”这是他和弟弟“小鹰”的性格不同之处。部落的年长者们认为“小鹰”将会比“狂马”更杰出,但“小鹰”鲁莽、急躁。他穿过普拉特大平原去做一次远征袭击,再没有返回。后来某个时候,“狂马”去寻找弟弟的尸体,找到了,并掩埋了。 他从不自夸他所做的事情,也不参加亲戚朋友死亡后相继举行的传统哀悼仪式。当他还是一个男孩子时,大人们常常发现他站在暗影里听他们交谈,长大之后,依旧听他们的交谈。他极少参议事会,即便参加,也是一言不发,常常仅仅是听。 他的父亲是一位忠诚的奥格拉拉人,母亲则是外部落人。大多数学者认为她是一位布鲁人,是首领“斑点尾”的一个妹妹。然而,V·T麦克医生说她是一位夏安河苏人的美尼考尼焦人,他们的首领是“触云”。不管他们是那个部落人,俄勒冈泰雷尔的移民们,常常注意到,在拉腊米堡附近苏人中,有一个皮肤白皙的男孩子,他们认为他必定是个被俘获的白人孩子。 那时,几乎所有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都处于不安定的状态。白人的一次龃龉,带来了接二连三的不和一些“黑脚”人一直不断地偷盗麦肯齐堡的物品,他们许多人还偷盗大量的马匹,所以,监督人弗兰西斯·查尔顿决定用惩罚来解决这些问题,批准了带一门大炮的一支特谴队。据说查尔顿的这次拜访,杀了近30名“黑脚”人,这可能有些夸大。好像是一个名叫查理·拉潘特的商人讲述了这件更令人可信的事件详情。查理由于患甲状腺病,被称做“大脖子”。他本人没在场,但他给麦肯齐堡的一个办事员说,有人告诉他,说是这些印第安人杀死“一个名叫里斯、的黑人”雇员。这一残杀事件非同于盗马小事,查尔顿便策划了他的灾难性计划。 无论出自何种动机,查尔顿召募了一个名叫亚力山大·哈维的人,“哈维认为最多不过是玩闹罢了,同意充当这个角色”。哈维带了一把猎刀,或者是一把短剑(法文字应为dague),还雇佣了一个名叫伯杰的老头。显然,查尔顿的意图是让三名“黑脚”人首领走入一个军营监牢,在那,对他们行刺。先杀死这些首领,然后拉开大门,炮击聚积在门口的“黑脚”人,那么幸存者们会仓慌逃跑,地面上将会丢弃下他们带来售卖的大量物品,什么野牛皮袍子呀,珠宝呀,镶珠子的鹿皮鞋呀,等等。然而,查尔顿的计划未遂,三位“黑脚”人首领走进兵营牢房门后发现了这一背信弃义的阴谋,两个逃跑了,另一个腿上中弹倒了。大炮迅速开火,击毙了他们三个人而不是30个,还击伤了另外两人。哈维从堡中冲出去刺戳受伤的印第安人。“我被告知,接着哈维把剑上的血舔干净,又叫该堡的印第安女人围着他们三人的头皮跳头皮舞……” “黑脚”人停止了在麦肯齐堡的经商活动,他们越过边界线进入加拿大,但他们又返回袭击了该堡,并放火把它烧了。之后,便出现了对这件事的各式各样报道。经过这样那样的磨擦之后,双方之间友好、合作互利的关系终于破灭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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