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外国文学 > FBI联邦调查局·女特工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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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一直渴望着性的单纯。 今天是“逃避者”体育场的盛大节日。我只需呆在匹科街的加利福尼亚第一银行里查看几段监视镜头的胶片,之后便可以沐浴在来自切文斯峡谷的和风中了。玛丁内斯和德北克队之间的棒球战,一只道吉狗,或盛在大杯里的冰麦芽乳,就会让你感到生活臃懒、满足得像一只肥笨的汽球。 我必须和那位银行经理聊上一阵,前天这里刚被抢劫。我们当然已经来过这里,并进行了初步检查。但是经理看起来好像至今还没有从震惊中缓过劲来,需要人的安慰。他差不多有5O岁,是一个长着浅色头发的马拉松爱好者,肩有些怄偻,穿一件马德拉斯产的蓝色夹克,里面衬着漂亮的浅紫色内衣,灰色的便裤。在他的办公桌斜上方的墙壁上,挂着一块凯文利斯国际公司的金属徽饰。 实际上他的管理无甚纰漏。这是一家新开的分支银行,闪亮的橡木地板,底色是大幅的彩画,镶有黄铜条嵌成的花形。女出纳员穿戴着可人的时装、珠饰,而男孩子们头发裁剪齐溜,身着一律的宽肩西服。仅靠他们那点微薄的薪金,负担这样的打扮有点不可想象。沿着各式储蓄计划、贷款图表走下去,在后门旁有张桌子,桌上放着一壶咖啡和一盘巧克力小饼。劫犯正是从这儿消失的,包括那734美元现金。 经理用他那骨棱、颤抖的手指拉着我的胳臂。这是他银行生涯里遇到的第六次打劫。每经历一次,他的周期性偏头痛症便剧烈地发作一次。只要看到抢,他对我说,就会变得面红耳赤。我得尽我所能的给他某种心理上的支持(那时我自己心里还在争论究竟应该由朱恩·萨米欧还是布莱特·布特勤担当第一击球手),提醒他我们是居住在美国的银行劫匪之都,在联邦调查局的洛杉矶地区分局里,我们每天都得对付也许是十件劫案。特别是如果你的银行附近靠着两处干道口的话,倒霉事就非找上你不可——不过还好,没有人受伤,这是一件令人吃惊的低级冒险,几个坏家伙只是让工作流程稍微打断了一下而已。 我是在浪费时间,也并没有打消他的顾虑;他崭新的瑞士小挂钟在枪管粗暴的撞击下已不成形状,再也不能发出令人信赖的“踢嗒”声。FBI在事件之后即到达这里。而现在,则是这位身高五尺四时的女特工。她即使是在节日里也不会穿那种垂过膝盖的灰色套装,而总是那一件T恤衫和牛仔裤,还有,很抱歉我得说,还有一双粉红色的“凯德”高跟鞋。她一直跟在这位凯文利斯俱乐部的可靠伙计身边,以她玲珑的身姿和耐心的态度信誓旦巳地保证这样的倒霉事绝不会再重演了。 我不得不爬上梯子去取那些胶片。有一半时间里里面没有任何胶片,因为这些家伙们根本就忘了启动摄相机。不过今天算我的幸运日,因为通常我都免不了要受到我的拍档,麦克·唐纳多的骚扰,他喜欢叫我去爬那该死的梯子,这样他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死盯我的屁股蛋。当然那不过是个玩笑,因为他早已经结婚。我们在一块儿快三年了,有一次我把我的黑头发染成红色让他足足痴迷了一周时间。今天我是单独行动,唐纳多正在休假。 我发觉,当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时候便不会有什么好事情发生。 我取出胶片,又把一卷新的塞进摄相机。经理留在桌边,正满肚子不高兴地往杯子里倒着某种药茶,嘴里还在叫着我“长官”。我走出银行钻进泊在林荫里的车中。收音机AM波段正在转播“逃避者”体育场里进行的比赛。这时我看到一个男人走出一辆轿车,戴上太阳镜。棒球帽压得很低,几乎盖住了眼睛,行为诡秘。他正在扣一件短袖衬衫,但是里面他已经穿着一件了。衬衫下面有什么东西,鼓出一大块。 他看见我就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试图推想他可能是因为劫案派到这里来的暗探。我面无表情地呆着,没有笑容,我们的目光对视了一阵,直到他先避开。他摇了摇头,又回到他的车上。 我得到的全部信息是:那是个白种人,六尺高。我不知道他走回车子是否是因为他看出我是干这行的,或者是因为他恰好忘了带证件——他衬衫底下的要么是只随身听,要么就是一支勃朗宁手枪。我决定记下他的车牌号。 于是我把福特车开到他的车后。这时他正在倒车,我们差点就撞在一起。我记下了牌号,然后打开转向灯,缓缓滑出停车坪,一副打算离开的样子。头也没有歪一下,只是眼睛通过后视镜清楚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他一见到我转弯,立即又驶回停车位,关掉了引擎,窜出车,朝着银行走过去。这一刻我突然对唐纳多极其痛恨,我在这里孤军奋战之时,他却和妻子在遥远的卡塔尼娜。作了七年的外勤特工,我至少有12次不得不拔出枪来,但那时总有拍档在一起,要下身后也有强大的支援。我们不是地方警察,不能仅仅出于怀疑就随便抓人。除非是突发的恶性事件,否则在我们采取措施前都必须向地方检察官提供明证。我们的行动置于谨慎的管制之下。我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处于一种飘忽的位置。但好像是得到了老爹老妈的忠告,在待工学校受训时记下的两条原则闪现在我的脑海中:保持清醒……照章办事。 如果我呼叫“211”寻求支援,LAPD会立即收到并派出六辆尖叫的巡逻车,同时通过调查局的无线电同银行取得联系,提醒他们又一名劫犯要光顾他们了。如果我是对的,这确实是一桩劫案,随后发生的就可能是一场流血灾难;如果我错了,那人只不过是一个戴着棒球帽的饭桶,那么我就可能被骂得狗血淋头,剩下的时间也别想再到体育场去找清闲了。 我驶回停车坪,把车藏在一辆卸货车的后面,然后开始整理头绪:我现在的工作是保证银行里面的事情不变糟。我让他先进去抢劫,然后也让他出来,这种办法会使每个人感到高兴,除了银行经理,哪怕他是个低胆固醇,也可能发作心脏病。银行当然是保了险的、顾客只要不乱动会很安全。可要是我进去打扰他的话,倒不一定会引起怎样的后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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