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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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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这冷酷的拒绝,温柔的曼侬叹了口气,绝望地合起她的手掌。丹尼斯告诉她用不着着急。有的是低贱一等的丘八,他们不会对这样一桩生意表现出任何犹豫。这只不过是钱的问题。如果她能搞到两个金安琪儿,他可以找两个当兵的来干白鹿旅店的这件脏事。 这并不是一个十分令人愉快的建议。不过,考虑到当兵的都是些候鸟,今晚在这儿喝喝酒,明天说不定就会在那儿被敲破脑袋,于是她悄悄说道:“你把他们找出来见我吧。但请你告诉他们,这是替我一个朋友干的,别让他们以为是替我干的。不然,我会羞得钻进地里去的,因为情况已经不同了。” 丹尼斯找来了两个当兵的。既然能轻而易举地各赚一枚金币,他们都乐意干这个差事。他把他们送出去,轻蔑地打发了这桩差事,然后坐下来忧伤地寻思他失去的朋友。 曼侬和那两个当兵的很快达成了一个总的协议。但是,那尸体取下来之后他们怎么处理呢?她喃喃地说道:“这附近有——条河。” “把它扔下河,对吗?” “别,别,别那么残忍!难道你们不能把它绑上个重的东西慢慢地——放进水里去吗?” 她一定是对这事进行过详细的思考,因为她不是一个主意来得很快的女人。 除开交钱的时间以外,一切都很快谈妥了。两个穿铠甲的急于想得到钱,要她预先付款。曼侬不肯答应。 怎么,难道她怀疑他们的信用吗?那么让她跟他们一起去,或者在远处瞧好了。 “我去瞧?”曼侬害怕地说道,“我宁可死也不去瞧你们干这个事。” “但你还是要叫别人干。” “是这样,因为这对我太有必要。情况毕竟不同了。” 她也已经忘了自己对丹尼斯的嘱咐。 一个小时之后,那情郎兼匪徒的毛虫般卑微生命的可憎残迹便不再干扰体面的旅店主妇的社交生活,而往事的严峻眼睛也不再对白母鹿的享受投以恶意的目光了。 总的说来,曼侬给店主做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妻子,一只顶呱呱的看家狗,并且比谁都活得更久。 她派去的两个兵,在以中世纪的坦率执行了“送别旧欢”的任务回来时,吃了一大惊。他们看到市场上黑压压的一片人群,而一个小时以前还是空荡荡的。他们感到良心的鞭答。这准是干预死人的结果。然而,两人中胆子较大的那个看到天很暗,便鼓起勇气一个人向前偷偷走过去,悄悄地混在一群人当中。他很快回到他的伙伴跟着,以一种不完全合理的责备口吻说道: “你真是个天生的傻瓜,这只不过是神灵显圣。” 第四十二章 教堂墙上出现的火红的大字显得确实惊讶地提出质问,为什么在这困难时期不给公爵做弥撒。很多人都看到了神灵显圣。现在神兆虽然已逐渐消失,但仍然使许多人瞠目结舌地站着观望。事情的结果是促使市政府在对世俗的君主表示忠心方面不甘落后于天使的神助,慷慨解囊为公爵做弥撒。这样一来,我们的那位老朋友,神父先生,便赚得了不少硬币,而对钱这东西他可是极感兴趣。要不是因为这个缘故,我本不会在神灵显圣这样一个平庸的现象上耽误读者的时间。 丹尼斯要求归还他的武器。“干吗要既破碎我的心又凌辱我呢?” “那么,你凭着你剑上的十字发誓,直到叛乱平息为止绝不离开‘杂种’的部队。”丹尼斯只好屈从于客观需要,一连发了三串连珠炮似的赌咒话,总算重新获得了他的武器和自由。 部队在三鱼旅店歇了下来。一看到丹尼斯,马莉昂便叫了起来:“我真不走运,哪想到还会再见到你?!”看到他很忧伤,同时这粗鲁的玩笑使他感到难过,而不是使他高兴,她便问他出了什么事。他把一切都告诉了她。她对事情的看法很乐观。杰勒德长得那么俊,人又那么规矩,不可能会遭遇不幸。女人总是会护卫他的。再说,他的境况显然要么是好,要么是坏。前一种情况指的是,他也许会碰到某个去罗马的好伴;后一种情况指的是他也许会回荷兰,很可能会赶在他朋友之前到家,“因为,根据各方面的传说,你们在弗兰德有点仗要打”。随后,她把他的金币还给他。尽管他一再劝她收下一枚,她还是坚决拒绝了。丹尼斯对她提出的论点有些信服,因为她和他都具有同样的愿望。此外,看到她这么诚实,他的情绪也不禁有所好转,从而使他对造成他朋友独自流浪的这个世界的看法有所改善。 步兵已经三两成群地上路,懒洋洋地向弗兰德走去。他们当中有许多人不名一文,全靠知事下令旅店老板供给他们食宿,才能从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 勃艮第的安东尼追赶上了许多步兵,把他们集合在自己的旗帜下;当他进入弗兰德的时候,已经是一支六百人的队伍的首领。在越过边界的时候,他与他的兄弟鲍尔德温及其人马、装备、给养汇合。他组织好他的全部兵力,以战斗的姿态行军。他们通过了好几个城市,不但毫无阻碍,而且大受鼓掌欢迎。这一忠诚的表现引起了并不十分可喜的议论。 “这叛乱是个骗局。”一个自命为丹尼斯的同伴、名叫塞门的士兵气冲冲地说道。 丹尼斯什么也没说,但对圣马尔斯赌了个咒:倘若使得他失去杰勒德的这个叛乱证明不是什么叛乱,他将射死勃艮第的安东尼作为报复。 那天下午,他们行到一个地方,看到一座牢固设防的城市。在这一小股军队当中传开了一阵耳语,说这是个叛乱地区。 当他们走近到可以看得清对方的地方时,城门打开了,两侧的棱堡仅各有一个卫兵守卫。这支前进的部队便约略打乱了队形,无所顾忌地继续往前走。 等他们走到只隔一浪远的地方时,横跨护城河的吊桥便咯吱作响地缓缓竖起,直到垂直地靠在城堡的墙上。一当这吊桥进入作战姿态,城门的铁栏便嘎嘎地落了下来,同时从棱堡和中堤伸出了一根根长矛和十字弩。 “杂种”的前沿队列顿时响起了严峻的嗡嗡声,很快就蔓延到后卫。 “停!”他喊道。命令传下队列,他们立即停止行进。“传令官快去城门通报!”一个使者策马奔出队列,在离城门二十码的地方停住,举起四周垂着传令官旗布的军号,吹起召降号。一个身穿黄铜铝甲的高个子出现在城门上。他和传令官交换了几句火气大的话;这些话虽然听不见,但含义是清楚的,因为传令官对着城墙只吹了一个尖锐而具威胁性的号音,便脸上杀气腾腾地奔跑回来。“杂种”从队列里走出来迎他。他们碰头还不到两秒钟,他就掉转鞍头喊道:“工兵到前面来!”马上人们把篱笆掀倒;部队进入阵地,在弓箭射程以外的地方扎营。骑马的军官随即奔赴东、西、南各方的友好城市,去征集石弩、栅栏、挡箭板、生牛皮、焦油桶。木匠、给养以及一切攻城用的物资。 这光明的前景大大地鼓舞了一个垂头丧气的兵士。一听到铁门铿锵落下的声音,他便眼睛发亮,额角发红。当传令官眼中充满杀气奔回来的时候,他一眼就看出要打仗,于是许多天来第一次喊道:“大伙鼓起勇气,魔鬼呜呼了!” 要是那位伟大的斗士听见的话,他会如何狞笑! 攻城者在距城墙一浪远的地方扎营,并开始筑路。他们把梭标手留在帐篷里,作为攻城时的后备力量,而把坑道兵、工兵、石弩手、弓弩手送上前去。他们填平护城河,挖坑道,或给城墙打开缺口,来着手攻城的准备。由于许多事得在长箭短矢、石头和小石块的密集火力下进行,上述的军事艺术家们就需要有一百只眼睛般的敏锐,并要求高度的警惕,以及一定的个人机智勇敢和技巧来配合行动。所有这些都使得攻城变成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当然是对旁观者而言。 他们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利用滚动的挡箭板掩护木工前进,以便在护城河边上造一个又高又坚固的栅壁。这当中死了些人,但并不多,因为一支强壮的弓弩手队伍,包括丹尼斯在内,都把他们的挡箭板推上来,越过工匠的头顶射杀敢于把他们的鼻子露出来的被围者,并对准城墙上控制着木工干活的具体场地的射击孔、箭隙或其他孔穴不停地射箭。在他们密集火力的掩护下,这些木工很快就建起了一道高高的栅壁,挡住了城墙开口处射进来的普通箭矢对他们的袭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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