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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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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很快就九岁了。"她给他倒了第四杯茶,向他俯过身来,态度十分诚恳。"他清楚他的处境--混血儿的艰难,母亲社会地位的卑微,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我从来不向他隐瞒什么,也从来不让他因为'先天不足'而觉得低人一等。李和我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实事求是的精神面对我们的身份和未来。没有他的日子我将苦不堪言,但是为了他,我什么都能忍受。如果我把他送到悉尼的学校,甚至到了墨尔本,总会有人发现他的身世。可是,在英格兰一所都是外国皇家子弟的私立学校,谁也无法搞清他的来龙去脉。孙有个表弟,名叫吴胖子,作为李的保护人和仆人和他一起去英国。六月初就出发。"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更难,即使他真的清楚自己的处境。" "你难道以为我不知道这一点吗?但是,正因为他清楚自己的处境,才一定会这样做。为了我。" "想想看,茹贝。李长大之后,会感激你吗?小小年纪,你就像把他扔进狮子洞一样,送到了英国私立学校。周围都是富甲天下的豪门子弟,他心里清楚,一旦同学们知道他的身世,就会置他于死地。哦,茹贝,这件事情也有它的阴暗面儿。"亚历山大说,尽管为什么要为一个刚刚见了一面的男孩据理力争,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只是觉得男孩目光中有一种和茹贝全然不同的东西,反射出他的灵魂。他被那目光深深地吸引。 "你是个固执己见的家伙,难道不是吗?"她站起身来。"你有马吗?如果有,后院有马棚。把马拉到那儿,交给张和就行了。希尔山的草料很贵,所以每匹马每晚另交五先令。玛蒂尔达,把金罗斯先生领到蓝屋。他是个忧郁的家伙,和蓝色有缘。"她向吧台走去。"晚饭你什么时候吃都可以。"她说。亚历山大跟在玛蒂尔达身后,穿过酒吧后门。 蓝屋的色彩确实让人觉得压抑,但是屋子很大、很舒适。他甩掉一直不离左右的玛蒂尔达,从她身边匆匆走过,去照看他的马。这个姑娘显然希望为他提供服务,从而得到慷慨的回报。 浴室和蓝屋隔两个门,估计和希尔山其他地方浴室的条件差不多。厕所在后院,不过是几个土坑罢了。希尔山没有抽水马桶!毫无疑问,缺水是希尔山最严重的问题。 洗完澡,刮完脸,他在蓝床上躺下,很快就进入梦乡。 一阵嘈杂声惊醒他。康斯特万旅馆仿佛从熟睡中醒来。这意味着城里大多数矿工已经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他点着煤油灯,穿上崭新的皮外套去吃晚饭。不管妓女们在什么地方做生意,反正不在他这一侧的房间。这边住着五个由茹贝提供食宿的客人。把马安顿到马厩里面之后,他注意到厨房自成一体。这样一来,即使厨房着了火,整幢房子也不会化为灰烬。他还注意到,一溜厢房从正面的楼房延伸出来,和他这一侧的房子遥遥相对。她,茹贝,很有头脑,也没有怜悯之心。哦,那个可怜的小男孩! 酒吧里挤满了顾客,沿吧台就站了三列人。除了老板那张桌子,别的桌子周围都坐满了客人。玛蒂尔达和朵拉在人群里穿来穿去,另外那三个姑娘也都在那儿卖弄风骚。假如他坐在老板那张桌子旁边吃饭,一定会招来许多好奇的目光。大多数络绎不绝到来的顾客头脑还相当清醒。 "我是莫琳。"一个红头发绿发带的姑娘说。亚历山大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姑娘脸上的雀斑比她多。她似乎要把那些雀斑连成一片,让自己的脸都变成棕色。"我们有烤猪腿,上面有一层脆皮;还有烤土豆、炖白菜、红肠三明治。如果你想吃别的什么,可以让山姆来做。" "不用了。这些就很好了,谢谢你,莫琳。"他说。"玛蒂尔达和朵拉,我已经认识了。那两个姑娘是谁?" "那个棕色头发、长了一双对眼儿的姑娘名叫特丽萨,胳膊上刺花纹的那个叫艾格尼丝,"莫琳哧哧哧地笑着说,"她以前在悉尼罗克斯海员旅店工作。" 这么说,茹贝这几个姑娘不像表面上那么干净。不过,他并没有和她们做交易的打算--在希尔山她们要价多少?--所以目不斜视,狼吞虎咽,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山姆·文也许挣的钱比别人多,他确实是个好厨师。离开这儿之前,一定让山姆给他做一顿地道的中餐。 茹贝自己在吧台后面忙得不可开交,只能对他招招手表示问候。他纳闷,希尔山的酒馆是不是家家都像康斯特万旅馆这样火。想了一会儿,觉得不可能。五个姑娘"生意兴隆",和一个"牺牲品"谈好价钱、消失之后,不一会儿就又出现在人群之中。另外一个"牺牲品"早已等候多时,巴不得立刻随她再度"消失"。城里肯定有警察,不过,恐怕茹贝早就上下打点,没有人干涉她的生意。 酒足饭饱之后,他嘴里叼支雪茄烟,往椅背上一靠,面前放杯茶,冷眼旁观"交易"双方滑稽古怪的动作。他注意到,姑娘服务所得事先都交给茹贝。 喝酒的人都有了几分醉意,茹贝走到钢琴旁边。钢琴就放在离门口不远的地方,摆放的角度正好让满屋子人都能看见弹钢琴的人。她摆弄了一下裙子,让脚可以自由移动,然后一双手放在琴键上,开始演奏。亚历山大直挺挺地坐着,心里一阵冲动,真想朝那些喝酒的人大喊一声,让他们安静下来,听茹贝演奏。她弹得真棒!虽然都是普通的流行乐曲,可是每首乐曲完了之后的间奏足以显示她技艺精湛,完全可以把"贝多芬"和"勃拉姆斯"弹奏得非常好。 去美国之前,亚历山大对音乐没有兴趣,仅仅因为他压根儿就没有听过可以称之为音乐的东西。到旧金山之后,有一天,他从音乐厅门前走过,里面正在演奏肖邦的钢琴曲,便走了进去,一下子就对音乐着了迷。从那以后,不管到哪儿,只要有音乐会,他就必定洗耳恭听。圣路易斯、纽约、伦敦、巴黎、威尼斯、米兰、君士坦丁堡①,甚至开罗的音乐厅,他都曾经光顾。在开罗,他参加了《阿伊达》②的首演式。这部歌剧是威尔第为纪念苏伊士运河开通而作的。他什么音乐都喜欢。歌剧、交响乐、独奏音乐会,以及人们在康斯特万旅馆这样的地方唱的歌。音乐,他喜欢一切音乐。 现在,在希尔山,一位"钢琴大师"自弹自唱《劳瑞娜》--这首忧郁、凄婉的歌。在美国旅行期间,他听过各种各样的人唱这首歌。通常没有伴奏,最多只有让人伤感的六角手风琴①和口琴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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