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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做梦,几乎在我还没忘记自己在哪里的时候就开始作梦了。我觉得是到早晨了,我往回家的路上走,有约瑟夫带路。一路上,雪有好几码深。在我们挣扎着向前走的时候,我的同伴不停地责备我,惹得我心烦。他骂我不带一根朝山进香的拐杖,告诉我不带拐杖就永远也进不了家,还得意地舞动着一根大头棍棒,我明白这就是所谓的拐杖了。当时我认为需要这么一个武器才能进自己的家,那是荒谬的。跟着一个新的念头一闪。我并不是去那儿,我们是在长途跋涉去听那有名的杰别斯·伯兰德罕讲“七十乘七”的经文,而不论约瑟夫,或是牧师,或是我要犯了这“第七十一的第一条”,就要被人当众揭发,而且被教会除名。

  我们来到了教堂。我平日散步时真的走过那儿两三回。它在两山之间的一个山谷里:一个高出地面的山谷靠近一片沼泽,据说那儿泥炭的湿气对存放在那儿的几具死尸足以产生防腐作用。房顶至今尚完好,但是这儿教士的收入每年只有二十镑,外带一所有两间屋的屋子,而且眼看恐怕就要决定只给一间了,所以没有一个教士愿意担当牧羊人的责任,特别是传说他的“羊群”宁可饿死他,也不愿从他们自己腰包里多掏出一分钱来养活他。但是,在我的梦里,杰别斯有专心听讲的满会堂会众。他讲道了——老天爷呀!什么样的一篇讲道呀,共分四百九十节,每一节完全等于一篇普通的讲道,每一节讨论一种罪过!我不知道他从哪儿搜索出来这么些罪过。他对于讲解辞句有他独到的方法,仿佛教友必然时时刻刻会犯不同的种种罪过。这些罪过的性质极其古怪:是我以前从没想象过的一些古怪离奇的罪过。

  啊,我是多么疲倦啊!我是怎样地翻腾,打呵欠,打盹,又清醒过来!我是怎样掐自己,扎自己,揉眼睛,站起来,又坐下,而且用胳膊肘碰约瑟夫,要他告诉我他有没有讲完的时候。我是注定要听完的了。最后,他讲到“第七十一的第一条”。正在这当口,我不由自主地站起来,痛责杰别斯·伯兰德罕是个犯了那种没有一个基督徒能够饶恕的罪过的罪人。

  “先生,”我叫道,“坐在这四堵墙壁中间,我已经一连气儿忍受而且原谅了你这篇说教的四百九十个题目。有七十个七次我拿起我的帽子,打算离去。——有七十个七次你硬逼着我又坐下。这第四百九十一可叫人受不了啦。信教的难友们,揍他呀!把他拉下来,把他捣烂,让这个知道有他这个人的地方从此再也见不到他吧!”

  “你就是罪人!”一阵严肃的静默之后,杰别斯从他的坐垫上欠身大叫。“七十个七次你张大嘴作怪相——七十个七次我和我的灵魂商量着——看啊,这是人类的弱点,这个也是可以赦免的!第七十一的第一条来啦。弟兄们,把写定的裁判在他身上执行吧。衪①所有的圣徒有这种光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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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衪——He,指“神”而言。对上帝(神)表示尊敬,故将第一个字母大写。在中国,教徒言及上帝往往写“衪”。

  话才落音,全体会众举起他们的朝山拐杖,一起向我冲来。我没有武器用来自卫,便开始扭住约瑟夫,离我最近也最凶猛的行凶者,抢他的手杖。有人潮汇集之中,好多根棍子交叉起来,对我而来的打击却落在别人的脑袋上。马上整个教堂乒乒乓乓响成一片。每个人都对他邻近的人动起手来。而伯兰德罕也不甘心闲着,便在讲坛板壁上使劲来一阵猛敲,好发泄他的热心,声音好响,最后竟惊醒了我,使我说不出来的轻松。到底是什么东西令人联想那极大的骚扰呢?在这场吵闹中是谁扮演杰别斯的角色呢?只不过是在狂风悲叹而过时,一棵枞树的枝子触到了我的窗格,它的干果在玻璃窗面上碰得嘎嘎作响而已!我满怀疑虑地倾听了一会;查清骚扰得我不安的就是它,然后翻身又睡了,又作梦了:可能的话,这梦比先前的那个更不愉快。

  这一回,我记得我是躺在那个橡木的套间里。我清清楚楚地听见风雪交加;我也听见那枞树枝子重复着那戏弄人的声音,而且也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可是它使我太烦了,因此我决定,如果可能的话,把这声音止住。我觉得我起了床,并且试着去打开那窗子。窗钩是焊在钩环里的——这情况是我在醒时就看见了的,可是又忘了。“不管怎么样,我非止住它不可!”我咕噜着,用拳头打穿了玻璃,伸出一个胳臂去抓那搅人的树。我的手指头没抓到它,却碰着了一只冰凉小手的手指头!梦魇的恐怖压倒了我,我极力把胳臂缩回来,可是那只手却拉住不放,一个极忧郁的声音抽泣着:“让我进去——让我进去!”“你是谁?”我问,同时拚命想把手挣脱。

  “凯瑟琳·林惇,”那声音颤抖着回答(我为什么想到林惇?我有二十遍念到林惇时都念成恩萧了)。“我回家来啦,我在旷野上走迷路啦!”在她说话时,我模模糊糊地辨认出一张小孩的脸向窗里望。恐怖使我狠了心,发现想甩掉那个人是没有用的,就把她的手腕拉到那个破了的玻璃面上,来回地擦着,直到鲜血滴下来,沾湿了床单。可她还是哀哭着,“让我进去!”而且还是紧紧抓住我,简直要把我吓疯了。“我怎么能够呢?”我终于说。“如果你要我让你进来,先放开我!”手指松开了。我把自己的手从窗洞外抽回,赶忙把书堆得高高的抵住窗子,捂住耳朵不听那可怜的祈求,捂了有一刻钟以上。可是等到我再听,那悲惨的呼声还继续哀叫着!“走开!”我喊着,“就是你求我二十年,我也绝不让你进来。”“已经二十年啦,”这声音哭着说,“二十年啦。我已经作了二十年的流浪人啦!”接着,外面开始了一个轻微的刮擦声,那堆书也挪动了,仿佛有人把它推开似的。我想跳起来,可是四肢动弹不得,于是在惊骇中大声喊叫。使我狼狈的是我发现这声喊叫并非虚幻。一阵匆忙的脚步声走近我的卧房门口。有人使劲把门推开,一道光从床顶的方洞外微微照进来。我坐着还在哆嗦,并且在揩着我额上的汗。这闯进来的人好像迟疑不前,自己咕噜着。最后他轻轻地说:“有人在这儿吗?”显然并不期望有人答话。我想最好还是承认我在这儿吧,因为我听出希刺克厉夫的口音,唯恐如果我不声不响,他还要进一步搜索的。这样想着,我就翻身推开嵌板。我这行动所产生的影响将使我久久不能忘记。

  希刺克厉夫站在门口,穿着衬衣衬裤,拿着一支蜡烛,烛油直滴到他的手指上,脸色苍白得像他身后的墙一样。那橡木门第一声轧的一响吓得他像是触电一样:手里的蜡烛跳出来有几尺远,他激动得这么厉害,以至于他连拾也拾不起来。

  “只不过是你的客人在这儿罢了,先生。”我叫出声来,省得他更暴露出胆怯样子而使他丢掉面子。“我作了一个可怕的恶梦,不幸在睡着时叫起来了。我很抱歉我打搅了你。”

  “啊,上帝惩罚你,洛克乌德先生!但愿你在——”我的主人开始说,把蜡烛放在一张椅子上,因为他发现不可能拿着它不晃。“谁把你带到这间屋子里来的?”他接着说,并把指甲掐进他的手心,磨着牙齿,为的是制止腭骨的颤动。“是谁带你来的?我真想把他们就在这会儿撵出门去!”

  “是你的佣人,齐拉,”我回答,跳到地板上,急急忙忙穿衣服。“你撵,我也不管,希刺克厉夫先生。她活该,我猜想她是打算利用我来再证明一下这地方闹鬼罢了。咳,是闹鬼——满屋是妖魔鬼怪!我对你说,你是有理由把它关起来的。凡是在这么一个洞里睡过觉的人是不会感谢你的!”

  “你是什么意思?”希刺克厉夫问道,“你在干吗?既然你已经在这儿了,就躺下,睡完这一夜!可是,看在老天的份上!别再发出那种可怕的叫声啦。那没法叫人原谅,除非你的喉咙正在给人切断!”

  “要是那个小妖精从窗子进来了,她大概就会把我掐死的!”我回嘴说。“我不预备再受你那些好客的祖先们的迫害了。杰别斯·伯兰德罕牧师是不是你母亲的亲戚?还有那个疯丫头,凯瑟琳·林惇,或是恩萧,不管她姓什么吧——她一定是个容易变心的——恶毒的小灵魂!她告诉我这二十年来她就在地面上流浪——我不怀疑,她正是罪有应得啊!’

  这些话还没落音,我立刻想起那本书上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两个名字的联系,这点我完全忘了,这时才醒过来。我为我的粗心脸红,可是,为了表示我并不觉察到我的冒失,我赶紧加一句,“事实是,先生,前半夜我在——”说到这儿我又顿时停住了——我差点说出“阅读那些旧书”,那就表明我不但知道书中印刷的内容,也知道那些用笔写出的内容了。因此,我纠正自己,这样往下说——“在拼读刻在窗台上的名字。一种很单调的工作,打算使我睡着,像数数目似的,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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