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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第二十五章

  到了外边,天已蒙蒙亮。天气也冷得要命,可我觉得挺舒服,因为我身上正在拚命出汗哩。

  我不知道他妈的往何处去好。我不想再去开旅馆,把菲芘的钱花光。因此未了儿我往克莱辛敦走去,从那儿乘地铁到中央大车站。我的两只手提籍就存在那儿,那儿的混帐候车室里也有的是长椅,我打算就在椅子上睡一觉。我果真这么做了。有那么一会儿我睡得还不坏,因为候车室里人不多,我可以把两只脚搁在椅子上。可我不想细谈这事。这不是什么好事。你千万别去尝试。我说的是真话,它会使你泄气。

  我只睡到九点光景,因为那时有千百万人涌进了候车室,我只好把两只脚放下来。两只脚一搁到地板上,我就再也睡不好觉,所以我就坐了起来,我的头痛还没好,而且更厉害了,我只觉得这一辈子从来没这么泄气过。

  我心里并不愿意,可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老安多里尼先生来,我琢磨着安多里尼太大看见我没睡在那儿,要是问起来,不加安多里尼先生会怎么说。不过这问题我并不太担心,因为我知道安多里尼先生为人非常聪明,他可以编造什么话来向她搪塞。他可以告诉她我已经回家了什么的。这问题我并不太担心。真正让我放不下心的,是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醒来发现他轻轻拍着我的头。我是说我在怀疑或许是我自己猜错了,他并不是在那儿跟我搞同性爱。我怀疑他或许有那么个癣好,爱在别人睡着的时候轻轻拍他的头。我是说这一类玩艺儿你怎么能断定呢?你没法断定。我甚至开始琢磨着我应不应该取出我的手提箱回到他家去,就象我答应他的那样,我是说我开始想到即便他是个搞同性爱的,他待我当然非常好。我想到我这么晚打电话给他,他却一点也不见怪,还叫我马上就去,要是我想去的话。我又想到他一点不怕麻烦,给了我忠告,要我找出头脑的尺寸什么的;还有那个我跟你讲起过的詹姆士·凯瑟尔,他死的时候就只有他一个人敢定近他。我心里想着这一切,越想越泄气。我是说我开始想到我或许应该回到他家去。或许他只是随便拍拍我的头。反正我越想这件事,心里就越泄气,精神也越沮丧。更糟糕的是,我的眼睛疼得要命。

  由于睡眠不足,我的两眼热辣辣的,疼得要命。再说,我还有点儿感冒了,可我身上连一块混帐手绢都没有。我的手提箱里倒是有几块,可我并不想把箱子从存物处牢固的铁箱里取出来,在公共场所当众把它打开。

  我旁边的长椅上不知谁丢下本杂志在那里,我就拿了看起来,本想借此转移思路,至少暂时不去想安多里尼先生和千百万样其他事情。不过我看了那篇混帐文章,心里反倒更不好过了。文章里全是谈的荷尔蒙。它描写如果你身上的荷尔蒙正常,你的脸色应该怎样,眼神应该怎样,可我完全不是那个样儿。我倒是跟文章里所描写的那种荷尔蒙失常的人一模一样。因此我开始为我的荷尔蒙担起心来。接着我看了另外那篇文章,写的是怎样预测自己有没有得癌。它说你嘴里要是有什么溃疡,一时好不了,那可能就是癌的症状。我的哺唇里面正好有个溃疡,已有两个星期了。因此我怀疑自己已经得了癌。这杂志倒是一服小小的兴奋剂。未了儿我不看杂志了,出去到外面散一会儿步。我揣摩自己大概要在一两个月内死去,因为我得了癌。我真是这样想的。我甚至肯定自己一定会死去。这当然不是太舒服的感觉。

  天象是要下雨的样子,可我还是出去散步了。

  主要是,我觉得我应该吃点儿早饭。我肚子并不饿,可我觉得我至少应该吃点儿什么。我是说至少吃点儿有维生素的东西。于是我信步往东走去,那儿有不少廉价餐馆,因为我不想花很多的钱。

  我一路走去,看见有两个家伙在一辆卡车上卸一棵大圣诞树。一个家伙不住地跟另一个说:“把这婊子养的抬起来!抬起来,老天爷!”管圣诞树叫婊子养的,确实少见少闻。可是说来可怕,我听在耳朵里,竟还觉得有点儿好笑,所以我不由得笑起来。这实在是我千不该万不该做的最最糟糕的事,因为我刚一笑,就觉得自己要吐。确实是这样。

  我甚至开始呕吐起来,可是不久也就好了。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是说我不曾院过任何不卫生的东西,而且我的胃一向很健康。嗯,不管怎样我慢慢好了,我心想要是去吃些东西,说不定还能更好过一些。因此我走进一家外表看去非常便宜的餐馆,要了份油炸饼和咖啡。不过,我没吃那份油炸饼。我实在咽不下去。问题是,你要是为了某种事情心里懊丧得要命,就会食不下咽。那个侍者例真不错。他把那份油炸饼拿了回去,没要我钱。我光是喝了咖啡。随后我走出餐馆,开始向五马路走去。

  今天是星期一,离圣诞节已经很近,所有的铺子也都开门了。因此在五马路上散步倒是挺不错。

  很有圣诞节气象。所有那些瘦瘦的圣诞老人全都站在角落里摇着铃,还有那班救世军姑娘——脸上不搽脂粉和口红什么的——也在那儿摇铃。我东张西望,寻找昨天吃早饭时候遇见的那两个修女,可我没看见她们。我知道我看不见她们,因为她们告诉我说她们是到纽约来当教师的,可我还是一个劲儿找她们。嗯,不管怎样,一霎时已是一片圣诞节气象。千万个小孩子跟他们的母亲一起来到市中心,在公共汽车里上上下下,在铺子里进进出出。我真希望老菲芘在我身边。她已经不是那种幼稚的孩子,一进儿童玩具部就高兴得命都没有了,不过她倒是喜欢看热闹,逗笑取乐。前年圣诞节我曾带她一起到市中心买东西。我们的确乐了一阵子。我想那次是在百花公司里。我们一起进了鞋部,假装她——老菲芘——要买一双高统雨靴,那种雨靴总有一百万个穿带子的眼儿。我们简直把那个可怜的售货员折腾死了。老菲芘试了约莫二十双,每试一双,那个可怜的家伙就得把一只鞋子上面的带子全都穿好。这实在是种下流的把戏,可是差点儿把老菲芘笑死了。最后我们买了双鹿皮靴,付了钱。那个售货员倒是十分和气。我想他也知道我们是在逗着玩儿,因为老菲芘老是咯咯地笑个不停。

  嗯,我就这样沿着五马路一直往前走,没打领带什么的。接着突然间,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发生了。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的脚才跨下混帐的街沿石,我的心里马上有一种感觉,好象我永远到不了街对面。我觉得自己会永远往下走、走、走,谁也再见不到我了。嘿,我真是吓坏了。你简直没法想象。我又浑身冒起汗来——我的衬衫和内衣都整个儿湿透了。接着我想出了一个主意。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就假装跟我的弟弟艾里说话。我这样跟他说:“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劳驾啦,艾里。”等到我走到街对面,发现自己并没失踪,我就向他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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