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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休假的时间到来时——我已经三年没有休假了,一直在渴望着使公司成功——我休了三周而不是两周,我写了关于十二个小人的书。我一口气写下去,每天写五千字,七千字,有时候八千字。我认为,一个人要当一个作家,就必须每天至少写五千字。我想,他必须同时说出一切——在一本书中——然后倒下。关于写作我什么也不懂。我被吓得屎都憋回去了,但是我决心要把霍拉修·阿尔杰从北美意识中清除出去。我猜想这是任何人写的书中最糟糕的一本。这是一个大卷本,从头到尾都是缺陷。可是这是我的第一本书,我爱上了它。如果我像纪德那样有钱,我会自费将它出版的。如果我有惠特曼的勇气,我会挨家挨户去兜售它。每一个看到它的人都说它可怕。我被力劝放弃写作的念头。我不得不像巴尔扎克那样认识到,一个人必须先写出几卷书来,然后才签他自己的名字。我不得不认识到,而且我不久也确实认识到,一个人必须放弃一切,除了写作什么也不干,他必须写呀,写呀,即使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劝他不要写,即使没有人相信他,他也得写。也许一个人写作,恰恰因为没有人相信;也许真正的秘密在于使人相信。人们说一本书不适当,有缺陷、恶劣、可怕,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我试图在开头做一个天才人物只会在结尾才做的事。我要在开头说最后一句话。这是荒唐而可悲的。真是一败涂地,但是却使我坚强起来。我至少懂得了失败是怎么回事,懂得了试图做大事情是怎么回事。今天,当我想起我写这本书时的环境,当我想起我设法赋予形式的大量素材,当我想起我当时希望包容的一切,我便鼓励自己,给了自己一个双A。我为这样的事实感到骄傲:我失败得够惨的,但我一旦成功,我便会成为庞然大物。有时候,我翻阅我的笔记本,独自看着那些我想写的人的名字,我就晕头转向。每一个人都带着一个他自己的世界来到我跟前;他来了就把这世界卸在我的定字台上,他期待我拾起这个世界,把它扛在自己肩上。我没有时间来建造一个我自己的世界:我不得不像阿特拉斯(阿特拉斯:希腊神话中提坦巨人之一,后来石化、变成一座大山。在世界尽头顶着天上的繁星。——译者)那样一动不动地定在那里,脚踩在大象背上,而大象又踩在乌龟的背上。要打听乌龟站在什么上面,那就发疯去吧。

  我当时除了“事实”以外,什么也不敢去想。要深入挖掘事实底下的东西,我就得成为一个艺术家,而一个人一夜之间是成不了艺术家的。首先你必须被压倒,让你的有冲突的观点被消灭掉。为了作为一个个体而再生,你必须作为人类而被消灭。你必须炭化,矿物化,从自我的最起码的一般特征做起。你必须超越怜悯,为的是从你的存在的根本上来感觉。一个人不可能以“事实”来造就一个新天地。没有“事实”——只有这个事实:人,世界上每个地方的每一个人,都在走向分类。有些人走了远道,有些人走了捷径。每个人都以他自己的方式设定他的命运,没有谁能帮助他,只能表示出仁慈、慷慨、耐心。

  在我的热情中,有些现在已经清楚的事情,在当时我是无法解释的。例如,我想起卡纳汉,我要写的十二个小人物之一。他是一个所谓模范送信人,他是一所名牌大学的毕业生,有着健全的理智和模范的性格。他一天工作十八至二十个小时,比任何一个送信人员挣得都多。他服务的顾客们写信把他捧上了天;有人向他提供好的职位,他都以这样那样的理由谢绝了。他生活很节俭,把大部分工资都寄给他住在另一个城市的妻子和孩子们。他有两个毛勃—贪怀与一心发迹。他可以一年不喝酒,但只要他喝上一滴,那就完了。他两次在华尔街发了财,然而,在他来我这儿找工作以前,最多不过在某个小镇上当了个教堂司事。他干这份差事被人解雇,就因为他突然喝起他的圣餐用葡萄酒,整夜敲钟不止。他诚实,真挚,认真。我绝对相信他,而我对他的信任,是为他没有一点瑕疵的工作档案所证实了的。

  然而,他却冷酷地枪击了妻儿,然后,枪击了自己。幸好没有一个人死去;他们都一起躺在医院里,而且都复了原。在他们把他转送到监狱去以后,我去看他妻子,为的是请她来帮助他。

  她断然拒绝。她说他是世界上用两条腿走路的最卑鄙、最残酷的婊子养的——她要看着他被绞死。我恳求了她两天,可她坚如磐石。我到监狱去,透过铁丝网同他谈话。我发现他已经讨得监狱当局的喜欢,已被允许享受一些特权。他一点儿也没有情绪低落。相反,他指望尽量利用他在监狱里的时间来对推销术进行“仔细研究”。他打算在释放后成为美国的最佳推销员。

  我几乎要说,他似乎很快活。他说不要为他担忧,他会过得很好的。他说每个人都对他好极了,他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我有点儿茫然地离开了他。我来到附近的海滩上,决定去游个泳。我用新的眼光来看待一切。我几乎忘记回家了,一心专注于关于这个家伙的思考之中。谁能说他不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呢?也许他离开监狱后会是一个地道的福音传教土而不是一个推销员。没有人能预言他会做什么。没有人能帮助他,因为他正在以他自己隐蔽的方式设定自己的命运。

  还有另一个家伙,一个名叫古普塔尔的印度人。他不仅仅是一个为人规规矩矩的模范——他是一位圣徒。他十分爱好长笛,总是一个人在他那间可怜的小房间里吹笛。有一天他被发现光着身子,脖子被切到了耳朵根,在床上,他的身边放着他的长笛。在葬礼上,有十几个妇女掉下了动情的眼泪,包括杀死他的那个看门人的老婆。我可以写一本关于这小伙子的书,他是我遇到过的最好心、最圣洁的人,他从不得罪任何人,从不从任何人那里拿任何东西,但是他犯了一个基本的错误,就是到美国来传播和平与爱。

  还有一个戴夫·奥林斯基,又一个忠诚而勤奋的送信人,他想到的只有工作。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说得太多。当他来找我的时候,已经环绕地球好几圈了,为了谋生,没有他不干的事情。他懂十二种语言,很为他的语言能力感到自豪。他属于这样一种人;他们的乐善好施和热情却成了他们的祸根。他要帮助每一个人,要告诉每一个人如何获得成功。我们给他的工作他总嫌不够——他是一个工作狂。也许,当我派他去纽约东区的营业所时,我应该警告他,他将要在一个棘手的地区工作,可是他假装什么都知道,并且坚持要在那个地区工作(由于他的语言能力),我就不好再说什么了。我暗想——你很快就会受不了的。毫无疑问,他在那里工作不久就遇到了麻烦。一个粗鲁的犹太小伙子有一天从附近走进来,问他要一张空白表格。送信人戴夫当时坐在办公桌后面。他不喜欢这小伙子要空白表格的方式,就告诉他应该礼貌些。为此他挨了一个大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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