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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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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长大以后,各方面都有了精细的改进,原来那些味道没有了,只是有另一种显然难忘的、显然令人愉快的味道——窟窿眼儿的味道——取代了它们。尤其是同女人玩过之后留在手指上的那种味道,因为也许以前没有注意到,可这种味道甚至比窟窿眼儿本身的味道更可爱,因为它带着已成为过去时的香水味,但是,这种表明你已长大的味道,同童年时代的那些味道相比,只是一种微弱的味道。这种味道在你大脑的想象中几乎同在现实中消失得一样快。对于所爱过的女人,人们会记得她们的许多事情,但是却很难记得她们那眼儿的味道——全然不会。另一方面,湿头发的味道,一个女人的湿头发味道,却更加强烈持久得多——为什么呢?我不知道。甚至现在,在差不多四十年之后,我还能记得我蒂丽姑妈洗头以后的头发味道。她总是在热得要命的厨房里洗头。通常是在星期六傍晚前,为参加舞会做准备,而舞会又意味着另一件怪事——会出现一个佩带十分漂亮的黄色条纹装饰的骑兵中士,一个非常英俊的中士,甚至在我眼里,也是太彬彬有礼,太有男子气概,太聪明伶俐了,像我蒂丽姑妈这样的低能儿根本配不上他。但不管怎么说,她坐在厨房餐桌旁的小凳上用一条毛巾擦干头发。她旁边放着一盏罩着熏黑的玻璃罩的油灯,灯旁边是两把烫发钳。我一看到这些就充满莫名其妙的厌恶。她总是使用一面支在桌上的小镜子;我现在可以看到她一边挤鼻子上的黑头粉刺,一边对自己做怪脸。她是一个难看的女人,没什么本事,粘粘乎乎,瞅着两颗大撩牙,只要她一笑,嘴唇往后一掀,就露出一副马脸。 她就是洗完澡以后,也散发着一股汗味,但是她头发的味道——那种味道我永远不会忘记,因为不知怎么的,这味道同我对她的恨和轻蔑联系在一起。这种味道,在头发干起来的时候,就像从沼泽地底下发出来的味道一样。有两种味道——一种是湿头发的味道,另一种是她扔到炉子里,燃烧成火焰的同一种头发的味道。她总是梳下来一些打了结的头发卷,它们还带着她油腻肮脏的头皮上的汗与头皮屑。我常站在旁边看她,很想知道舞会会是什么样子,很想知道她在舞会上做些什么。在她全部打扮完毕的时候,她会问我她看上去是否漂亮,我是否爱她,当然,我会告诉她:是的。但是然后在厕所里,它在厨房旁边的门厅里,我会坐在窗台上燃烧的蜡烛发出的摇曳烛光中,对自己说,她看上去疯了。在她走了以后,我会拿起烫发钳,闻它们的味道,把它们捏紧。它们令人讨厌而又使人着迷——像蜘蛛。这厨房里的一切都使我着迷。我虽然对它很熟,但我从来没有征服它。它既如此公开,又如此秘密。我在这里洗澡,在大铁皮盆里,在星期六。在这里,三姐妹洗澡并打扮自己。在这里,我祖父站在水斗边洗上半身,然后把他的鞋递给我,让我把它们擦亮。在这里,我冬天里站在窗前,注视着窗外纷飞的大雪,我阴郁地、茫然地注视着,就好像我在子宫里一般,听着水的奔流,而我母亲则坐在马桶上。秘密的谈话都在厨房里进行,他们从这里吓人的、令人憎恶的集会出来,总是脸拉得长长的,一副庄严的面孔,要不就是眼睛哭得红红的。他们为什么跑到厨房去,我不知道,但是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正当他门站着开秘密会议,为一个遗嘱争吵不休,或决定如何打发某个穷亲戚的时候,门突然被打开,来了一个客人,于是气氛立即就改变了。我的意思是说,极大地改变了,就好像他们如释重负,因为在某种外力的干预下,他们不用再继续一个没完没了的秘密会议,免去了这种令人讨厌的事情。我现在记得,看到门打开,一个不速之客的脸探进来,我的心会高兴得蹦起来。 马上会有人给我一只玻璃大罐,让我到街角的酒馆去打酒。我跑到那里,在通往住家的入口旁有一个小窗子,我从小窗子把玻璃罐递进去,然后等着,直到装满冒泡啤酒的玻璃罐递回到我手中。像这样跑到街角去打一罐啤酒,是一场绝对大规模的远征。首先是就在我们楼底下的理发店,斯坦利的父亲在那里开业。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正当我冲出去买什么东西的时候,我会看到斯坦利的父亲正用磨剃头刀的皮带啪啪地抽他。一看到这情况,我就热血沸腾。斯坦利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他父亲不过是一个波兰酒鬼。然而,有一天傍晚,正当我拿着玻璃罐冲出去的时候,我十分高兴地看到另一个波兰人用一把剃刀攻击斯坦利的老爹。我看到他老爹脖子上淌着血,脸色煞白,正倒退着往门边来。他倒在店铺门前的人行道上,一边挣扎,一边呻吟。我记得我看了他一两分钟,对此感到心满意足,高高兴兴地走开了。斯坦利在父亲打架时溜出来,陪我走到酒馆门口。 他也很高兴,尽管他有点儿害怕。我们回来时,救护车已经停在门前,他们把他放在担架上抬着他,他的脸和脖子上盖着一块床单。有时候,碰巧卡洛尔神父最得意的唱诗班男童在我一个人舞拳弄脚的时候从家门前走过,这是一件头等重要的事情。 这男孩比我们任何一个都大。他是一个同性恋,一个酝酿中的同性恋者。就是他从我们面前走过,也常常把我们惹火。他刚一被玷污,消息就从四面八方传开,在他到达拐角以前,就被一帮男孩围了起来,这些男孩都比他小得多,他们嘲笑他,模仿他,一直把他弄得哭了起来。然后我们会像一群狼一样扑到他身上,把他拽倒在地,把衣服从他背上扯掉。这是不光彩的行为,但是它使我们感觉良好。还没有人知道同性恋者是什么玩艺儿,但是不管是什么玩艺儿,我们反对它。我们以同样方法反对中国佬。有一个中国佬经常从街那头的洗衣店经过这里,他也像卡洛尔神父教堂里的那个同性恋一样,不得不受到围攻。 他的模样跟教科书上看到的苦力图片十分相像。他穿着一件黑色羊驼毛盘扣上衣,一双没有后跟的拖鞋,留着一根长辫子。通常他都是手插在袖筒里走路。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走路的样子,一种偷偷摸摸、装腔作势、女里女气的走路样子,我们感到十分陌生,而且感受到威胁。我们怕他怕得要命,我们也恨他,因为他对我们的嘲弄完全无动于衷。我们认为他太无知了,不可能注意到我们的侮辱。然后有一天,我们去洗衣店,他让我们吃了一惊。开始他递给我们那包洗好的衣服,然后他伸手到柜台底下,从大袋子里抓出一把荔枝。他笑着从柜台后面出来开门。他还是笑着抓住阿尔菲·贝查,扯他的耳朵;他依次抓住我们每一个人,扯我们的耳朵,仍然笑着,然后他做了一个恶狠狠的鬼脸,像猫一样飞快地跑到柜台后面,操起一把长长的、样子难看的刀子,冲我们挥舞。我们拼命逃离这个地方。当我们到达街角回头看时,我们见他手里拿着一把熨斗站在门口,样子十分镇静,十分心平气和。这次事情之后,再没有任何人愿到洗衣店去了;我们不得不每星期给小路易斯·庇罗沙一个硬币,让他为我们取洗好的衣服。路易斯的父亲在街角有一个水果摊。他常常递给我们一些烂香蕉,作为他喜欢我们的标志。斯坦利尤其喜欢烂香蕉,因为他姑妈常做油炸香蕉给他吃。炸香蕉在斯坦利家被看作精美食品。有一次斯坦利过生日,家人为他举行了一次聚会,所有邻居都受到邀请。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直到后来端来了一盘炸香蕉。不知怎的,没有人要碰那香蕉,因为这是只有斯坦利父母那样的波兰人才知道的菜。人们讨厌吃炸香蕉。在窘困之中,某个最小的聪明小孩建议把炸香蕉给疯维利·曼。维利比我们谁都年龄大,但不能说话。他只会说“别要!别要!”他对什么都说“别要!别要!”所以给他香蕉的时候,他也说“别要!”他伸出双手去取香蕉,但是他的弟弟乔治在场,他们拿烂香蕉来骗他的疯哥哥,使他感到受了侮辱。于是乔治跟人打了起来,而维利看到弟弟遭到攻击,也尖叫着“别要!别要!”打了起来。他不仅打其他男孩,也打女孩,搞成了一场大混战。最后,斯坦利的老爷子听到吵闹声,手里拿着一根磨刀皮带,从理发店上楼来。他抓住维利·曼的颈背,开始抽打他。这当口,他弟弟乔治溜出去叫曼老先生。这曼老先生也是个酒鬼,穿着衬衣就来了,看到可怜的维利挨醉鬼剃头师傅的打,就用一副老拳去揍他,揍得很凶。维利这时候被放开,在地上爬来爬去,吞吃着掉在地上的炸香蕉。他一看到香蕉,就像一只雌山羊一样迅速把它们吃掉。老先生看到他趴在地上像山羊一般嚼香蕉,怒不可遏,就拾起皮带,拼命去追维利。现在维利开始嚎叫——别要!别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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