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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其实大部分的男人虽然会盲目地把教育孩子的责任全权委托给妻子,但却绝不允许她窥见自己的存款数目。

  于是乎,很多女人便存起“私房钱”来了。

  某次,在“三姑六婆联盟”的愉快气氛中,你得知了攒私房钱的艺术。例如:

  ○把家庭补助金(当然喽,这里指的是剩下的部分)存到你的个人户头,而不是“家用与小孩开销”的那个。

  ○社会保险的退费也一样,不过先前的医药费可得列在“家用”的项目里。

  ○厚着脸皮抠一点菜钱下来,然后用这点钱去买一条另一半永远也不会注意到的丝巾。要是他忽然注意到了,并称赞了几句,便要假装你已用了很久、很久了(是说丝巾,不是另一半)。

  ○每天晚上冷静地从另一半的口袋或是皮夹里偷几张钞票出来,若他性格有点邋遢,就更应该把握(这个秘方可是前人的办法)。

  ○说你破——产——了!因为:当你正在传统市场里像个牲口贩子似的拼死拼活地讨价还价之际,那件丝绒洋装竟然就被人给毁了(谁啊?)。听众家姊妹们说,在我们这个百姓生活艰难、重税压顶、连一件小内裤都是奢侈品的时代里,买东西是可以杀价的。一切的一切,不管什么东西(唉,税金当然是例外啦)。

  “当然可以啦!”妹妹们惊呼道,瞪着你的眼神就仿佛你是重度智障一样,“现在买任何东西都要杀价,而且都杀得成。”

  你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总之你是绝对不敢的。

  但话说回来,你其实早在青少年时期,就已经在摩洛哥美克内斯的市场学会了怎么讨价还价,那可真是一门大学问。

  首先,你不断地盯着一个铜盘看,并表现出爱不释手的样子,其实心里真正的目标是一双白色拖鞋。接着,阿拉伯商人就会从摊子里头窜出来。

  “我的盘子很漂亮喔!纯铜的!图案也很好看!……”

  “是啊,卖多少钱?”

  “不贵……一点也不贵!其他摊位绝对找不到手工这么细又这么便宜的盘子!”

  “多少?”

  “一千法郎。”

  “你吃人啊!贵得太离谱了!那边那双拖鞋你卖多少啊?”

  “一百法郎。”

  “一百法郎?你想让我破产啊?我出五十。”

  “你这不是要我的命吗?……卖你九十好了。”

  “不行,我说五十就五十。”

  摊贩举头望天祈求阿拉,然后几近呻吟地说:

  “八十五吧……这可是特别给你的优惠!”

  “不行,八十五还是太贵。算了。再见。”

  说完你便往隔壁的摊位走去,那边的摊贩也急忙迎了出来。

  只听刚才那个贩子追在你后面叫道:

  “回来,漂亮的小姐!……回来!我算你八十就好了!”

  “你那双拖鞋那么难看……算七十五我就买。”

  “好吧,就七十五!不过,我用我小孩的人头保证,我真的是亏本!……”

  亏本归亏本,包鞋子的时候,他照常露出了好大一个微笑,而你也同样报以一个好大的微笑。七十五块钱确实便宜。

  但你实在无法想像,到高雅的CD专卖店去买自己最喜欢的铃兰香水时,为了争取百分之十的折扣,而上演这样一幕闹剧,会是如何一番情景。

  就算是到普通超市去,你也无想像该怎么去为一包小饼干杀价。到时候,恐怕收银小姐会向圣母之母求救,而你的老公也会因为“当众受辱”的理由而要求和你离婚吧。

  其实呢,你和老公两个人的理财方式都很奇怪。

  一直以来,你都很担心老了以后会“有所欠缺”。大家都知道,你最怕将来得住进恐怖吓人、臭气冲天的收容所。从前每个星期四,你奶奶便都会带着你送的一些小糕点和织得乱七八糟的围巾(出自你的杰作),去给收容所里那些流着口水、痴痴呆呆的小老头和小老太婆。

  十七岁半时,你体验到了饥饿的滋味。后来,幸亏找到一份粗重的工作(当时你外号叫“推土机”)和另外三份兼职,经过几年凄惨桔据的生活,情况才终于开始好转……

  然后,很快的,你有了积蓄……

  你还用这笔钱买了一个荒废的农场,慢慢地,农场变成了你的家,而这一切……你没有向人借过一分一毛。

  因为“借钱”这两个字,从以前到现在对你来说都相当于破产——或甚至是坐牢——的同义词!

  你一直不知道这种恐惧究竟从何而来,也许是受了祖父和外公的影响吧,他们两人都从事银行业,后来也都破了产。在你看来,借钱买车就表示你要在五年期间付出一倍半的价钱才能买到车。若不幸三年后生病了,或更不幸被炒鱿鱼,而无法偿还贷款,那可好了!标致体旅车被没收不要紧,家具也被搬到人行道上拍卖,最后人还要跟性变态兼虐待狂的萨德伯爵一样被打人大牢。

  银行里亲切热心的理财顾问曾不下一次向你解释,那些都只是虚构的小说情节,他并且——以顶头上司的人头——向你保证,绝对不会害你人狱,但你还是宁愿相信结局悲惨的小说。

  因此,当你的孙子马帝亚可怜兮兮地来找你,说他因为买了一辆铃木的摩托车,银行存款亮起红灯,所以要跟你“借”二千元时,你马上予以严厉的训斥。

  “绝对不能借钱(尤其又是为了铃木的摩托车)!就是这样才会有那么多人跟美国人一样欠了一屁股债,怎么也还不清!”

  你“给”了他那两千块,因为经验告诉你,把钱“借”给家人或朋友,最后总会闹得不欢而散。有些人因为没钱还你(其实你也没想到要讨回来),便从此消失了踪影。他们也许躲在录音电话背后,或是想办法让你知道他们非常非常沮丧,难过得快自杀了。

  你倒是宁可损失一点钱,也不想失去一个朋友。

  阿拉伯有句谚语说得好:“用手借出的得用脚去追讨。”你就有过一次奇特的经验,让你体会了其中的含义。

  有一次,你开车从土鲁斯回来,过了收费站,突然发现公路旁有一个外表光鲜的英国绅士想搭便车。他留了两撇红色的翘胡子,衣着相当具有英国风味,打着时髦的中学生式领带,一件笔挺的灰色法兰绒长裤,手上提了个精美的皮制公文包,另一只手则竖起了大拇指。他要是再多一顶圆顶礼帽和一把雨伞,就十足是作家达尼诺笔下的汤富森少校的翻版了。

  你不由得受好奇心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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