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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第三章

  于是新的多灾多难的一页开始了,
  精力充沛、身体强壮、黄发碧眼的撒克逊人
  在日耳曼海的咆哮声中登上了英国的荒凉海岸。

  ——汤姆森:《自由》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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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詹姆斯·汤姆森(1700—1748),苏格兰诗人。自由》是他的一篇长诗,诗中将自由拟人化,铺叙它在希腊、罗马和英国的沧桑变化。英国最早的居民为克尔特人,公元五世纪,撒克逊人才从北欧来到不列颠岛。

  这是一间非常长又非常阔,但矮得极不相称的大厅,厅里放着一张栎木长桌子,它的木板十分粗糙,是直接从森林中砍伐的,几乎没有刨过,桌上已摆好了撒克逊人塞德里克的晚餐。屋顶除了横梁和椽子上铺的一层木板和茅草,没有任何东酉与天空隔开;大厅的两头都有一个大壁炉,由于烟囱的结构十分简陋,烟雾闯进屋内的至少与飞到外面的一样多。在它持续不断的熏染下,这间屋顶不高的大厅的横梁和椽子都蒙上了一层墨黑的烟又。大厅的墙壁上挂着打仗和狩猎的用具,每个屋角都有两扇折门,通往这栋空旷住宅的各个部分。

  房屋的其他设施也都保持着撒克逊时期粗犷简陋的外表,塞德里克是以这种风格自豪的。地面由泥土与石灰混合而成,夯得结结实实,与我们现在仓库的地面差不多。它的一头,大约占屋长的四分之一,比其他地面高出一级,称作台座,专供家族的长辈或显贵的客人使用。为了这个目的,一张铺了富丽堂皇的大红台布的桌子,横放在土台上;另一张比它长、比它矮的饭桌,从上台中部一直延伸到大厅末端,这是供家人和下等人使用的。这两张桌子构成了一个T字形,这种古代的餐桌排列方式,在牛津或剑桥那些历史悠久的学院中还能见到。士台上放着雕花栎木制作的笨重座椅和靠背长椅,在升高的餐桌和这些坐位顶上张着天篷、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坐在这里的大人物挡风,尤其是挡雨,因为那个结构简陋的屋子有些地方是常常会漏水的。

  大厅上首土台部分的墙壁挂满了布慢或帷幕,地上铺着地毯,这些装饰品都做工精细,有些像挂毯,或者绣了鲜艳的、甚至华丽的花纹。在下面那行桌子上空,我们已经说过,屋顶下没有任何遮盖;毛糙的灰泥墙壁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挂,简陋的泥地也不铺地毯;餐桌上没有台布,周围只用一些粗糙笨重的长凳代替椅子。

  上首桌子的正中,有两把椅子比其他的高一些,这是供家中的男女主人坐的,他们得主持宴会,这职责使他们获得了一个撒克逊人的尊贵称号,它的意思便是所谓“面包分配者”。

  这两张椅子前面都设有脚凳,它们雕刻精细,镶了象牙,作为它们独特的荣誉标志。撒克逊人塞德里克目前正坐在其中的一把椅子上,他虽然只是一个普通乡绅,也就是诺曼人所说的庄园主,但对这顿晚饭的不能准时开始非常生气,很不耐烦,简直跟从古到今的一切政府要员一样。

  确实,从这位一家之长的面貌看,他是个坦率的人,只是脾气有些急躁和粗暴。他不过中等身材,但肩膀宽阔,手臂又长,显得体格强壮,像一个习惯于忍受战争或打猎的辛劳的人。他脸膛方方的,生着一对大大的蓝眼睛,脸色开朗直爽,牙齿整齐,容貌端正,整个说来表现了一种性情忠厚,但时常不免焦躁生气的个性。高傲和猜疑流露在他的眼神中,因为他的一生就是倾注全力来维护不断遭到侵犯的权科;他那干脆、激烈、坚定的意志总是保持着警惕,密切注视着周围环境的变化。他的一头金黄色长发,在头顶和额上从中央分开,向两边一直垂到肩头;它似乎离苍白还很远,尽管塞德里克已年近花甲了。

  他穿一件草绿色紧身上衣,领圈和袖口镶有一种灰白色皮毛,这种专用作镶边的皮毛名为貂皮,但不如貂皮名贵,据说是用灰色的松鼠皮做的。上衣设扣纽扣,可以看到里边是一件紧紧裹在身上的绛红色里衣;下身的裤子也同样颜色,只是很短,没有达到两腿的下部,膝盖露在外面。脚上的鞋子与农民穿的同一式样,但质地较好,鞋面上有镀金的搭扣。他的两臂都戴着金镯子,脖颈上套着一只阔阔的项圈,是同样的贵金属做的。他腰里的皮带上也镶着许多金饰钮,带子里插着一把笔直的双刃短剑,头尖尖的,几乎垂直地靠在他的腿边。他的椅子背后挂着一件镶裘皮的深红呢大氅,还有一顶绣得很讲究的同样料子的便帽,它们便是这位富裕的地主外出时的全部装束。一把带有又阔又亮的钢尖的、狩猎用的短梭镖,靠在他的椅背后面,每逢他出门时,视情况需要,它可以作他的手杖,也可以作武器。

  几个仆人注视着这位撒克逊贵人的脸色,等待着他的命令,他们的服饰在不同程度上介于主人的华丽和放猪人葛四的粗劣寒酸之间。两三个地位较高的仆役站在土台上,主人的背后;其余的都待在大厅中较低的部分。伺候在这里的还有其他生物:两三只生着乱蓬蓬的粗毛的高大灵提,那种捕捉野鹿和狼用的猎犬;几只一般的猎狗,这种狗骨路大,脖颈粗,头大耳长,但跑得较慢;另外还有一两只现在称作便犬的小猎狗;它们似乎对这顿姗姗来迟的晚餐已等得不耐烦,只是因为天生善于揣摩人的表情,还耐着性子,没敢打扰主人郁郁不乐的沉默,或者对主人放在喂狗的木盘旁边,随时准备用来打退这些四脚侍从的骚扰的小白木棍,还存有戒心,不敢乱来。唯独一只骇人的老狼狗,由于一向得宠,放肆惯了,钻到了那只高贵的椅子旁边,为了引起主人的注意,有时还不惜冒险,把毛茸茸的大脑袋凑近他的膝盖,或者把鼻子伸到他的手上。然而它也遭到了严厉的申斥:“下去,巴尔德,下去!我现在没心思跟你闹着玩。”

  确实,正如我们看到的,塞德里克这时的心情很不平静。罗文娜小姐到远处的教堂作晚祷后,刚刚回家,路上给暴风雨淋湿了,正在更换衣服。葛四也还没有消息,按理说,他应该早把猪群赶回家了,而在这个不太平的时代,造成这种延误的原因很可能是遇到了强盗,在附近的森林里这种人多似牛毛,即或不然,邻近的某些贵族也无法无天,他们自恃力量强大,同样不把别人的财物放在眼里。这件事会造成严重后果,因为撒克逊业主的家产大多只是拥有无数猪群,在森林地带尤其如此——在那里这些牲口是很容易找到食物的。

  除了这些心事,撒克逊庄园主还为他宠爱的小丑汪八迟迟不归,十分焦急;这个人的说笑逗趣,尽管不见得怎么样,对他的晚餐,以及晚餐时照例要大口大口喝个不停的啤酒和葡萄酒,可以说是一盘不可缺少的菜肴。不仅如此,塞德里克从中午起还没吃过东西,而平常的晚餐时间早已过去,这不论在古代和现代,都会成为乡绅们心情烦躁的原因。他的不快表现在断断续续的一些话中,它们一部分是自言自语,一部分是对周围的仆人,尤其是那个斟酒人讲的,后者每隔一会,总要给他的银高脚杯把酒斟满,似乎这是一种镇静剂。“罗文娜小姐怎么还在磨蹭?”

  “她正在换帽子呢,”一个女佣人答道,口气满不在乎,就像现代家庭中一位小姐的心腹使女那样,“您不致要她戴着风帽、穿着斗篷来就餐吧?全郡还没有一个小姐穿衣服像我的主人那么快的。”

  这个不可否认的论点,使那位撒克逊主人哑口无言,只得“哼”了一声,表示默认,然后又道:“我希望她下次上圣约翰教堂做礼拜,要挑一个晴朗的日子。但那是怎么回事?”他转过脸去对斟酒人继续道,还提高了嗓音,好像找到了另一条发泄愤怒的畅通无阻的渠道,“究竟是什么魔鬼让葛四在野外待了这么久?我担心我们那些猪恐怕要遭殃了;他做事一向忠实、谨慎,我本来已预备提拔他,说不定还会让他给我当一名卫士呢。”

  斟酒人奥斯瓦尔德小心地提醒他道:“宵禁的钟声响过还不到一个钟头。”不过这辩解选择得不太合适,因为它触及了一个敏感的问题,在塞德里克听来非常刺耳。

  “什么宵禁钟,让它见鬼去吧,”撒克逊人喊道,“这是残暴的私生子①搞的花招,只有没良心的奴才会用撒克逊人的嘴巴对着撒克逊人的耳朵讲这种话!宵禁!”他停了一下又说,“哼,宵禁,这无非是强迫正直的人熄灭灯火,可以让窃贼和强盗在黑暗中横行不法!哼,宵禁!牛面将军雷金纳德和菲利普·马尔沃辛,还有黑斯廷斯战役中的每个诺曼冒险家,都像私生子威廉一样,懂得宵禁的妙用。我琢磨,我的家产一定给那些强盗抢走”了,他们养不活这些匪徒,只得靠偷盗和掠夺来维持这支部队。我的忠实奴隶给杀害了,我的家畜给抢走了;还有汪八——汪八在哪儿呢?不是有人说他是跟葛四一起出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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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指征服者威廉,他是诺曼底公爵罗伯特一世的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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