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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


  是啊,我很久没有恋爱了。他搜索着自己的记忆,惊诧地意识到,自己上一次恋爱还是在参军前不到20岁的时候。正像他常对自己说的,特种部队的行动以及他后来的特工生涯都不能允许他认真地投入到浪漫爱情中去。来到圣菲后,他也曾和几位女士约会过,但他决不是认真的,不过是偶尔在一起度过愉快的夜晚罢了。他和其中一位发生过性关系,但他们的来往并没有持久。虽然他很喜欢那位女士,可他很清楚,自己并不想和她共同度过后半生。显然,他们双方都有这种感觉。那位女士是另一家公司的经纪人,眼下她正跟另一个人交朋友。

  但是,德克尔目前的情感和他对那位女士的感情截然不同,这种情感使他坐卧不宁。他想起曾读过的古代哲学家的著作,那里面认为爱是一种病态表现,是精神与感情的紊乱。他想,肯定是这么回事。但这件事怎么会发生得这么快呢?我一向以为,一见钟情的爱是天方夜谭。他又想起曾在书上读到过,动物和人类都会释放出一种微妙的化学求爱信号,叫做信息素。这种东西是嗅不到的,能够觉察到它的是生物机能而不是意识。某个合适的人释放出的信息素会使另一个人发狂。德克尔想,眼下的这个人正合适,她绝顶美丽,并且肯定具有我这种信息素。

  他问自己,那么你打算怎么办呢?问题显然是存在的。她最近刚刚丧夫,如果你现在就对她表露爱意,她就会把你当做危险人物,就会对你反感,认为你企图使她对她去世的丈夫不忠。那样一来,即使她住在你的隔壁,也没有什么指望了,她对待你的态度就会像是你住在另一个州似的。他对自己说,不能操之过急,你必须真心实意地做她的朋友,才不至于铸成大错。

  6

  “斯蒂夫,有人要见你。”接待员在内部通话机里说。

  “我马上来。”

  “不必了。”另一个声音从对讲机里传了过来,使他吃了一惊——他当时就听出这个富于性感的圆润声音是谁的了。“我认得路。”

  德克尔站在那儿,心急剧地跳动着。不一会儿,贝丝走进办公室。与昨天她那身深色套装截然不同,今天她穿着亚麻宽松长裤和与之配套的棕黄色茄克。在这身打扮的衬托下,她那金棕色的头发格外醒目。她看上去更加光彩照人了。

  “你怎么样?”德克尔问。

  “很兴奋,今天搬家。”

  德克尔没明白她的意思。

  “昨天夜里,我决定不再等待,马上搬过去。”贝丝说,“那房子里的家具和设施都是配备好的,让它空着似乎是件憾事。于是,我打电话给房主,问他在我购买房屋的文字工作完成之前我可不可以先把房子租下来。”

  “他同意了吗?”

  “他真是太好了。他说我可以从你这儿拿到钥匙。”

  “你当然能拿到钥匙。其实,我可以开车送你去。”

  在办公楼外繁忙的街道上,德克尔为她打开切诺基乘客座位的门。

  “我这一夜翻来覆去睡不着,一直在想我做的这件事到底对不对。”贝丝说。

  “听起来和我初到此地时一样。”

  “你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

  “我问自己我还有没有别的选择。”

  “结果呢?”

  “我没有别的选择,”德克尔说,“至少,别的选择全部意味着向那种侵蚀我生命的东西屈服。”

  贝丝凝视着他的眼睛。“我理解你的意思。”

  德克尔钻进汽车时,朝街对面扫了一眼,感到内心的某个地方突然绷紧了。在一群漫步的旅游者中间,有一个人站着一动不动,德克尔的防范本能立刻注意到了他。引起德克尔怀疑的是,这个一直盯着德克尔的人一看到德克尔注意他,马上就转过身去了。他背朝街道站着,假装对商店橱窗里的西南部首饰感兴趣,但他却是盯着前方而不是向下看,这表明他其实是在观察橱窗里的映像。德克尔开车离去时,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个人转过身来盯着自己这个方向。此人头发不长不短,中等身材不胖不瘦,年龄大约三十五六岁,相貌平常;他的服装也很普通,而且颜色暗淡。在德克尔的经历中,这种丝毫不起眼的外貌与衣着决不是巧合。这个人唯一引人注目之处是他那肥大衬衫没有遮盖住的宽肩膀。他不是旅游者。

  德克尔皱起了眉头。他问自己,是不是又来审查我了?他们是不是要看看我目前的表现,看看我是调皮捣蛋还是规规矩矩,看看我对他们是不是仍然构成威胁?

  贝丝对他说着有关歌剧的什么事情。

  德克尔没听清楚。“什么?”

  “我很喜欢它。”

  “我本人是个爵士音乐迷。”

  “那么你不想去喽?我听说圣菲歌剧院是第一流的。”

  德克尔终于弄明白她在说什么了。“你是在问我愿不愿意和你一起去听歌剧?”

  贝丝轻声一笑。“你昨天可没有这么迟钝。”

  “什么歌剧?”

  “《托斯卡》。”

  “噢,是这样,”德克尔说,“既然是普契尼的,那我就去,如果是瓦格纳的,我可不去。”

  “聪明的家伙。”

  德克尔做出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拐弯时,他盯着后视镜,看有没有人跟踪自己。他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也许我看错了那个盯着我的人。

  见鬼。

  7

  歌剧院坐落在城北通往道斯的公路的左侧,开车到那儿只需5分钟。德克尔跟在长长的车流后面,顺着盘旋的坡道往上开。随着落日余晖的消逝,一盏盏车灯亮了起来。

  “多美的风景啊。”贝丝扫视着矮松覆盖下的幽暗山岭。他们来到一处陡峭的高地,在暮色中停好车,朝建在高地另一侧的圆形剧场漫步走去。周围人们的打扮吸引了贝丝的注意力,她显得十分好奇。“我真说不准自己是穿多了还是穿少了。”她身穿黑礼服,外面披一件花边披肩,脖颈上醒目地戴着一串珍珠项链。“这儿有些人穿着无尾礼服和夜礼服,另一些人却穿着旅行鞋、牛仔裤和羊绒衬衫,就好像他们是出外野营露宿似的。那边的那位妇女竟然拎着旅行包和派克登山外套。我简直不相信这是真的。我们这些人是去同一个地方吗?”

  身穿运动衫和宽松裤的德克尔笑了起来。“圆形剧场四周没有遮挡,顶上又是露天的。太阳落山后,沙漠变得很凉爽,有时气温甚至低于华氏45度。如果刮起风来,那位穿夜礼服的女士就会希望她有一件你刚才提到的派克登山外套了。幕间休息时,会有许多人到剧场售货亭买毯子。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带这条夹在我掖下的旅行毯的缘故。我们也许用得着它。”

  他们交了入场券,跟着验票员穿过热闹的露天场地,混杂在一群人中间走上二楼,来到一排宽大的木门前面。这些门通向各个楼厅的座位席。

  “这扇门是我们的。”德克尔说。他伸手示意贝丝先进去。贝丝进门时,他趁机很自然地回过身去,看看下面的场地里是否有谁在监视着自己。他恼火地意识到,自己又恢复了老习惯。他何必要在乎呢?监视他是毫无意义的事情。他从前的上司难道认为,他到歌剧院来可能是要搞什么危害性活动吗?他什么也没有发现;下面场地里的人们都在忙着进剧场,没有任何人抬头注视他。

  德克尔没有让贝丝看出自己的心事。他陪着她坐到二楼靠右边的座位上。他注意到,他们的座位在剧院里不是最好的,但也没什么可抱怨的。比方说,他们所在的这一部分不是露天的,因此,他们可以透过中间座位上方的露天部分看到星空,而他们偏后的座位又能保护他们不受夜间冷空气的侵袭。

  “要是下雨,中间的露天部分怎么办?”贝丝说,“演出停止吗?”

  “不。演唱家们是淋不着雨的。”

  “但中间座位席上的观众呢?”

  “他们是要淋湿的。”

  “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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