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奥威尔作品集 > 奥威尔传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一三 | |
|
|
埃里克在伊顿公学的成绩单没有一份留下来,这使人感到有点遗憾,因为这些成绩单和男生宿舍舍监定期写给学生家长的信可能都不那么中看,而它们又是泄漏实情的文件。例如,安东尼·鲍威尔的成绩单只是他拿出了当年撰写《青少年的喜怒无常》这篇文章的资料汇编。似乎很清楚,想要实实在在地知道埃里克进入伊顿公学初期时的学业情况是根本不可能的。若要进入牛津或者剑桥,埃里克必须获得奖学金,而且,他的父母亲也必须适当勒紧裤腰带。可是,显而易见,这两点都做不到。埃里克与吉辛莎·巴迪康姆曾经饶有兴趣地谈起上牛津的事,她记得,早在1918年9月的某天下午,他们在林中捡蘑菇时就谈到了“牛津以及到了牛津之后会过上怎样美妙的生活”(吉辛莎当时17岁,正在牛津中学读书)。但是,很难知道埃里克究竟有多大兴趣,因为没有一位同学记得他对上大学所表现出来的兴趣。然而,这次林中对话的直接后果是献给吉辛莎的一首诗,题曰“异教徒”(这首诗谈到了牛津中学当局与巴迪康姆一家人在家庭出身不可知论上的分歧)。这是一首很严肃的诗,奥威尔早期的诗歌绝大部分都是谈论严肃的事情(“我在这儿/你在这儿/那么上帝在哪儿;/在地球之上,太空之下/赤裸的精灵活生生,自由自在”)——诗以“神秘的光”结束,神秘的光在接受者的头脑里会大放异彩。吉辛莎是一位有着批评精神的女孩,对这首诗提出了几处修改意见,包括把“赤裸的精灵”改为“不着衣的精灵”。林中捡蘑菇,再加上这首诗,自然而然地增强了埃里克对吉辛莎的罗曼蒂克的情愫。半个世纪之后,回过头来看一看,巴迪康姆小姐无疑是埃里克情窦初开的对象。由于遭受到家长的反对,这位十几岁的青少年对于稍长于他的姑娘的情感在保存完好的青春期档案中永远是晦涩朦胧的。 然而,毋庸置疑,埃里克与吉辛莎的关系非常亲密,视为知己,他毫无掩饰地对她谈起自己最大的雄心:成为一个著名作家。这些对话与以后奥威尔文集的出现有着很大的关系,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至于构成奥威尔文学生涯最主要的东西,正如他对吉辛莎所说,正是那个时代所激发起来的他对文学的巨大热情:切斯特顿[Chesterton(1874—1936),英国作家、新闻工作者,著有小说、评论、诗歌、传记等,以写布朗神父的侦探小说最为著名——译者注]、E.W.霍纳、M.R.詹姆斯,一个外表温和的人,他写过各类文章,有描述伊顿校长住宅(他是1918年到达伊顿的),还有用英语创作的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鬼故事、巴迪康姆家收藏的威尔斯所著的《现代乌托邦》,埃里克反反复复地阅读这本书,以至吉辛莎的父母亲把这本书作为礼物送给了他(吉辛莎记得,在法国利穆赞参加费边社的一次聚会时,埃里克未能见到威尔斯,表现出非常失望)。现代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乔伊斯[Joyce(1882—1941),爱尔兰小说家,作品多用“意识流”手法,语言隐晦,代表作《尤利西斯》——译者注]、庞德[Pound(1885—1972),文明用语诗人、翻译家、评论家,意象派诗歌代表人物,对英美现代文学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代表作为长诗《诗章》——译者注]、弗朋克[Firbank(1886—1926),英国作家,善用对话,作品常用对话体写成,代表作《变幻无常》、《被践踏的花朵》和《红衣主教皮雷里怪习种种》——译者注]——还没有跃出地平线,但是,埃里克还是有机会和其他的作家聚首。埃里克走进伊顿公学一位教师的办公室,老师不在,他随手拿起桌子上一本蓝色封面的杂志,是迈德斯·福特[MadoxFord(1873—1939),英国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和编辑,主要作品有《好兵》、《行进的目的》四部曲等——译者注]主编的《英语评论》,这是一份在20世纪初期很有影响力的高品位的杂志(劳伦斯的情人杰西·钱伯斯评论道,“从我们当地的出版物中得到这样一本内容充实、印刷精美的杂志着实令人欣喜,我觉得它把我们与世界文学连在一起了”)。埃里克承认,他理想中的“好”诗人是鲁珀特·布鲁克[RupertBrooke(1887—1915),英国诗人,费边社成员,代表作为十四行诗组诗《一九一四年和其他诗篇》——译者注]。后来,他又迷上了劳伦斯的诗《农场上的爱》,在这首诗中,妻子透过茅舍的窗户注视着丈夫穿越田野,从罗网中抓住一只野兔,宰杀、剥皮,拎回放在厨房的桌子上,然后深情地拥抱她。劳伦斯对奥威尔的文学创作有着巨大的影响:《在缅甸的日子里》中的打猎场面,即弗洛雷和伊丽莎白在屠宰了一头豹子之后的洋洋得意的描述,显而易见是有着劳伦斯叙事的手法。 而在眼下,这位青少年的创作只能是传统的:模仿喜剧作家巴里·佩恩的风格来上几段幽默;写了一个名叫《弗农谋杀案》的侦探故事(它像是作者拿自己开玩笑,因为故事中的一个人物叫“伦纳德·弗农”,另外一个人物叫“西里尔·蒂普莱”;康诺利的教名是“西里尔·弗农”);还有一篇不连贯的速写,描绘一名男子在寒冷的候车室想要点一根香烟的场景,题目叫《抽烟者与失踪的火柴》。伊顿的同伴们注意到埃里克喜欢文明用语的东西,但是在伊顿的岁月里,他更加喜欢威尔斯和塞缪尔·巴特勒的著作。史蒂文·朗西曼回忆说,埃里克有一种习惯,他像“呼吸空气一样吸收知识,尤其注重文明用语们的著作,人们常常惊讶地发现他读书十分仔细,而且认为,对于埃里克这样的年轻人来说,这类成人著作是否有点太深了”。或许就像《让叶兰继续飘扬》中的戈登·康姆斯道克一样,埃里克满足于让思想沿着适合他的道路发展,沿着终其一生的热情和行为的道路发展。阅读吉辛莎记叙在牛津郡度过的青少年时代的文章,人们总是会对奥威尔的成熟程度留下深刻印象。奥威尔,一个吉辛莎从未真正了解的男人,似乎活生生地站在我们眼前:淡淡的冷漠超然,嘲讽的语言不加掩饰,顺应着自身的智力,培养个人的有时会离经叛道的兴趣。例如,吉辛莎记得,埃里克曾经收集过滑稽可笑的明信片。埃里克让她看过比较温和的明信片,而近乎文明用语秽的明信片却从不让她看,埃里克把它们放在马尼拉纸信封里。 青少年时期的奥威尔的生活有点颠沛,没有固定的居所,由于战争,家庭成员分散各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18年11月战争结束。埃里克在伊顿公学的第5个学期的圣诞节快来了,人们发现,文明用语太太的这位年轻的孩子又一次来到了巴迪康姆家。正如奥威尔的早期传记作家所述,对于这样的安排存在着不解之处:文明用语先生当时呆在法国,文明用语太太完全应该在圣诞节去看望孩子们,而且,诺丁山的房子十分走俏,她能不去看看?什么东西让他们天各一方呢?文明用语太太在12月21日写给巴迪康姆太太的信中,用一种母爱的语气提到了她的“孩子们”和给埃里克的圣诞礼物(父亲给了25先令,内莉·利穆赞阿姨给了5先令),根据这些情况,更加令人迷惑不解了。这个圣诞节期间,埃里克为吉辛莎又写了另外一首诗,一首奇特的十四行诗,诗的开头是“我们的心儿已经结合,但是根据传统,我们在这个年龄过婚姻生活还是太早”,诗的结束处强调他们两个人一定要记住“等到我们头发白了时,阴霾的日子也会放出万丈光芒”。吉辛莎回忆起她当时要求埃里克把这首诗写在巴迪康姆家餐厅的一角,其时,几个小孩正在餐厅的桌子上玩纸牌。不管多么年轻,这首诗有着奥威尔以后所写的绝大部分诗的特征:规范、押韵,深受豪斯曼[Housman(1859—1936),英国诗人、拉丁文学者,作品风格独特,情调悲观,代表作为诗集《最后的诗》——译者注]的影响,甚至超过豪斯曼,更加中规中矩。2月,埃里克、普罗斯泼和杰尼弗悄悄离开,去了布赖顿,与普罗斯泼的一个同学住在一起。埃里克每周都要同吉辛莎通信,告诉她看了什么戏,读了什么书。根据埃里克后来写给女性朋友们的信中关于文学的言论来判断,在这些写给吉辛莎的信里,说教味道太浓了。 | |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