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伊迪丝·华顿 > 假曙光 >  上一页    下一页


  刘易斯听得晕头转向。五千美元!仅就美元来看,这个数字就够大的了,要是再把它兑换成任何一种欧洲大陆的现钞,那可就大得不可胜数了。所以他心里纳闷,父亲为何事先就放弃了买一幅拉斐尔作品的希望……“如果旅行时节俭一些,”他暗自琢磨,“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奢侈,说不定我还能给他带回来一幅,让他大吃一惊呢。还有我母亲——多么崇高,多么了不起啊!现在我才明白她为什么从那些不起眼、不光彩的小处节省了……”

  年轻人热泪盈眶,但仍然默不作声,尽管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向父亲表达自己的感激敬仰之情。走进书房的时候他等着父亲给他进行一次关于节俭的临别训诫,或许还可能向他宣布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他甚至都猜到了父亲心目中考虑的肯定是于扎尔家的那个姑娘);没想到父亲却让他像王侯似的大手大脚地花钱,回来时还要带上大批的杰作。他心里嘀咕:“至少得有一幅柯勒乔。”

  “就这样好吗,先生?”雷西先生高声说。

  “哦,先生——”他儿子哭了起来,扑到父亲的马夹的宽广的斜坡上。

  这真是喜上加喜,但刘易斯的内心深处仍然叨咕着这样一个念头:父亲既没有说,也没有做任何干涉他和特里希的秘密计划的事。看起来父亲好像默认了他们秘而不宣的婚约;刘易斯觉得此时此地还没有坦白,心里有点儿内疚。但是,天神即使在随和的时候也是令人望而生畏的;也许他们从来没有像那种时刻那样随和过呢……

  刘易斯·雷西站在一块突起的岩石上,眺望着勃朗峰的壮丽景色。

  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八月天,但高处不胜寒,所以他只好穿上那件带衬里的毛皮披风。在他身后,随行仆人有礼貌地离开他一段距离站着,他一个手势,仆人就把披风递了过来;下面,山路的拐弯处停着他那雅致的轻便马车,他就是乘着这辆马车周游各地的。

  他在沿海湾向南驶去的班轮甲板上向纽约挥手告别才刚刚一年,但是,对这个信心十足地面对勃朗峰的年轻人来说,从前的那个性情多变、身体脆弱的刘易斯·雷西已不复存在了,然而对老雷西先生的畏惧仍然隐隐约约浮现在心头,只不过暂时搁置起来罢了。就连这种畏惧感,也被距离和时间冲淡了,远远地沉没到地平线下,固定在地球遥远的那一面了,只是在欧洲大陆上某个帐房的柜台上递过一封叠得方方正正、封得严严实实的亲笔信时,这种畏惧感才会从沉睡中醒来。老雷西先生不常写信,即使写信,他的语气也是淡淡的,矜持的。他不善笔墨,他那天生的冷嘲热讽也淹没在那些他花了几个小时才拿出来的绵延不断的四平八稳的周正句中了。因此,他儿子只有看到某些字母弯曲的笔划或是看到那写得张牙舞爪的“先生”二字时才感到隐隐的恐惧。

  并不是说刘易斯已经与一年前的过去的记忆彻底决裂了。许多记忆依然滞留在他的心头,或者说,转移给了他所变成的那个新人——比如说他对特里希的温情,他自己也觉得有点惊讶,竟然能顽强抵御那令人难忘的英国美人和杏眼桃腮的东方佳丽的冲击,每当他漫步于传奇古镇的街头或流连于慵懒美丽的景色之中时,特里希那短短的黑脸、那圆圆的额头、相距很远的—对眼睛、高高的颧骨就会突然出现在眼前,就像他身在长满奇花异卉的花园里,每每被家中阳台下马鞭草的芳香所吸引一样,这确实让他吃惊不已。这次旅行加强了,一而不是减弱了家里人认为特里希相貌平平的看法;迄今为止他所见到的任何一种女性美她都算不上。但是,尽管她的吻已不怎么清晰了,尽管她特有的粗嗓门也很长时间没有听到了,她的影子仍然深深地印在他的心田里,印在他的脑海里,现在跟过去,都是这样。有时候,他不无烦躁地心里嘀咕,只要狠一下心就可以把她永远忘掉;然而她仍顽强地占据着他的心,虽然看不到,却也抹不去,就像达盖尔银板照相底片上的影像,尽管经常看不清楚,却一直没有离开那儿。

  然而,对现在的刘易斯来说。这件事远没有过去想的那么重要了。旅行使他一下子成熟起来,现在,特里希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个受宠的孩子,而不再是他一度心目中的向导,那位贝雅特丽齐了。他面带着一位长者的微笑提醒自己,一到意大利就给她写封长信,现在他还欠着她的这笔债呢。

  他旅行的第一站是英国,在那儿逗留了几个星期。为这次旅游收集推荐信,实旅游马车,以及马车的大批配件。然后驾着它游览了各处的名胜古迹,从设总教堂的城镇到历史上有名的城堡,从阿博茨福德到凯尼尔沃思,凡是值得教养有素的人游览的地方,他一处也没漏掉。从英国过海峡到加来,再慢慢南下,到了地中海,从那儿他又乘船到了比雷埃夫斯,他完全沉浸在浪漫之中,这位观光者成了一个异教徒。

  东方把他塑造成了一个新的刘易斯·雷西。东方,既肮脏又辉煌,瘟疫横行却诗意盎然,遍地都是欺诈、浪漫、跳蚤和夜莺,它跟这个勤奋的年轻人梦想的真是天差地远,就像它的壮丽与肮脏不可同日而语一样。游览过士麦拿和中东的集市,访问过大马士革、巴尔米拉、雅典卫城、米蒂利尼岛以及桑纽姆之后,对于运河街和桑德湾上的草坪,他脑海里还会留下什么呢?甚至那些起初曾被他视为唯一的联系纽带的蚊子,现在看来也不一样了,因为他是在迥然不同的场景中扑抒它们的。一个年轻人曾经穿着阿拉伯袍子越过沙漠,在山羊毛帐篷里睡过觉,在伯罗奔尼撒遭过强盗袭击,在巴勒贝克又被自己的陪同抢劫,在每个海关都被那儿的官员掠夺过,现在再回头去看纽约和哈得逊河畔肆虐的恐怖,只能一笑置之。从前的那个刘易斯深藏在保险柜里,单调乏味,当他那小小的身影儿显露出来时就像一个养在酒精里的新生儿。在他的眼里,连老雷西先生的雷霆之怒现在也只不过成了夏夜晴空中天边隐隐约约的闪电。刘易斯过去真的害怕雷西先生吗?嘿,现在竟然连勃朗峰都吓不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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